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的風險控管原理 了解為何期貨商要代為沖銷

期貨

為了避免市場面臨系統風險,當交易人帳戶的風險指標盤中低於約定比率時,期貨商會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

上一篇我們介紹從事期貨交易時保證金的入金及相關保證金訂定和使用的方式,而且用水桶裝水、舀水來比喻建立部位時保證金的金流內容,這一篇我們想要介紹建立期貨交易部位後,水桶的水又會如何變動?有哪些風控作業會被執行?

建立部位後水桶內的水會隨部位市場價格增減

期貨交易建立部位後,帳戶的風險管理重點在於權益數與所需保證金多寡的比較,因此,有兩個元素要知道,一個是權益數的變化,另一個是所需保證金的變化,權益數是否變化,要看您建立的是期貨契約部位?還是選擇權契約部位?

如果建立的是期貨契約部位,帳戶權益數就會跟著部位市場價格變化,也就是說,水桶內的水,是會隨著部位損益增減。

若建立選擇權契約部位,權益數是不會跟著部位市場價格變化的,選擇權部位與股票買賣相同,在未賣出以前,市場價格不管是漲或跌,都不會使投資人口袋裏的現金出現變化。

期貨商如何管理風險?

期貨商依法必須執行每日結算業務,而期貨交易屬零和屬性,有帳戶獲利必有相對一方損失,現在假設期貨商只管理2桶水,一個水桶是買進部位,另一個水桶是賣出部位,期貨商依結算價計算之後,有一個水桶舀水進來,必有一個水桶會被舀水出去,期貨商為了避免結算作業時損失方的水桶無水可舀,造成市場系統風險,因此在盤中會執行洗價的作業,也就是會在盤中依成交價計算舀水,且會依權益數與所需保證金的關係訂定風險管理措施。

期貨商目前主要的風險控管作業有「預收保證金之檢核」、「高風險帳戶通知」、「代為沖銷作業」、「交易人指示出金作業」及「盤後保證金追繳作業」。

以盤中可動用保證金檢核預收保證金

交易人委託下單時,期貨商會依據交易人委託的商品檢視權益數可動用的金額是否超過所需的原始保證金,如果不足期貨商會拒絕委託。可動用保證金計算是盤中所計算之權益數減掉不可動用金額後所剩下的金額。

所謂的不可動用金額,包括期貨部位還沒結算的獲利、未平倉部位所需原始保證金、委託中保證金及權利金及加收保證金。

盤中要注意高風險帳戶通知

期貨商在每日交易時段會以期交所公告之市場價格來計算帳戶內的權益數,並對權益數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之交易人辦理高風險帳戶通知作業,收到高風險帳戶通知,表示帳戶所剩下的錢有可能無法滿足收盤後結算作業的支付,建議交易人此時可以入金將保證金補足到原始保證金水位或減少持倉部位。

代為沖銷會把部位全部沖銷

代為沖銷作業就是俗稱的「砍倉」、「斷頭」,交易人在開戶簽訂受託契約時,期貨商會與交易人約定風險指標的比率,當風險指標盤中低於該比率時,期貨商會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依規定這約定的比率不能低於25%。

事實上,期貨商計算風險指標有統一的公式,這公式所代表的意義就是權益數不能低於約定的金額,只要盤中權益數低於此約定金額,期貨商就會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

我們用舀水比喻,期貨商在結算作業時將損失方水桶的水舀給獲利方,為避免每日結算作業時損失方水桶無水可舀,期貨商會在盤中舀水,當盤中損失方水桶水位低於約定的水位時,期貨商就會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將所有的部位沖銷,也就是把保險箱裏的部位通通反向平倉的意思。

可出金金額的限制

有些交易人在期貨商結算作業後,因資金調度的需要,會指示期貨商出金,出金金額只能在權益數超過不可動用金額的範圍,也就是前面所提過的可動用保證金金額範圍內。在結算作業後因期貨契約未實現利得已於結算作業時成為實現利得,故不可動用金額之計算,不包含期貨契約未實現利得外,餘皆與盤中計算可動用保證金同 。

未消除盤後保證金追繳期貨商會執行代沖銷

期貨商於每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結算後,對權益數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之交易人,會以當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交易人指定方式通知交易人追繳保證金,交易人收到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後必須在下一個營業日約定的時間以前補足保證金,約定的時間不能晚於中午12點。如果約定時間以前沒有消除保證金追繳,期貨商會依據約定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但只會沖銷至交易人之權益數等於或大於未沖銷部位所需原始保證金就停止代沖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