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雄、桃園喊囤房稅 曾巨威主張財政部應實施全國「囤房臨時稅」

房地產

國內房價居高不下,財政部日前敦促地方政府應採行房屋稅差別稅率(俗稱地方囤房稅),除了目前已實施的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以外,包括台南市議會30日已三讀通過修正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高雄市及桃園市也宣布跟進推動囤房稅,但學者認為,抑制囤房效果有限,呼籲財政部應實施全國統一的囤房差別稅率。

財政部不願推「全國總歸戶」

目前現行俗稱的「囤房稅」是財政部在2014年6月修正《房屋稅條例》,其中,自住房屋適用稅率為1.2%,若超過3戶以上者的多屋族視為「非自住」,適用差別稅率分別課徵1.5%~3.6%,並交由地方政府決定。但往往地方政府在政商結構下,大多數地方政府僅採用法定稅率最低標1.5%稅率。

現行囤房稅制除了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有訂定差別稅率以外,近日高雄市、桃園市也接連表態將推行囤房稅,有機會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3戶以上者加稅;台南市議會則已三讀通過修正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預計將在2022年7月上路。

台南市議會30日三讀通過囤房稅修正草案,針對自住使用者合計3戶內維持1.2%優惠稅率不變;持有非自住房屋者,持有1戶者仍維持1.5%課徵、持有2至3戶者由1.5%調高至1.8%、持有4至5戶者則調高至2.4%;持有6戶以上者為3.6%。但若是因繼承取得應有部分或單獨繼承取得2戶以內者,稅率則降為1.5%,這是否有助於達到打炒房的效果,專家認為恐怕相當有限。

學者直指就算地方推動囤房稅也無效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直言,財政部召集18縣市稽徵機關代表討論囤房稅,根本在演戲、作秀,也把責任全都推給地方政府,但提到稅率,難道財政部真的認為非自住房屋者稅率1.5%就已經足夠了嗎?他認為,非自住稅率最起碼應要2.4%起跳,況且也應該由中央統一訂定差別稅率,逼迫地方政府就範才是。

隨著台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喊出推動囤房稅差別稅率,黃耀輝直言,抑制囤房、打炒房效果有限,因為目前財政部仍不願意推動實施「全國歸戶」,導致各地方政府各行其是,也讓經濟優勢者剝奪排擠弱勢者的居住人權。

他舉例,假設有人在台北市持有3戶、在新北市也持有3戶,如果財政部再不採取全國歸戶,那麼等於同一個人在國內共持有6戶,但卻不須被課囤房稅,這實在不合理,但目前掌握全國歸戶資料的財政部卻只會找地方政府喝咖啡,讓人覺得諷刺。

民眾黨團30日舉辦囤房稅公聽會,針對囤房稅稅制現況與困境進行討論,會中民眾黨團要求財政部應拿出魄力及執行力,統一制定全國差別稅率,另外,地方也應該調高房屋評定現值(稅基),進一步改革偏離市價已久的公告地價及房屋評定現值。

曾巨威主張財政部應實施全國統一囤房臨時稅

出席記者會的政治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則強調,房價問題不會因為稅制改革而完全獲得解決,但是如果房價要解決,稅制改革絕對則是必要,雖然最近財政部找了地方政府「喝咖啡」、評估未來地方政府房屋稅稅基評定後應報財政部核定,但曾巨威直言,「這不是根本解決之道!」

曾巨威指出,囤房稅是現行制度就存在,但現行的自住稅率跟非自住稅率差距僅有0.3%,基本上這並沒有太大意義,因此如果真正要改革就應該讓囤房稅拉出明顯差異性,至少相差1%。另外,適用自住稅率的戶數也應該降低,這是從現行體制上可以做到。

曾巨威也說,契約是正常買賣房屋時需要被課徵,但現行制度下卻是不課土地只課徵房屋,這完全沒有道理,因為在世界各國所課徵的不動產交易稅當中,不課土地只課徵房屋大概也只有台灣。

最後曾巨威也強烈要求,按照現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9條規定,已有授權依據讓財政部可實施中央統一囤房臨時稅的工具,財政部應用全國一致性的角度去解決房價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由於它是臨時稅,主要是針對問題發生所採取的臨時政策,因此屆時若問題不在了,財政部自然就可以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