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撤遠航牌照 遭交通部訴願委員會認定「違法」 張綱維搏一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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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航空停飛事件可能出現轉折!民航局2020年1月31日撤銷遠航執照的處分,遭到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難謂適法」,遠東航空負責人張綱維24日首度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面對媒體,要求交通部給予遠航復飛,或者國賠50億元,目前遠航仍和交通部對於第二次發出撤銷遠航職照的處分,進行行政訴願,年底將進行辯論庭。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舉行遠東航空對交通部的行政訴願,遠航負責人張綱維在律師陪同下親自出庭。就在整個訴願過程進行到一半的時,張綱維到法院外接受媒體採訪,他提出訴求,要求交通部恢復遠航的執照,或者提出國家賠償50億元。「看起來今天沒有和解的意願。」

民航局撤遠航牌照,被訴願委員會認定違法

2019年12月遠航爆發財務危機,突然停飛航班,負責人張綱維說要自殺,2020年1月31日民航局下令遠航停飛撤牌,2020年6月19日交通部再對遠航發出撤牌停飛的處分,同年7月檢方對張綱維以掏空遠航起訴,第一金控董事長廖燦昌同時遭到起訴,今年3月張綱維交保出獄,開始追討遠航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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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說,民航局裁處的違法,遠航6個多月的停航造成遠航的損失,為什麼民航局局長那麼懂法律,當時急著要把遠航消滅,是受了什麼壓力?交通部為什麼不懲處民航局,是不是受到某位南部某重量級立委的壓力?公司何其無辜,一千個員工的家庭何其無辜,請行政院、監察院為我們做主。

「遠航有疏失被懲處,我們接受,但民航局有疏失為什麼沒有懲處?」張綱維說,「明明是我們申請他不讓我們飛,用一堆理由不讓我們飛,那時我們宣布有財務投資人,馬上把我們廢照,這麼急幹什麼勒?對其他航空都紓困,對遠航就是要趕盡殺絕、要置我們於死地呢?」

張綱維喊出國賠50億元,要不然請給復牌復飛

遠東航空提出行政訴願,遠航代表律師蔡慧玲表示,依照民用航空法規定,只有交通部能決定是否撤照,因此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了民航局對遠航的撤照處分,遠航乘勝追擊,也對6月交通部的處分提出行政訴願。

蔡慧玲說,交通部這個行政處分,是建立在之前民航局違反的行政處分之上,「我們認為交通部沒有依照行政程序法112條、114條做事實的調查、給遠航陳述的機會,這是有問題的。」

「如果交通部不願意和解,我們就提出國賠。」張綱維說,由於第一次民航局的撤照被認定違法,從民航局1月31日裁處到6月交通部再度宣布廢照之間6個月,對遠航的損失訴諸國家賠償非常有信心,只不過是金額大小的問題,「相較國賠,我比較希望雙方能夠和解,復航、復照,讓一千多個家庭能有工作,能恢復我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