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修正案》守護護國神山 增經濟間諜罪  傳幕後推手是這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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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我國高科技產業,防止重要關鍵技術外流,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法務部、內政部、國防部會銜擬具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及大陸委員會擬具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

修法增訂「經濟間諜罪」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行為,最高處12年徒刑、併科1億罰金之外,也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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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中國竊取國家機密,國安法修法加嚴

府院人士解釋,這幾年來中國一直竊取台灣商業機密,不只是透過買斷,還有挖角半導體、高科技高階人才,因此一直有加嚴相關修法的聲音。 一般公司的營業機密是用《營業秘密法》管制,但還是停留在民間契約的刑事責任階段,這次修正《國安法》才增訂經濟間諜等罪。

修法除了《國安法》,也修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經濟間諜重罰外,被認定未遂犯也開罰。上述人士表示,加入政府管制,等於是將國家安全相關事業多增加一道防線,未來只要是政府有出資、補助且涉及國家安全的特定產業例如半導體、5+2產業等等,都能用該法條多一道安全防線。

不過,府院人士也說,這次修法僅是一個母法的修正,未來的施行細則,哪些產業要納管?需要由「國科會」增訂細項。「國科會」組織法目前已經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尚未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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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部、內政部與陸委會聯手針對經濟間諜、機密人員赴中國進行跨部會盤整修法。(照片來源/行政院)

升級版營業秘密法,立法院新會期將審查

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黃世杰表示,這個就是把《營業秘密法》升級,加入國家認定機構,明確定義哪些是經濟間諜罪。過去很多立委分別提修《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防堵經濟間諜,行政院綜合立委修法意見推出的版本。包括加高刑度、具體定義、還有認定經濟間諜罪名的程序可以完整保護關鍵技術知識。

至於相關人員的管制,他舉例,像是中科院、工研院的列管人員會限制去中國等等,另外針對中資透過第三地來台投資、中國在台組織活動、刺探國家機密等等,都有明確規範;法務部處理的部分,是針對有委員反應國安案件審理太慢,因此未來修法國安案件交由最高法院管理,經濟間諜的認定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專人專題管理。

台積電法務長方淑華直通府方是蔡總統學妹

產業界人士指出,這次大力推動修法團體還有「台灣營業秘密保護促進協會」,協會理監事全是台灣半導體產業台積電、聯發科、友達等公司的法務長組成,其中台積電法務長方淑華也是協會常務理事,2021年台積電、鴻海協助我國政府買BNT疫苗,方淑華就是關鍵談判角色,還帶領台積法律團隊與上海復星核對合約、與行政院總統府溝通談判,業界盛傳方淑華是可直通總統府的蔡英文「學妹」。

據透露,為了推動修法,該協會曾拜會法務部、立法院等單位,從2021年初朝野立委、部會都曾提出強化營業機密的修法建議或版本,最後交由行政院盤整,進行跨部會整合會議後,才推出該項修法,送入立法院後,預計3月立法院開議就能進入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