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DR下市》中企把台灣股民當「韭菜」 400位股東組自救會要求履行承諾

金融

杜康-DR(911616)將從8月31日起終止上市,引發股價至今已連吞4根跌停板,26日以2.55元作收。如今下市案更引發諸多爭議,因為杜康控股曾公開承諾,若下市將無限購回股東手上的持股,但至今卻反悔,投資人憤而組成400人自救會,向立委、金管會、證交所陳情。

杜康控股賣掉白酒業務,轉為發展奇異果種植業務

在新加坡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杜康控股2011年來台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簡稱杜康-DR(911616),日前因杜康控股出售對從屬公司100%股權,已經構成證交所營業細則規定應終止上市的事由,因此辦理市場公告,將在今年8月31日起終止杜康-DR上市。

杜康控股是一家以釀造、銷售優質白酒著稱的中國企業,總部位於中國河南省鄭州市,主要生產及經營銷售四五品牌及杜康品牌的白酒,曾在2008年先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接著2011年在台灣證券交易所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募集總金額約24億元新台幣。

杜康後來因為營運不善,賣掉杜康酒業改而收購中國興農科技,拓展奇異果種植業務,公司名稱也更名為「中國神山果園控股」,而杜康控股在7月初完成移轉對從屬公司股權交割程序,符合營業細則「分割、概括讓與 或移轉對從屬公司之股權不符第53條之30繼續上市標準者」終止上市的情事,因此證交所公告,8月31日起將其參與發行的TDR終止上市。

不認承諾書?杜康控股發函給TDR投資人「少了履行收購選項」

但如今杜康下市確定,卻引發諸多爭議。

攤開當時杜康控股出具的承諾書,內容指出,「本公司台灣存託憑證如於台灣證交所中止上市時,本公司將依台灣證交所營業細則及相關章則規定,與獨立董事以外的董事負連帶責任無限制收購在外流通的台灣存託憑證。」且持有人可以要求公司收購持有的台灣存託憑證。

根據證交所規定,公司購回的價格可視當時淨值與市價,取高者作為收購價,因此目前對於杜康-DR股東來說,以淨值買回對於股東是相對有利。

但近日杜康控股卻透過存託機構遠東商銀發函給股東,告知持有的投資人在終止上市前後,除了在8月30日最後交易日出售之外,投資人也只能選擇在下市前向遠東商銀申請「兌回原股持有」、「兌回原股出售」,但卻沒有「收購」這個選項,引發杜康-DR股東不滿而組成400人自救會。

根據杜康控股的說法,無法收購買回杜康-DR的原因是,股份回購必須由股東會通過,程序上曠日廢時,且新加坡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在公開市場回購公司股票,購買價格不得超過購買日前最後5個交易日股票的平均收市價的105%,與台灣證交所要求依照前一個月股價均價或最近一期財報每股淨值較高者有所牴觸,因此對於收購價格仍有爭議。

杜康控股曾公開承諾,若下市將無限購回股東手上的持股,讓當時的投資大眾受到保障與信賴感,如今卻不認帳。

立委呼籲金管會介入,別讓外國公司把台灣股民當「大韭菜」

證交所副總兼發言人陳麗卿向《信傳媒》表示,的確當時公司在上市時有承諾,如果日後下市,公司要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的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買回,「不管主動下市或是被動下市都要遵守當時的承諾,所以當我們知道了以後也已經發函給公司要求,必須要履行承諾,目前正積極跟公司協調當中。」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指出,杜康集團當年號稱是「中國白酒領導品牌」,因而風光上市,但如今卻因經營不善即將在台股下市,但荒唐的是,該公司竟不願對與股東當初公開簽署的承諾「淨值買回」負責,根本視我國法律為無物,可惡至極!

郭國文說,雖然杜康仍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但台灣的持有的投資人不可能選擇原股兌回,原因是股民還要為此在新加坡開證券戶,承擔匯兌損失及辦理過程中的股價震盪;除此之外,雖然公司也提供了可委託券商直接兌回後賣出的選項,但包括匯率及兌回手續費等風險都是投資大眾要自行承擔,「我認為杜康淨值買回才是最好的選項。」

郭國文也說,DR股和過去幾年頻頻出事KY股票性質相似,都是在登記在國外的公司來台股掛牌上市,對於這些公司,金管會本來就應該更嚴謹對待,畢竟它們資產都在國外,在資訊公開不對稱且無視簽署承諾書,完全沒有保護機制的案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

因此他呼籲,金管會對於他國公司在台股上市的要求應更嚴格,「不能讓他們把台灣股民當大韭菜,種完即收割,割完毀約當沒事,拍拍屁股走人。」,投保中心也應該要採取更多的積極措施,事前預防類似情況再發生,這才是真正保障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