延長三級警戒》本土211死亡26 確診共286死亡 教育部:指考延後至7月28日

疫情前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公布國內新增214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211例本土個案及3例境外移入個案。確診個案中新增26例死亡。

此外,因應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止,教育部也宣布,停止到校上課至7月2日(五)休業式為止。

新北82台北60苗栗45最多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今日新增之211例本土病例,為106例男性、105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年5月21日至6月6日。

個案分布地區以新北市82例最多,其次為臺北市60例,苗栗縣45例,彰化縣8例,新竹市、桃園市、澎湖縣及基隆市各3例,宜蘭縣、嘉義縣、屏東縣及新竹縣各1例。其中雙北地區以外縣市69例中,64例為已知感染源,1例有萬華區活動史,4例關聯不明。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

新增26例死亡個案,確診總計286人死亡

陳時中說明,今日新增26例死亡個案,共計為男性20位、女性6位,年齡介於50多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0日至6月2日,確診日介於5月12日至6月5日,死亡日介於5月31日至6月6日,詳如新聞稿附件。

陳時中表示,今日新增3例境外移入中,案11500、案11501分別為40多歲及20多歲菲律賓籍男性,5月15日來臺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在臺期間並無症狀,6月5日自主健康管理期滿前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案11052為本國籍40多歲男性,6月5日自印度返臺,持有搭機前3日內陰性報告,入境時無症狀,入境後至檢疫所集中檢疫並採檢送驗,於今日確診。

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國內累計671,160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648,841例排除),其中11,491例確診,分別為1,148例境外移入,10,290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2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另49例(新增案10772、10826、10829、11143、11144、11146、11147、11148、11149、11155、11177、11179、11184、11190、11193、11194、11225、11227、11228、11229、11230)移除為空號。確診個案中286例死亡。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全國醫院停止開放探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宣布,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止,請全國民眾與政府共同持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相關措施如下:

一、民眾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將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二、經公告應關閉的休閒娛樂場所,將嚴查不得營業,並對違法營業的業者、現場執業人員、消費及聚會者,依法分別裁罰。

三、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賣場及超市加強人流管制,並呼籲民眾少去多買,一次購足。

四、結婚不宴客,喪禮不公祭。

五、宗教集會活動全面暫停辦理,宗教場所暫不開放民眾進入。

六、關閉休閒娛樂場、觀展觀賽場所及教育學習場域。

七、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並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八、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九、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十、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的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十一、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近期醫院及長照機構感染事件,指揮中心已請全國醫院停止開放探病(例外情形除外),住院病人的陪病者以1人為限,執行至全國三級警戒降級為止。至於長照機構,除停止開放機構住民探視,也要求非必要性特殊情況,盡量避免住民請假外出,並強化門禁管理,避免不必要的人員進出,同時持續落實每日工作人員、服務對象與陪住人員等體溫及健康監測,掌握其COVID-19暴露風險情形。

指揮中心強調,現在是防疫的關鍵時刻,惟有民眾與政府互相配合、共同抗疫,才可控制疫情,維護全民健康。

停止到校上課至7月2日,指考延後至7月28日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教育部考量學期完整性,於本(7)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園)上課之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日止(高中以下學校休業式),學生改採居家線上學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方式、教職員工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家長服務措施,請依先前已實施方式辦理。

一、110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延期辦理:

110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將延期至7月28日(三)至7月30日(五)辦理,原訂111學科能力測驗試辦考試(適用於108課綱)則取消,改由大考中心另提供紙本練習卷。為確保考生與試務人員健康安全,110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將以調降每間試場人數至20人、確保考生間距達1.5公尺以上、試務人員優先施打疫苗等,採最高防疫規格進行試務規劃。

二、高中以下學校實施學業成績評量之原則:

(一)請各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學校原規劃之評量方式有實施困難時,學校應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召開相關會議(例如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審酌調整定期評量之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需要調整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調整後,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二)另針對高中階段,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規定」及簡章規定,各高中辦理「繁星推薦」作業,應成立「推薦委員會」,自訂合宜之推薦機制與原則(包括成績採計及計算方式等);因此,學校如調整評量方式或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應確保所有學生一致,並於將來提經學校「推薦委員會」審議確認,不影響學生參與繁星推薦之權益。

三、高中以下學校辦理招生及新生報到作業之因應措施:

為落實防疫,避免不必要之移動及集會,請各校、各入學委員會及各該主管機關彈性改採線上、傳真、郵寄或電話等通訊方式辦理招生作業(例如報名、撕榜)及新生報到作業,避免學生、家長親自到場辦理,並妥善留存相關通訊資料以供事後查驗,如有特殊需求,經主管機關同意在疫情許可下得彈性辦理。

教育部已於110年5月24日與5月31日通函全國各級學校,為持續落實防疫工作,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實體畢業典禮配合停辦,如需辦理,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避免不必要之移動、活動或集會。

疫情期間教育部將視需要滾動修正相關規定,請各級學校皆以最新通報規定為準,落實防疫,確實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

相關問題諮詢電話:

大學指定科目考試相關問題:(02)7736-5874

高等教育司:(02)7736-5880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02)7736-5406

終身教育司:(02)7736-5669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02)7712-9038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02)7736-7431(學前)、(02)7736-7416(國中小)、(04)3706-1230(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