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經濟學:今日為愛地球犧牲1美元 百年後能創造200元收益嗎?

環境議題

本文作者為: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經濟學教授艾塞默魯(Daron Acemoglu),他與羅賓遜(James Robinson)合著有《國家為什麼會失敗:權力、繁榮和貧困的起源》以及《狹窄的走廊:國家、社會和自由的命運》。

2021年夏天,美國西北部創紀錄的熱浪提醒我們──仿佛我們還需要提醒似的──人為造成的氣候變遷,對現在和未來的生活條件有何意義。全球平均氣溫已比前工業化水準高出攝氏1.2度,未來80年內可能再上升5°C。這一暖化趨勢正使許多物種加速滅絕,讓全球部分地區不再適合人類居住。根據估算,截至2050年氣候變遷恐迫使逾10億人遷徙。

面對如此嚴重的長期風險,我們必須修正許多長期以來的假設,經濟學也不例外。為了避免我們走上錯誤的政策道路,像是完全放棄經濟成長(儘管全世界數十億人仍深陷貧窮),我們必須讓主流經濟學適應新的氣候現實。

用效用函數評估氣候政策

事實上,經濟學早已認識到環境問題的重要性。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諾德豪斯(William D. Nordhaus)早在1991年就將溫室氣體排放成本引入標準經濟增長模型,他的著作影響了經濟學家和許多決策者對氣候變遷的看法。

然而,現有的經濟學方法仍未提供正確框架,管理我們將在未來幾十年面臨的問題。與大部分早期作品一樣,諾德豪斯開創性的貢獻還有許多地方可以改進。例如,他的框架並未認識到技術的內生性(endogeneity),而他對氣候變遷未來成本的假設也無法反映問題的嚴重性。

當我們考慮具內生性的技術,我們發現向乾淨能源轉型,比單純減少能源消耗更來得重要,而科技介入必須以比過去更積極的方式重新導向。同樣地,如果對全球暖化成本做出更現實的假設──包括達到氣候臨界點的可能性──我們對如何處理問題的結論,往往會和之前截然不同。

不過,僅作出上述修正是不夠的。至少出於兩個原因,經濟學需要更深層次的變化。第一個原因,涉及大部分動態經濟分析的基石:效用函數(utility function),它代表在當前和未來消費之間的權衡(trade-off)。效用函數幫助我們決定,決策者今日應該犧牲多少消費,以在未來某個時間點創造更多價值。效用函數在許多分析領域證明自己相當有效,包括個人消費、投資決策、公共支出、創新、稅收政策等等。

今日犧牲1美元,百年後能產出200元收益嗎?

分析氣候政策的效用函數,其關鍵問題在於:我們需要犧牲多少當前消費,才能避免全球暖化在未來造成損害?答案取決於我們如何處理折現(discounting)問題。個人或企業進行決策時,由於其後果通常在10多年後就會顯現,假設今日的1美元10年後將降低價值,這樣思考確有其意義。然而,當決策的後續影響要在百年後才會「有感」,這類折現就隱含了一些令人不快的涵義。

假設我們以5%折現率來算──這是個人或企業決策分析中常見的折現率──它代表從現在起一年後,1美元的價值將變成95分錢(以現在價值為基準)。這一折現率也代表100年後,1美元僅值0.5分錢,200年後甚至僅值0.003分錢。按此折現率,要讓我們今日願意犧牲1美元,就必須在一個世紀後產出相當於200美元的收益──這樣的成本收益分析,會導致我們在當下選擇不作為。

至少自2006年史登評論(Stern Review)問世以來,經濟學家已經意識到氣候政策折現的負面含義。該報告中,氣候經濟學家史登(Nicholas Stern)及其同事便放棄了硬折現(hard discounting)方法,因此得出比當時經濟共識更為激進的政策建議。但是,由於史登沒有為其建議提供哲學依據,因此受到諾德豪斯等其他經濟學家批評

然而,為何對未來基本公共財的估值,應該不同於私有財或其他類型的公共消費,確實需要一個合理的經濟(及哲學)理由來解釋。在這樣的區別以及經濟模型其他層面之間進行協調,尤其是那些處理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層面,是經濟學急需處理的重大任務。

畢竟,我們還需要一個合適框架,以評估地質工程(geoengineering)在對抗氣候變遷中的角色。愈來愈多名人呼籲從地質工程下手,包括微軟(Microsoft)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及其新著,還有發明家兼風險資本家麥爾弗德(Nathan Myhrvold)。然而,像「太陽輻射」這樣的方案(將硫酸鹽或碳酸鈣粉塵噴灑至大氣中,以阻擋陽光)似乎本身就具有重大災難性的風險。為了打擊一項風險,用另一項攸關生存的風險與之對抗,是否為明智之舉?我不這麼認為,但我們確實得想出一個更系統性的方法,來評估這些問題。

丁伯根「干預市場原則」顯現缺陷

第二個需要進行基本反思的領域,是最優經濟政策理論(theory of optimal economic policy)。其標準方法可追溯至荷蘭經濟學家丁伯根(Jan Tinbergen)深具開創性的著作。丁伯根建立了一個有力的原則,即 消除市場失靈、負面外部性的最佳方法,是使用專為該目的設計的政策工具──暗示干預若不能聚焦一個明確定義的問題,那麼干預很有可能就是不合理的。 

當丁伯根的原則應用在溫室氣體排放,代表我們只需課徵正確的(碳)稅賦並持續確實執行,便能解決其造成的負面影響。然而,這種解決方案的缺陷已經顯而易見。若要防止氣候變遷帶來災難性衝擊,我們必須快速過渡至乾淨科技,那麼課徵碳稅就勢必得輔以補貼或其他獎勵措施,以推動創新,還有確保政策部署走在正確方向上。

事實上,我們或許還得對總體經濟政策進行更全面的評估。丁伯根原則固然方便,讓我們把不同決策劃分清楚:例如,應對新冠肺炎經濟衝擊的干預政策,不需要處理氣候變遷問題。然而,挑選戰場不再是我們能負擔得起的奢侈品。舉例而言,當我們撥發大量公款以振興備受疫情打擊的航空業──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我們應該把握機會,將之導向更乾淨的能源。

氣候危機,要求我們考慮更激進的想法。乾淨能源轉型需要更大規模的投資,如果我們能對此達成共識,或許我們在引導這些支出創造優質就業機會方面,也能達成一致。這可能會違反丁伯根原則,但若能防止西方先進經濟體業以浮現的社會、經濟和政治斷層線(fault lines)進一步加深,那也就值得了。

© Project Syndicate

註:本文之中文翻譯由Project Syndicate提供,再經《信傳媒》洪培英校稿潤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