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監管法規箝制創新 中國科技業正在失去各種優勢...

中國企業

香港大學中國法律中心的主任張湖月本周投書《日經亞洲評論》的一篇文章指出,受到數據監管法的箝制,科技巨頭因時實質的產品經理為中共官員而飽受痛苦,失去創新等優勢。

張湖月在加入香港大學之前,曾在倫敦國王學院任教,著有《論中國反壟斷的例外:中國崛起如何挑戰全球監管》一書。

數據監管法箝制中國科技巨頭

去年,中國通過兩套關於數據安全和個資保護的國家法律,在數據監管方面取得巨大飛躍,現在北京正在制定更多指導方針來實施這些新規定。

比起美國仍在遲疑是否引用總體數據法,中國的立法獲得許多觀察家稱讚大膽和果斷。事實上,引入全面新規定,來監督算法和隱私法,中國比歐盟更領先一大步。

然而,擁有最嚴格的法律不一定會讓中國的數據監管智商領先全球,如果不清楚了解監管的後果,中國對數位經濟的過度干預可能會得到反效果。

數據是電商平台經濟的命脈。因此,凡是官方對如何收集、使用和傳輸數據嚴格規範,都會對數位空間產生普遍影響。

消費者選擇個資和動態不被追蹤,直接傷害線上平台利益

效仿歐盟,中國採取通知和同意方式保護消費者隱私,但這種盛行的監管範式產生一種悖論:它可能同時監管太少和太多。

一方面,即使平台允許消費者選擇不收集和處理他們的數據,大多數消費者要麼不願意這樣做,要麼一開始就不瞭解這樣選擇的效果。

但是智慧大數據分析,允許平台了解消費者偏好,而無需獲得個人同意,這就是為什麼更多學者呼籲重新思考數據監管,認為數據濫用應該像污染一樣受到監管。

另一方面,當消費者可以選擇自己個資是否被收集和個性化時,絕大多數人只是選擇退出平台,這直接損害平台業務的基本面。

蘋果更新隱私條款,促使Met今年來狂瀉36%

蘋果最近更新隱私條例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自去年 4 月以來,蘋果已提示用戶:他們是否希望其裝備上的應用程式(APP)追踪用戶的動態活動,據報導,超過84%的 iPhone 用戶選擇不要被追蹤。

因此,Meta Platforms旗下臉書和Instagram (IG)等依賴收集數據謀生的商業模式線上平台上,中小型商家和廣告商無法定位消費者,他們都遭受重大打擊。

不只美國的臉書股價今年狂瀉36%,中國的數據監管正在對科技業造成真正的傷害。創新的中國線上平台現在陷入困境,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產品界面是否違反了消費者隱私法,線上平台越需要尋求監管機關的批准,政府官員成為產品經理介入的程度就越大。

去年7月初,北京對中國最大網約車APP滴滴打車意外發動的網路安全審查,就發生在滴滴於紐約上市兩天後,中國當局收緊境外數據傳輸的規定。

數據新規上路後中國電商公司無法赴美IPO

但其中許多規則缺乏明確細則。在不違反嚴格網路安全審查的情況下,中國科技公司不確定自己能否赴美國上市股票,籌集資金,或收購外國公司。

與此同時,中國對演算法進行監管的大膽嘗試,可能會抑制最具創造力的互聯網公司增長,例如,抖音(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原本在推薦引擎上蓬勃發展,未來可能受到遏制。儘管北京監控資本主義,有其道理在,但重要的是,當局需要了解,演算法是消費者互聯網業務創新的核心。

嚴格限制數據收集的新規定對中國消費電商的軟技術產生不利影響,也對中國的硬技術產生不利影響。

數據監管新法已將中國科技公司推向未知領域

中國希望成為人工智慧(AI)超級大國,擁有海量個人數據具有明顯優勢。但隨著數據收集和處理,變得更加困難,中國現在可能正在失去這項關鍵優勢。

中國通過無所不在的數據監管,來遏制科技巨頭的壟斷,這種作法正在催生一個強大監管國家的崛起,中央政府對執法享有真正的壟斷權。

由於欠缺制衡中央政府的制度,很少有企業敢於挑戰監管機關。此外,中國的數據法規由多個監管機構執行,其中許多監管機關擁有全面的自由裁量權。這些當局之間無情的競爭將導致機關權力過度擴張。

數據監管新法已將中國科技公司推向未知領域,在東西方國家都呼籲對大型科技公司加強控管的呼聲中,重要的是,要牢記最基本的監管原則:不要傷害公司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