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8》出境逾2年戶籍遷出者...指揮中心放寬「健保限制」復保不用等半年

疫情前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公布國內新增8例COVID-19境外移入確定病例;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8例境外移入個案,為5例男性、3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40多歲,分別自印尼(5例,案16713、案16716-16718、案16720)、加拿大(案16714)、美國(案16715)及柬埔寨(案16719)入境,入境日介於今(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9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詳如新聞稿附件。

指揮中心統計,截截至目前國內累計4,475,425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4,457,677例排除),其中16,609例確診,分別為1,965例境外移入,14,590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3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無新增空號病例,累計111例移除為空號。2020年起累計848例COVID-19死亡病例,其中836例本土,個案居住縣市分布為新北市412例、臺北市321例、基隆市29例、桃園市27例、彰化縣15例、新竹縣13例、臺中市5例、苗栗縣3例、宜蘭縣及花蓮縣各2例,新竹市、南投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各1例;另12例為境外移入。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感謝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通力合作,妥善運用疫苗資源,提升國人疫苗涵蓋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今(2021)年11月6日晚間抵臺之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第十三批59.4萬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合格後封緘放行,於11月15日配送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提供民眾接種,已於昨日用罄。指揮中心特別感謝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通力合作,積極調度疫苗,提升國內疫苗涵蓋率。

指揮中心表示,截至本年12月1日止,我國COVID-19疫苗第一劑涵蓋率為77.93%,第二劑涵蓋率為56.80%,劑次人口比為134.74 (劑/每百人)。指揮中心再次感謝參與疫苗接種計畫之所有工作人員,包括醫護人員、衛生工作人員、協助運送之航空機組員、疫苗倉儲物流人員等,以及願意前往接種疫苗之每一位民眾。指揮中心將持續推動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提升國人疫苗涵蓋率,確保國內防疫安全。

出境逾2年戶籍遷出者,其全民健保及國民年金權益之因應措施

自109年初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至今,已持續近2年,本部陸續接獲反映,國人因出國2年戶籍遭遷出,影響全民健保及國民年金之權益。本部考量COVID-19疫情之發生屬不可抗力之情形,不可歸責於民眾,並由民眾承擔法律上之不利益,另為避免國人為了特定權利(全民健保、國民年金)不受影響而貿然返國,增加疫情傳播的風險,爰研擬「因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返臺民眾之全民健保及國民年金權益因應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全民健保部分之因應措施:

可持續納保: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不包括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國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向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

返國納保不須等待6個月:自107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全民健保退保者,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時,得從寬自恢復戶籍之日參加全民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之限制。

二、國民年金部分之因應措施:

可持續納保: 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不處理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國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

年金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老年、身心障礙、遺屬年金:可向駐外館處申請相關文件郵寄勞保局,經審核通過後續領。

基本保證年金:109年1月1日前,原按月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如有因疫情未回國致遭遷出戶籍或未能於近3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滿183天,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從寬採計請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