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代子公司廣豐國際媒體公告接獲台北地檢署對李丞軒、蘇淑茵被起訴共同背信及詐欺通知

上市公司

秋雨創新(9929)3年前砸重金以2.7億元入主廣豐國際媒體公司,事前都查完帳,也確保了廣豐應收債權無誤,沒想到卻突然收到法院通知廣豐開出的本票執行裁定,才赫然發現廣豐前負責人蘇淑茵及合和集團負責人李丞軒,竟然在秋雨買賣簽約前1天,私下以廣豐名義開出6張共3億元本票給自己,台北地檢署11月10日依詐欺等罪起訴李、蘇。

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廣豐前負責人李丞軒和蘇淑茵

根據檢調追查,廣豐原本登記名義代表人是蘇淑茵,實際負責人則是李丞軒,2018年間,李邀請秋雨創新入主廣豐,並接受秋雨委派會計師前往查帳,當時會計師發現,廣豐握有李丞軒名下另外2家公司的債權約1億元,秋雨為求慎重,要求2家公司聲明確認債權債務關係,同時要李丞軒開同額本票作為擔保。

在一切查核無誤後,秋雨和廣豐定在2018年10月13日簽約交易,沒想到1年後,突然收到法院通知,有人拿著廣豐開出的本票聲請強制執行,廣豐一方面循民事管道解決這意外的債務問題,一方面向檢調單位提告。

根據檢察官起訴書指出,李、蘇明知秋雨已經完成查帳,雙方隔天就要簽約,卻沒知會秋雨就擅自使用廣豐名義開立本票,使秋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接手負債3億元的公司,涉嫌詐騙秋雨支付的2.7億元股款,同時對廣豐公司構成背信罪嫌。

秋雨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由於秋雨是上市公司,交易所要求秋雨針對子公司廣豐國際媒體爆發的相關事件做說明,秋雨17日晚發布的重大訊息說明如下:

一、秋雨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係於民國107年11月間轉投資廣豐公司約新台幣2.7億元,為保障廣豐公司對於合和集團旗下台灣摩菲爾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和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債權共計新台幣126,686,035元,台灣摩菲爾公司及合和公司遂分別簽發本票予廣豐公司以資保障債權,上開二紙本票均分別由合和集團實際負責人李丞軒(原名李世揚)及其配偶謝卓燁擔任共同發票人,廣豐公司前負責人蘇淑茵亦知悉此事。

二、詎李丞軒不甘與其配偶謝卓燁負擔上開票據義務,於秋雨公司簽訂「增資暨合資協議書」 前並在不知情之情況下,明知其與蘇淑茵受廣豐公司委任而處理經營業務,竟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利益而損及廣豐公司利益,基於背信之犯意聯絡,明知廣豐公司對於台灣摩菲爾公司、合和公司、李丞軒及謝卓燁並無債務存在,且未經廣豐公司董事會決議,李丞軒與蘇淑茵二人竟指派廣豐公司職員簽發六張無實際債務關係之本票

金額共計新台幣380,058,105元予台灣摩菲爾公司、合和公司、李丞軒及謝卓燁,使廣豐公司無端承受票據上債務;另李丞軒與蘇淑茵二人基於詐欺之犯意聯絡,隱瞞廣豐公司已負擔上開票據債務之事實,致秋雨公司陷於錯誤而簽訂「增資暨合資協議書」並依約投資廣豐公司約新台幣2.7億元。

廣豐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目前尚無損失財產之風險

三、嗣台灣摩菲爾公司、合和公司、李丞軒及謝卓燁自民國108年起,竟以上開無實際債務關係之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廣豐公司除已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外(現由法院審理中),並對李丞軒等人提起相關刑事告訴,目前廣豐公司尚無損失財產之風險。

四、上開應收帳款新台幣126,686,035元已於民國108年間依據會計準則規範全數提列呆帳在案。

五、處理過程:廣豐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權益

六、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於廣豐公司財務及業務方面並無重大之影響

七、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廣豐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權益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李丞軒及蘇淑茵二人另所涉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業經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在案(110年度偵字第18773號、110年度偵字第187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