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學生幼體化!高虹安、林奕華支持修《大學法》落實學生自治

政治

朝野對保障18歲公民權有共識,但身為將踏入社會的大學生,自治權利卻有遭受干預的疑慮。民眾黨立委高虹安指出,應該讓學生聲音也有機會參與校園運作,真正實現學生自治,她也將著手擬訂《大學法》修法草案,希望完善學生自治組織的自主性。

學生聲音應獲重視

台灣北部大專院校聯合協會(北學聯)今(11)召開記者會,邀請立委高虹安、林奕華出席,針對《大學法》相關規定提出倡議,訴求改革。高虹安和林奕華皆屬教育與文化委員會,兩人表態支持落實學生自治,並呼籲所有委員一同來關心。

高虹安肯定大學生具洞見,認為學生聲音也應該獲得參與校務會議的機會,因為學生不僅思緒清晰、也有解決難題的能力,因此她也將著手擬定相關修法草案,進一步落實學生自治精神。林奕華則以自己學生時期經驗為例,肯定學生的訴求,希望大家能透過溝通取得共識,實踐民主精神。

高虹安表態支持學生訴求,並將著手擬訂修法草案。(圖片來源/北學聯提供)

校方將學生「幼體化」

北學聯監事、台大研究生協會副會長謝佩玲指出,大學校園排除學生、認為學生不成熟,這樣的權力結構形同將學生「幼體化」。儘管《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權利大憲章》納入師生共治精神,但實難在校園當中獲得落實。

北學聯就此提出四點訴求,要求對《大學法》第7、9、15、33條進行修正,關切公私立學校合併計畫、學生代表選舉公平公開、提高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以及學生自治組織獨立地位等四大方向,期望透過修法完善學生權益保障。

學生代表應成關鍵少數

現行《大學法》規定,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不得低於十分之一,看似保障學生聲音,但北學聯抨擊這條規定早已名存實亡,且施行長達16年未曾修正,因此呼籲提高學生代表比例,讓學生發揮關鍵少數作用。

世新大學學生會理事長官芸如解釋,設置十分之一的門檻本意用以保障學生參與的最低人數,但校方卻視作最高門檻加以設限,排除學生參與,監督民主成為名存實亡的最佳代言。

北學聯理事長黃子誠進一步說明,校方常藉由黑箱手段產出學生代表,缺乏公平公正選舉因而毫無代表性,希望能透過制定基本選舉原則,保障各校學生代表的正常產出。

併校過程缺乏學生聲音

近年部分學校為暫緩停招困境抑或擴展學術領域,常選擇合併性質相似的學校,如今年初陽明大學和交通大學的併校案。然而《大學法》僅規定國立大學併校計畫須經校務會議審議,而地方大學透過地方政府、私立大學透過董事會核定即可,皆跳過唯一有學生代表的校務會議進行決定。

台師大學生會理事長馮輝倫批評,大學是學生進入社會前最後的教育場域,然而學校決策過程卻缺乏學生參與,他認為應該納入學生聲音,讓校園主體的學生也能進入決策環節,完善整體機制。

校方插手干預學生自治

現行《大學法》第33條雖保障學生自治組織的成立,卻指示校方擁有「輔導」的權力,讓學生自治組織處處受限。北學聯呼籲,應將「輔導」二字更正為「協助」,別再讓校方把手伸進學生自治組織內,確保學生會在人事、財政、法規上的自主權和獨立地位。黃子誠也提出,應讓大學生增加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培養獨立思考、了解國家政策的能力。他以1980年代「自由之愛」學運為例,呼籲落實學生自治的重要性。

謝佩玲說明,整體高教環境應當重新審視治理模式,朝「師生共治」方向邁進,才能真正體現校園民主和學生自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