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給高薪就可以要替代役男去煎鍋貼?

政府政策

小學課本都會寫到,依《中華民國憲法》,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的義務主要有納稅、服兵役、接受國民教育。難道現在到小7當收銀員﹑到小吃店煎鍋貼也成了國民應盡的義務?

2000年開始實施的替代役制度,在2015年修法,新增了「替代役實施條例」,於是原本僅限於公部門以及科技研發的替代役制度,開始可以招募產業訓儲替代役,並且從去年底開始讓各企業申請員額,並於今年3月26日開始實施。

煎鍋貼成了國民應盡的義務?

由於包括知名的服務業如四海遊龍、大都會車隊、便利商店等公司都可以申請,在27日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內政部與役政署遭到各黨立委砲轟,質疑這是「鍋貼役」、「小黃役」,也引發是否以低薪剝削替代役的問題。

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特別在立法院澄清,替代役去餐飲業上班未必就是會很低薪。葉俊榮也不斷強調,產業訓儲役是從事技術性工作,培養產業技術人才為中階儲備幹部,所以進到媒合的企業中,是學習企業管理。

不過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表示,「服役」就是應該「為公(公部門或慈善團體)」,不應該是「為私(營利部門)」。

所以這整件事情最重要關鍵不在於「低不低薪」,因為就算是「不低薪」,也不應該由國家出面來要求役男替民間企業「服役」,政府相關單位不應該避重就輕,身為國內憲法權威的葉俊榮更不應該畫錯重點。

以歐洲的德國為例,役男都是只有在公部門或公益NGO服勤才有可能被認為屬於「服役」,「台灣的替代役政策從一開始就導入了產業替代役,簡直就像是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劉宏恩說。

憲法權威葉部長畫錯重點

劉宏恩認為,台灣替代役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於把「企業」也放進來,這就是很荒謬的做法,因為一開始高科技產業可以有替代役去服務,也導致後來擴張到非科技產業的傳產或服務業都可以用替代役,讓一切變得好像順理成章。

出身學運世代、曾任民進黨青年部、文宣部主任,現為世代文化群負責人的周奕成則在臉書PO文指出,國家徵兵是在很神聖的理由之上,才可以剝奪役男的自由權甚至生命權,就是需要你的生命承諾,來保衛這個共同體。現在是用這個神聖的理由,把役男徵集進去,然後說現在我們不需要兵,不然你去做小七、做鍋貼好了。

周奕成認為,這件事情的重點不是做小七或是做鍋貼好不好,而在於做這些和徵兵的理由「保衛國家」完全不相干。

換句話說,憲法給國家依法徵兵的權力,但並沒有給國家叫役男去當兵,然後把役男賣給企業的權力,這是非常非常嚴重的事情,但是內政部長甚至是立委諸公們卻僅是在爭論「低不低薪」,難道給高薪,就可以要這些受國家徵召的役男去煎鍋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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