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波動難以捉摸 收到「高風險帳戶通知」要立即風險控管

期貨

「高風險帳戶通知」是期貨商與交易人約定的一種提示手段,對交易人的風險管理有重要作用。

市場有時波動幅度劇烈,導致於期貨商必須注意風險控管,而交易人的權益數、保證金之風控顯得異常重要,期貨交易法賦予期貨商有每日結算之義務,期貨商為避免每日結算產生風險,遂於盤中依據成交價進行盤中洗價作業,洗價作業主要是在監控交易人帳戶盤中權益數與原始保證金的關係,另外,也同時控管風險指標的比率。

交易帳戶在盤中什麼條件之下會觸動高風險帳戶通知?一般交易時段與盤後交易時段的高風險帳戶通知作業都一樣嗎?收到高風險帳戶通知交易人應該要如何處理?

帳戶盤中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會收到高風險帳戶通知

在期貨交易市場,期貨交易所會公告各商品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期貨商進行盤中風險控管作業,對交易人留倉部位中有原始保證金要求的商品進行風險控管,當交易人盤中帳戶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時,期貨商會執行高風險帳戶通知,以提醒交易人注意其帳戶權益數已有風險(尤其是風險指標低於75%),應注意權益數的額度並應補足至原始保證金額度以上。期貨商執行高風險帳戶通知以每個交易時段僅通知一次為原則。

期貨商在交易人開戶時會預先跟交易人約定高風險帳戶通知的方式,一般高風險帳戶之通知方式有當面、電話、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交易人指定的方式,許多期貨商設置電腦自動通知系統,當保證金低於未沖銷部位之維持保證金門檻,就自動發送簡訊,建議交易人與期貨商約定最方便即時收到通知的方式,並要留意期貨商對帳戶發出的高風險帳戶通知。

實務上,根據交易標的不同,高風險帳戶通知有各種時段,例如有交易人進行國際原油期貨商品交易,由於交易時間為臺灣凌晨,也曾有早晨5點55分發出高風險帳戶通知的紀錄。

交易人收到的高風險帳戶通知包括以下內容:「您帳戶權益數已低於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請儘速補足至原始保證金並注意權益數變化,當風險指標達約定代沖銷條件時,本公司將開始執行代沖銷程序。」,通知內容重點在提醒交易人補足保證金,並告知交易人在風險指標低於與交易人約定的比率時,期貨商會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

臺灣期貨交易所盤後交易時段部份商品可豁免高風險帳戶通知

期貨商執行高風險帳戶通知,在臺灣期貨交易所一般交易時段與盤後交易時段執行程序會有所不同,臺灣期貨交易所對部份商品的盤後交易時段,公告有豁免高風險帳戶通知及代為沖銷之規定(以下簡稱豁免商品),如果交易人在倉部位中僅留有盤後交易豁免商品,則雖盤後交易時段交易帳戶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期貨商不會執行高風險帳戶通知,但留倉部位中混有其他非豁免商品,期貨商仍會執行高風險帳戶通知。

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盤後交易時段的豁免商品有:臺股期貨TX、小型臺指期貨MTX、電子期貨TE、臺指選擇權TXO、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RHO、小型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RTO、美元兌人民幣期貨RHF、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RTF、小型電子期貨ZEF。

盤後交易時段公告非豁免的商品有:美元兌日圓期貨XJF、歐元兌美元期貨XEF、美國道瓊期貨UDF、美國標普500期貨SPF、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UNF、英國富時100期貨F1F、英鎊兌美元期貨XBF、澳幣兌美元期貨XAF、黃金期貨GDF、臺幣黃金期貨TGF、黃金選擇權TGO、布蘭特原油期貨BRF。

交易人收到高風險帳戶通知應即時補足保證金

當交易人收到高風險帳戶通知時,表示帳戶已出現風險,如果之後市場價格發展不利於在倉部位時,交易帳戶中留倉部位有可能全數會被期貨商代為沖銷,且如遇行情波動快速,期貨商有可能在發出高風險帳戶通知後極短時間內即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

建議交易人,當交易帳戶有留倉部位時,應隨時注意權益數變化,如行情不利於留倉部位,應嚴守交易紀律將留倉部位減少或盡速補足保證金,才不會有法律上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