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消聯盟發出動員令,展開「遍地開花」反對年金改革抗議,抗議政府以文宣抹黑軍公教退休金不公不義,行政不中立,抗議年金改革違法,抗議隊伍佔據忠孝東、西路以及中山北路交叉口,包圍立法院,甚至一度還有退休警察衝進立法院。
從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以來,隨著李來希曝光度大增,「八百壯士」在立法院門口埋鍋造飯,反對年金改革的力量正快速的在集結,3月底年金改革版本將從考試院送到立法院,接下來各方角力的戰場勢必轉移到立法院,接下來反年金改革團體包圍立法院,應該會成為家常便飯,看久了大家就會見怪不怪了。
年金改革在台灣社會已經有高度共識,接下來就是怎麼改?改多、改少的問題而已,一般講到年金改革,大多數人最熟知的項目應該就是「所得替代率」,可是你可能不知道,所謂「所得替代率」這項數據,其實一直是個詐騙的工具。
勞工所得替代率高於公務員,銓敘部的騙人話術
2011年 01月13日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說,勞工退休所得替代率為102%,高於公務員,引發勞委會、勞工團體與民進黨林淑芬 黃淑英等立委群起砲轟,綠委批呂糟蹋勞工,要求呂道歉,呂明泰隔天在公視《有話好說》說,沒說勞工將來領的一定比公教多,只是說,比較兩個不同替代率,應在同一基礎比較。
比較勞工跟 教育(或公務)人員 兩個不同行業的所得替代率,應在同一基礎比較, 這本來就是基本邏輯也是常識,拿名目上每月領取年金金額推算的所得替代率來比,基本上是假數據,假數據就是被操作拿來阻擋改革,陽奉陰違的伎倆。
明明勞工有投保薪資天花板限制 、退休時間比軍公教晚退休10年以上,勞工的退休壽命也比軍公教短5歲,退休續領遺族年金等等這些差距,領取退休金年數比老師少15年20年是常態,勞工真實的所得替代率跟官方版計算差兩倍以上。
這次年金改革從國是會議以來,年改會、 銓敘部退撫司 、行政院勞動部有從6年前學到教訓在同一基礎上比較所得替代率嗎?民進黨立委當年對執政者的批評,然後自己執政之後有自行檢討嗎?
其實政府機關拿所得替代率假數據來比較,目的是要掩飾軍公教年金與勞工年金差距,真實的情況遠比大家所理解的更加懸殊也更加不公平,政府機關拿數字自欺欺人、淡化問題,包庇既得利益,最後還要矇騙大眾他們是改革者,這樣的作法已經不是「可惡」兩個字可以形容。
有幾個其他國家的數據資訊,應該讓所有的民眾都知道。
一、 台灣軍公教退休金幾乎免課稅
就退休金課稅來說,在台灣,退職所得免稅額高達75.8萬,但是勞心勞力工作的人,免稅額不過才27.2萬(8.5萬(免稅額)+7.9萬(標準扣除額)+10.8(薪資扣除額)),換言之,一個軍公教退休人員,年所得超過 75.8 萬,才要報稅,報稅扣除額又有8.5萬(免稅額)+7.9萬(標準扣除額),總免稅額92.2萬,將近百萬了,居然不用繳半毛稅。
其實在其他國家,針對退休金課稅的部分,即使是在提撥階段,甚至還是累積階段,都有國家會課稅,至於到了給付階段課稅那更是常態了,這之間的差別只是稅率及減免範圍。
台灣現在退休軍公教,單身年領122.5萬,如果夫妻兩人都是軍公教退休,兩夫婦年領218萬卻是免繳稅,單身年輕人上班年薪30幾萬要繳稅,這有無違憲?違反租稅實質平等?
德國的制度值得參考,德國現今公教退休者可拿到71%左右的替代率,但須繳稅。德國退休金所得月領1200歐元以上,年領47.5萬新台幣( 匯率 33)要繳稅,跟國際比較,台灣人均所得為德國一半,台灣公教人員退休金是德國三倍以上卻免稅,台灣為何會如此極端的獨厚軍公教這個族群真的讓人費解。
這總該有個處理吧,其實修改所得稅法完全與考試院無關,更省得信賴保護違憲與否的無理取鬧,過去德國的公教退休金也是免稅,後來改為需要課稅,也沒有發生違憲與否的爭議。
另外,包括官股事業、公營事業這個全中華民國單項超過新台幣4千億最大稅基課稅,既符合國際慣例也合乎轉型正義、租稅公平,就源、累進、分離課稅也是稽徵成本最低、最有效、最能調整年金領得多的多砍、領得少的少砍免砍,為何歷次年改會議甚至稅改,都避而不談針對退休金給付課稅?相關官員豈非為了自身利益無視於世界正常做法,罔顧職責形同監守自肥嗎?
二、退休金財富:一個小學教師退休後平均可領3400萬元退休金
退休金財富(pension wealth)這個指標是指退休後總領取金額,是國際比較社會保險退休金時通用的指標,根據 OECD 「pension at a glance 2015」,以OECD 世界最高的盧森堡為例,金融中心還有歐盟第三首都,人口幾10萬,典型城市國家,人均GDP 10萬美金以上, 盧森堡的退休金財富為勞動年所得54560歐元的 14.4倍,以匯率33計算,相當於2600萬新台幣。
反觀台灣, 一般中小學教師退休平均年齡約52歲,以月領6.8萬元,年領13個月共約88.4萬元,根據退撫基金第6次精算報告數據,教育人員死亡年齡男女平均90.5歲,換句話說,從退休到死亡,退休金大約可以領取38.5年(超過在職時間),未計遺族年金與其他公保給付,年金領取3403.4萬,退休金財富pension wealth 110萬美金以上,是世界上最高的盧森堡平均值的1.3倍。
盧森堡的人均GDP是台灣的4倍,但是台灣退休金財富卻是盧森堡的1.3倍,究竟應該如何解釋?一個中小學教師退休後領取110萬美金以上的退休金,如果台灣最強大的世界級台積電也這樣給公司的員工退休金,恐怕也付不起5萬多員工、高達6百億美金的退休金,在這樣的情況下,年金改革還能不大刀闊斧嗎?
三、特殊勤務:警消領取退休金年齡 德、英60歲 台55歲
至於昨天上街抗議的退休警消,這是屬於特殊勤務的部分,在年改草案中,警消防領取退休金年齡仍維持55歲,反觀歐洲的德國以及英國,警消防領取退休金的年齡是已經延後到60歲,其實台灣警消防領取退休金年齡還是比歐美國家來得寬鬆的。
教師的部分,目前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定退休年齡,年改草案延後5年到60歲,可是世界各國教師大多都是比照一般勞工,退休年齡設定在65歲、67歲,因為這些國家並不認為高中以下教師應該特別提前退休。
人口結構改變已經是時勢所趨,社會制度包括學校環境、制度人員編派訓練、家長宣導以及退撫環境應該跟著因應調整,這不是一個有機社會應該要做的嗎?台灣在退休金制度的改革上面有什麼特殊理由可以故步自封、甚至抗拒完全不調整呢?
(讀者投書-作者為科技業退休人士。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