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公投總複習》斷層、經費、核廢料 核四重啟影響層面一次掌握

公投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7案
「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同意  ➡️ 支持核四續建
不同意 ➡️ 反對核四續建

2018年,由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領銜提出的「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公投案,以同意得票589萬5560票,占54.42%;不同意得票401萬4215票,占37.05%,公投案得到通過。同年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被廢止,該案也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由公民直接行使複決權。

在「廢除電業法」公投的主文中,原本包含重啟核四的要求,但中選會認為有違反一案一事項原則,因此從中剔除。2019年3月4日,黃士修因不滿執政黨未改變相關能源政策,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連署審後於同年12月13日正式成案。

龍門核能發電廠,原名第四核能發電廠,位於新北市貢寮區。在1980年5月選定廠址,而後在1985年、2000年經過多次暫緩及重啟,最終在2014年時,由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宣佈核四封存。2021年3月28日,最後一批120束的核燃料棒將運返美國。核四從1980年規劃到封存至今,總計已過去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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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核四至少需要1千億元

前經濟部長沈榮津在2018年時曾表示,核四建廠到目前已耗費約2838億台。而續建所需經費則眾說紛紜,經濟部估算約需600~800億元,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在廣播節目受訪時表示需要約1000億元。而正方代表黃士修則表示,根據台電跟清大工程專家說法,僅需投入500億元核四便能商轉。

在時間規劃方面,黃士修表示,根據台電內部的文件,核四廠一號機組僅需要3~5年就可以商轉,而二號機組則只需要5.5年。反方代表苗博雅提出反駁,認為黃士修並沒有將環境評估、地質調查、安檢測試等時間納入考量。反方代表邱威傑也表示,台電需要2年時間來確定施作的安全標準,5年22項地質調查,還要3年進行環境評估,若再加上安全測試等時間,估計核四整體續建時程將達到15年之久。對此,黃士修以「十個孕婦要花多久時間生孩子」為例,認為許多事項是可以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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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再耗時10.25年才能完工

綜上所述,正反雙方在續建經費方面各執一詞,而在續建時程方面,主要爭議點在於環評、地質調查、安檢測試等事項能否同時進行。綠色和平組織在11月23日,公佈一份統整國際全球7座「停工再續建」案例,得到平均續建的預算約為854.8億元,最後加上超支經費則約為1025~1503億台幣。而平均的施工工期則為123個月,也就是10.25年。

核廢料又可細分為低階和高階,低階核廢料為核電廠進行例行運轉時所產出之廢棄物,如衣物、工具、廢液等,需靜置與人類隔離300年以上。高階核廢料則為用盡之核燃料棒,需要進行特殊處理,並隔離人類20萬年。目前台灣唯一的低階核廢料貯存場位於蘭嶼,但空間於1996年便用罄,目前所產生的核廢料皆貯存在核電廠區內。而台灣至今沒有高階核廢料貯存場,因此所有用盡的燃料棒皆存於核電廠的燃料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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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存放是個大問題

正方代表黃士修表示,目前針對高階核廢料的主流處置做法是採行「乾式貯存」,也就是在燃料池中冷卻1~10年後,放置於充滿惰性氣體的圓筒中,圓筒外還有鋼製部件、混凝土或其它屏蔽核輻射。而黃士修補充,隨著未來科技發展,核廢料可以提煉成新時代的能源,供下一代台灣人發電使用。對此,反方代表邱威傑以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的外洩事件為例,認為核廢料即便封存還是也有洩漏的危險。

事實上高階核廢料的「乾式貯存」早在1980年代就在美國發展,美國、加拿大、德國、瑞士、英國、日本等國都有類似設施。然而近年來對其安全性的質疑也時有發生,如在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後,麻省理工學院獲得美國能源部的一筆研究資助,專門研究乾式貯存桶在高鹽度環境下的風險。研究顯示,貯存桶30年後就有可能因腐蝕而開裂,能源部希望將這個時間延長到100年。由此可知,不管事30年還是100年,高階核廢料的「乾式貯存」並非一勞永逸,而是需要定期更換,不然還是有外洩風險。

另一個問題是核廢料的儲存地點,反方代表邱威傑指出,目前台灣還沒找到安全且隔絕人類一萬年以上的地點,全球目前也沒有取得執照後運轉的最終處置場。正方代表黃士修則表示「你一輩子都不會碰到,怕什麼?」,認為只有核四公投通過,才能夠逼迫中央政府來面對核廢料的問題。

2021年11月25日,台大地質科學系教授陳文山等人招開記者會,表示有一條斷層寬度6~8公尺、長度至少2公里的「S斷層」,直接橫跨整個核四廠區,認為核四即便要真的去建,也不能要原址這個地方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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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廠有斷層橫跨 

正方代表黃士修表示,根據2013年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核四廠下方的S斷層並非活動斷層。經濟部也證實該斷層已經4萬3500年沒有活動過,而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USNRC)所定義能動斷層為3萬5000 年,因此符合核電廠建設標準。黃士修也補充,七級地震約未造成0.4g的地表加速度,而核四廠地表耐震為0.66g,反應器廠房為1.32g,而且還能再加固。

反方代表邱威傑則表示,全台灣已知活動斷層有33個,但造成921大地震的車籠埔斷層從來沒有被列入,認為只要是斷層就會有一定風險,尤其是核電廠的地點,更應該謹慎為上。陳文山等學者也認為,既使S斷層不屬於活動斷層,但當周邊發生地震時,震波可能傳至核四廠,並影響斷層結構,進而造成損毀。

事實上台電當年也沒能完全說服專家學者的質疑,並同意做更深入的地質調查,但因核四封存而沒有預算。若未來要重啟核四,需要將機房打掉、整個低速帶都挖開才有可能進行地質調查,至少要花4、5年的時間必花費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