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出名好處與新聞環境? 安迪沃荷告訴你

書摘

在這本語錄式的自傳裡,A(安迪)喃喃絮語還有與他的B(朋友)們高談闊論不同話題,或小題大作或大題小作,坦誠地表達他對愛、美、性、工作、時間、死亡、經濟學、氣氛、成功、藝術、名氣、內褲、真實與虛無等等的看法,言語流露他的尖酸幽默、糾結又神經質。

撰文=安迪‧沃荷

有間公司最近想買我的「光環」,他們不要我的產品,不斷強調:「我們要的是你的光環。」其實我一直沒搞清楚他們要的到底是什麼,但既然對方願意花大錢,我就開始想,今天有人願意花大錢跟我買我的「那個」,我是不是也該來搞清楚「那個」到底是「哪個」。

我想「光環」這東西,只有旁人看得見,而且光環這東西,別人覺得你有多少,就能看見多少。光環只存在於旁人眼裡,而且只有不熟或完全陌生的人,才看得見你的光環。曾經有個晚上我和辦公室的所有人一起聚餐,結果那些小朋友個個都把我當泥土對待,就是因為和我太熟了,每天都見面。不過那天晚上,剛好也有人帶朋友來,結果那個小傢伙反而完全不敢相信他正在和安迪.沃荷本人吃飯。那天晚上,每個人眼中看見的都是「我」,只有他看到的是我的「光環」。

一個人頂著七彩光環的有效期限

在街上看到某個人,他們也許真的光環耀眼,但當他們一開口,往往光環就不見了。所謂光環的有效期限,肯定就是人開口說話的那一刻。

名氣最了不得的人,是名字掛在招牌上的人,而我最嫉妒的,就是那些名字出現在大型商號上的人,比如馬歇爾.費爾德。

出名這件事,其實沒那麼重要。要是我沒這麼出名,也不會因為我是安迪.沃荷就被人開槍,而可能因為從軍才挨子彈。當然不出名的我,也有可能是個在學校教書的胖子,誰知道呢?

不過出名有一個好處,就是讀各大雜誌時,裡頭提到的人你都認識。怎麼翻,每一頁都是見過的人。我很喜歡這種閱讀經驗,我想這就是為什麼要出名最好的理由。

記者比政客更難捉摸

一篇新聞的主人到底是誰,我時常搞不清楚。我常想,今天你上新聞,其實媒體應該要付你錢才對,因為那分明就是你的新聞,卻被媒體拿來當作商品賣錢。當然,媒體每次都說寫你就是在幫你,這樣講雖然不無道理,但問題是,如果人們不提供自己的新聞給新聞社,而如果大家把自己的新聞保密都不給挖,新聞社就沒有新聞可以報導。所以我覺得雙方互相付錢才對,不過整件事其實我也還沒完全想清楚。

我讀過所有評論我的文章當中,最糟糕、最殘忍的,就是《時代》(Time)雜誌對於我槍擊事件的報導。

我後來發現,所有的專訪都是先射箭,再畫靶。記者進行訪問以前,早就知道要寫什麼,也早就對你這個人下了結論,他們只想從你說的話,這裡一點那裡一點地,撈出可以用的佐證。所以如果你沒搞清楚狀況就受訪,一定想也想不到眼前訪問你的人,到時候會寫出什麼樣的文章來。看起來人最好、笑得最開心的人,寫出來的文章可能最惡毒;而感覺恨你入骨的人,卻可能寫出最風趣、最友善的報導。記者這群人比起政客,可是更令人摸不透。

但每當有人寫了惡毒的文章,我倒也不追究,因為你憑什麼說人家寫的不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