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專戶裏的錢 可以隨時領出去買蛋糕嗎?

期貨

賣出選擇權收到一筆錢,在未平倉或結算前,雖然屬交易人所有,但只能當做借來的錢。

從事期貨交易,交易人應先有足夠的原始保證金存入期貨商所指定的保證金專戶中,期貨商才會接受交易人的下單委託,該存入的保證金是誰的權益呢?建立部位後保證金的權益又歸誰所有?這邊來談談,交易人的保證金是如何流動的,如有其他用途的需要,有多少金額可以申請出金?

建立部位前或後保證金都屬交易人所有

期貨契約交易委託下單成交之後,除了手續費及交易稅之外,並沒有支付任何價金,因此雖然新增部位後從交易帳戶中扣除了手續費及交易稅,但沒有扣除成交金額,所以在帳戶中該部位所需原始保證金的金額還是屬交易人所有,只不過這筆保證金,交易人無法領出或拿去當成建立其他部位的原始保證金,這筆錢,不能動。

選擇權契約交易與期貨契約不同,選擇權契約買方部位成交之後,交易帳戶會支付成交的權利金金額,帳戶權益數會減少。選擇權賣方部位成交之後,會收取成交的權利金金額使帳戶權益數增加,這增加的權利金金額屬交易人所有。

建立選擇權賣方部位因有履約義務,所以訂有原始保證金要求,且原始保證金的金額會隨該部位市值增減。交易人新建賣方部位時,雖然權益數會因收取權利金而增加,甚至超過原始保證金金額的部份,該部位未平倉前,也可以自由運用。

但交易人應該注意,這建立部位收進來的錢,在沒有反向平倉或到期結算前,雖然屬交易人所有,然而只能視做是借來的錢,未來如果市場價格發展不利於所建部位,交易人還是要還錢的,而且有可能要還的錢比借來的還更多,甚至可能多到交易人超出預期,應須建立選擇權賣方部位要妥善管理風險。

可動用餘額範圍內都可出金或可用來新建部位

我國期貨交易屬預繳保證金制,所繳存的保證金權益,都歸交易人所有,但可動用金額卻是有所限制的,意思是交易人可以申請出金或做為新增部位原始保證金的金額。

交易人無任合部位時,帳戶內的權益數,全數都可以自由運用,一旦買進或者賣出標的,建立部位後,將從新增有原始保證金要求的部位開始,可動用金額會有所限制,且盤中與收盤結算後會有所不同:

在收盤結算後:權益數高過所需原始保證金的餘額都可以動用。

在盤中:可動用餘額除了扣除留倉部位所需原始保證金的金額之外,一旦已經下單雖然還沒成交,但會扣除委託中的原始保證金金額,如果同時還有期貨契約部位,也會將期貨契約的浮動損益都扣除,上述應扣除的金額扣除後,剩下的金額就是交易人在盤中可以自由運用的可動用餘額。

每日結算會影響權益數的高低

每日結算是期貨交易很重要的作業項目之一,期貨商於每日收盤後依據期交所公告的結算價進行結算作業,在結算作業中,期貨商會將交易帳戶當天所有的金流統合計算並於「買賣報告書」中揭露相關最後結果與明細。

交易人應該要注意,交易帳戶中如果有期貨契約部位,該部位的損益會用今日結算價與前一營業日結算價的差計算,並將計算結果於權益數中加減,換句話說,交易人期貨契約部位雖然還沒反向平倉,但經過結算作業之後,可視同該部位的進場價格已轉為今日的結算價。

選擇權契約建立部位當天,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及賣方所收取的權利金會在結算作業時實質撥轉,但隨後在該契約反向平倉或到期前,每個營業日的結算作業,都不會將選擇權契約的每日浮動損益於權益數中實質收付,而交易帳戶權益數的增減會使可動用餘額跟著連動。

選擇權及股票期貨部位的所需原始保證金會隨市價變動

選擇權契約賣方部位在委託下單前,期貨商會要求原始保證金,該原始保證金計算公式是:原始保證金=權利金市值+MAX(A值-價外值, B值),其中A值及B值由期貨交易所公告。交易人要注意,公式中的權利金市值是會變動的,當所建立部位的權利金市值變大時,交易人所需要的原始保證金就會增加,帳戶可動用餘額就跟著變少,反之,權利金市值變小,可動用餘額就會變多。

股票期貨契約的原始保證金計算方式為期貨契約價格×契約乘數×風險價格係數,其中風險價格係數又有三個不同級距。公式中可以知道「期貨契約價格」會隨者該契約市場成交價變動,因此股票期貨契約所需原始保證金也會隨著增減,股票期貨所需原始保證金的增減會使可動用餘額跟著反向連動。

部位沒有平倉,也會有賺到的錢可以提領出去買蛋糕

期貨交易帳戶權益數可提領出去買蛋糕的金額,會隨者權益數多寡與原始保證金高低而變動,其中,期貨契約雖尚未平倉,但部位的損益卻會使權益數增減,還有,除了部位增減之外,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的市價變動,也會使所需原始保證金的金額變動。

期貨商每日結算作業後,雖然留倉部位都還沒反向平倉,但只要權益數高過所需原始保證金的部份,交易人都可以申請出金將可動用的金額提領出去買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