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重罰富邦金3子公司2300萬 蔡明興包機核銷及公司買高價藝術品也違反內控

金融

金管會19日一口氣開出4張罰單,而裁罰對象都是富邦金旗下子公司,其中,針對北富銀及富邦產違反《保險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開罰1500萬元、富邦壽董事長蔡明興包機核銷及公司海外買高價藝術品等內控疏失罰600萬元,以及北富銀洗錢防制缺失再罰200萬元,合計3家子公司共被罰2300萬元。

蔡明興包機核銷、公司買高價藝術品,未符合內控缺失挨罰600萬

而金管會對富邦金執行一般業務檢查時也發現,富邦人壽董事長蔡明興在2018年、2019年搭包機出差洽談業務,但卻發生「自己核銷、自己費用」的狀況,由於富邦壽的內部規定是,國外差旅費用核銷,應由單位主管或是上一層主管核決,導致「蔡明興自己核決自己」,違法利益衝突,這也顯示富邦壽的內部費用核銷的分層負責規範有明顯疏漏。

其次是,富邦人壽從2017~2019年連續3年買高價藝術品,但在辦理高價藝術品採購作業,卻是直接購買後再進行補簽報作業,作業流程有顛倒情事,且當時簽報的用途是用於美化職場,但最後購置後卻是收藏於倉儲公司,有購置前未審慎評估以及購置後未善盡用途等情事。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壽險業者買高價藝術品,一般都是到拍賣會去買,因此本身的採購流程跟一般採購有所不同,但富邦人壽卻沒有建立買高價藝術品的合理採購流程,導致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功能未發揮,內部控制制度有疏漏、不完整。

基於兩大內控疏失的理由,保險局開罰600萬元罰鍰,且金管會也要求,富邦壽提出改善計畫。

北富銀總經理去年被爆收錢施壓授信,最終以洗錢防制缺失罰200萬

另外也針對北富銀總經理程耀輝去年被媒體爆料,刻意忽略銀行內部對一家「易恒健康」公司的風險通報,要求銀行儘速核貸約3000萬美元,甚至疑似以程耀輝為最終受益人接受匯款等。但最終金管會查無「賄賂」事宜,僅認定是洗錢防制缺失開罰北富銀200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全案是起源於程耀輝在海外開了3家境外公司,2015年4月並在富邦香港分行開戶,但這些帳戶開了卻超過1年都沒交易,依照北富銀規定,超過1年沒交易,2016年8月就被列為靜止戶。

而程耀輝是在2017年1月接任北富銀總經理,在他接任之前就把這3家境外公司的相關職務辭去,但是來接手的人,也始終沒有赴北富銀做帳戶資料變更,因此程耀輝還是最終受益人。

一直到2018年5月新接手者雖然曾詢問程耀輝,如何重啟靜止戶,但最終新接手仍沒有依照銀行規定書件提出申請,一直到2020年8月才讓新接手者做KYC作業,因此銀行局認定,北富銀總行沒有完善建立洗錢防制作業,沒有對客戶做KYC,裁罰200萬元。

童政彰指出,金管會也將要求檢討程耀輝的責任,主因是銀行董事會對高階經理人跟自己有利害關係案件,該如何去要求言行舉止上畫出紅線,因此要求北富銀董事會應檢視程耀輝責任。

北富銀、富邦產險遭罰1500萬,停止代售投資型保險新契約1個月

而金管會在辦理北富銀專案檢查時也發現,北富銀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間招攬投資型保險商品,有客戶被理專勸誘以信用卡扣繳保費,再用富邦銀行貸款繳卡費,實際上就是用貸款繳保費,且貸款轉介人與保險業務員都是同一人,但業務員卻沒有確實填寫保費來源,試圖刻意規避法令,因此開罰300萬元。

另外,也發現北富銀從2008年開始銷售住宅火險時,沒有經過要保人同意,自行預設增加投保建築物裝潢比例為建築物本體的45%,導致收取保費增加,因此依照《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開罰600萬元;因北富銀在辦理保險代理人業務有違反法令規定情事,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同時也停止代理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新契約1個月。

立委質疑金管會延緩調查,讓富邦併購日盛金大開綠燈?

至於富邦產險則在核保時,也沒有檢視要保人沒有在要保書勾選裝潢增額約定比例就自行同意承保,長期間沒有要保人同意,這部分也開罰600萬元。

面對金管會晚間一口氣開罰,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也在臉書上質疑,富邦金控集團接連傳出內控疏失、保單超收保費,所有問題都在去年併購日盛金前就已經發生,「如果在收購前能夠調查清楚,金管會還能允許併購案發生嗎?」甚至她質疑,金管會是否有刻意延緩調查,好讓併購開綠燈?呼籲檢調單位也應該要進行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