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公投案門檻高 中選會:495萬6367人投同意票、且同意大於不同意才過關

公投

4大公投案今在本週六(18)日投票,中選會今(14)日正式公布,本次公投案具有投票權人的人數為1982萬5468人;依「公投法」規定,必須要「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以上」者即為通過,意即本次4項公投案的通過門檻為同意票須達495萬6367票,且多過不同意票,才能通過。

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訂於本週六(12月18日)舉行投票,此次4項公投依序為重啟核四案、反萊豬進口案、公投綁大選案、三接遷移案。

至於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於14日公告投票權人人數,經中選會彙整結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82萬5,468人。各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人數,詳如附表。

中選會表示,根據「公民投票法」第29條明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因此,總投票權人數為1982萬5468人,總額的4分之1換算後為495萬6367人,代表屆時各公投案的同意票,必須達到495萬6367票,且多過不同意票,才能通過公投案;反之,若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495萬6367票,公投案依法則為不通過。

2003年8月28日以前出生者有公投投票權

今年公投因為疫情延後至12月18日投票,雖然公投的投票門檻為年滿18歲,不過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10日表示,本次公民投票,投票權人年齡資格,以法定公投日,即今年8月28日前1日已滿18歲以上者為限,也就是2003年8月28日以前(包括當日)出生的人有公投投票權,至於2003年8月28日以後(包括當日)才滿18歲者,尚無本次公投投票權。

根據中選會公布的各縣市投票權人數確定統計表,全國各縣市具有投票權人數最多的縣市為新北市,共計達到342萬7162人,其次為高雄市,共計235萬3773人,至於台北市為215萬5416人;全國公投投票權最少的縣市為連江縣,僅1萬1673人,次少為澎湖縣,共計9萬20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