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版賈伯斯」詐欺定罪 動搖矽谷新創信條「弄假直到成真」

金融詐騙

本文作者為:簡威(William H. Janeway),美國「華平投資集團」(Warburg Pincus)特殊有限合夥人(SLP)、英國劍橋大學經濟學兼任講師,著有《在創新經濟執行資本主義》(Doing Capitalism in the Innovation Economy)

前情提要:

1月3日美國陪審團裁決,37歲的「女版賈伯斯」生技新創公司Theranos創辦人暨執行長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共謀詐欺投資人、電匯詐欺罪名成立,預計9月宣判刑期,最高恐面臨20年有期徒刑

霍姆斯19歲輟學成立Therano,聲稱可由血液樣本檢測出上百種疾病,堪稱「醫檢革命」,霍姆斯藉此躍升為成功企業家並吸引全球投資人掏錢,前美國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阿里巴巴集團創辦人馬雲和她同台過,前國務卿季辛吉(Henry Kissinger)甚至曾是Therano董事。然而,2015年霍姆斯被爆造假、2018年遭到起訴,矽谷寵兒光環不再,被媒體封為「惡血女王」。

美國生技新創公司Theranos執行長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被判觸犯詐欺罪,這件事對創新經濟有何意義,引起激烈討論。

是否,霍姆斯只是極端地奉行矽谷信條「弄假直到成真」(fake it until you make it),最後卻失控了?知名創投家、Theranos投資人德瑞波(Tim Draper)擔心霍姆斯被判有罪,將減少投資者在企業家身上「賭一把的意願」,而正是這些企業家「帶動矽谷成為全球創新引擎」,他的憂慮言之有理嗎?

或者情況其實要來得更複雜?事實上,霍姆斯的審判與定罪,解釋了美國政治及金融經濟核心的兩大趨勢。

美國司法部對華爾街從寬處理

第一個趨勢是「對金融操縱者提起的刑事訴訟大幅減少」,隨著1998-2000年網路泡沫化,能源公司「安隆」(Enron)及通訊公司「世界通訊」(WorldCom)多名資深主管被判入獄後,這個趨勢變得相當明顯。

想想這兩者之間的差異:1980年代後的儲貸危機以及2008年金融危機。前者發生時,非營利調查新聞機構ProPublica的記者艾辛格(Jesse Eisinger)報導,「司法部起訴1000多人,包括最大幾家倒閉銀行多名高層」;反觀後者,「只有一名銀行高層去坐牢」。

艾辛格2017年出版的著作《膽小鬼俱樂部》(The Chickenshit Club)記錄了21世紀頭10年,美國司法部態度是如何出現180度大轉變,尤其是紐約南區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該機構負責管轄華爾街。全球「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安達信(Arthur Andersen)因牽涉安隆案被判妨礙司法後,艾辛格追蹤了安達信2002年清算案的發展:當局並未就鉅額金融損失,以刑事罪名向個別高層究責,而是屢次以罰金──最終是由股東而非高層繳納的罰金──交換和解。

創投資金大爆炸,創3300億美元紀錄

第二個趨勢是,過去6年來「大量『非傳統資本』流入創投支持的新創公司」,所謂非傳統資本包括「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s)、共同基金、避險基金、主權財富基金以及億萬富翁等等。2021年,直接投入創投基金的年度資本額終於超過2000年的1000億美元(單位下同),而非創投對新創公司的投資更是超過這個金額,創下總計3300億新高紀錄,幾乎是2020年金額的兩倍

在如此爆炸性成長推動下,後期階段估值(late-stage valuations)和公募股權市場一同飆升,而後者很大程度上是由新創公司亟欲效仿的科技大企業推動。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投資者將資金投入私人新創企業,將不得不接受流動性不足這個問題,也就是法律上他們無法出售自己的股份。此外,以Theranos為首的眾多案例中,無論籌募了多少資金,投資者必須接受賦予創業者幾乎絕對控制權的條款。

2008年後的QE是罪魁禍首

吹起這個「泡泡」的各種力量中,主要推手是2008年以來前所未見、廣泛盛行的寬鬆貨幣政策。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 )和各國央行把無風險利率降到「零底線」(ZLB)甚至超過,並以「量化寬鬆」(QE)之名動員一系列非傳統工具,讓資金充斥金融市場。

150年前,19世紀《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編輯Walter Bagehot早已預見並概述採取上述政策,可能導致什麼後果:

「貿易週期的歷史讓我學到,持續一段時間的低投資報酬率,勢必造成不負責任的投資行為。......人們不會接受2%(利率),也不會承受收入損失。相反地,他們會把自己謹慎積攢的儲蓄投入某種不可行的投資──通向俄羅斯堪察加半島(Kamchatka)的運河、通往英格蘭沃切特(Watchet)的鐵路、讓死海『起死回生』的計畫等等」。 

刺一下指尖,就能進行200種血液檢驗的機器想必夠格列入Bagehot的「空想清單」。

新創公司投資人變冤大頭

如今量化寬鬆時代看來已走到盡頭,最有可能發生的長期後果,在於權力從企業家重新轉回金融家手中。這與我們2020年看到的情況將大不相同,當時超過40%的科技公司首次公開募股時,採用雙重股權結構以鞏固創業者的控制權。在這種情況下,Pre-IPO投資人既不能賣出自己的股份,也不能解雇執行長。就像買下Thranos股票的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和前美國教育部長戴弗斯(Betsy DeVos),投資人不是企業的夥伴,而是冤大頭(pigeons)。

大約40年前我提出一種雙重避險方式,以避免投資科技或其他新創公司時面臨的高度不確定性風險:「現金和控制」(Cash and Control)。投資者需要足夠現金,好獲得時間了解企業任何不利因素,同時擁有足夠控制權採取行動(通常是從炒執行長魷魚開始)。

大舉投資新創產業的非傳統投資者擁有大量現金,但通常缺乏他們需要的控制權。叫車平台Uber和共享辦公室業者WeWork的故事顯示,規則改變之前,就連專業的新創企業龍頭可能都得靠打官司解決他們之前接受的「企業家友善」條款。其他許多新創企業的模式已經失去信譽,例如矽谷媒體《The Information》1月初報導,為了減慢燒錢速度,「即時外送新創公司」正在嘗試新策略:「不即時外送」(slower delivery)。

「企業家崇拜」連季辛吉也被騙倒

Theranos的故事提醒我們,無異於「讓死海起死回生」的新創企業募資之所以能成功,只是因為投資人──尤其是非傳統投資人──絕望地四處尋找能帶來正收益的投資項目。霍姆斯似乎是拜「企業家崇拜」(Cult of the Entrepreneur)之賜,這種文化讓創業者能與潛在投資者互相競爭,以追求最理想的協議。若非如此,霍姆斯這名科技業新手,如何能以賦予她百分之百控制權的條款,說服甲骨文董事長兼科技長艾里森(Larry Ellison)、知名創投家盧卡斯(Donald Lucas)和德瑞波這些人掏出錢來投資她的新創公司?

霍姆斯被定罪或許預示著另一項轉變。《彭博社》金融專欄作家萊文(Matt Levine )經常開玩笑說「一切都是證券詐欺」,因為每有上市公司股票下跌,總有蒙受損失的投資者一狀告上法庭。然而,一些企業家的行為可是貨真價實的證券詐欺。在這個大謊言時代,霍姆斯的判決多少為某些人帶來安慰,他們對參與央行帶頭「膨風」的短暫投機泡沫不感興趣。而那些擔心適當執法將使創新經濟失去活力的人,他們最好記住,數位革命也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崛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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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是由《信傳媒》洪培英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