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十多年的燃料稅「隨油徵收」綠委要拚本會期過關

政府政策

「汽車燃料使用費」是否改為隨油徵收的議題,已持續吵了十多年,從1992年至今,藍綠已有22名立委提案修法,但因為擔心改變現行隨車徵收方式後,可能造成稅收減少等因素,讓交通部不願放手。本屆立法院已有5名民進黨立委相繼提案修法,人在交通委員會的立委林俊憲說,他要拚這個會期修法過關。

汽車燃料費的徵收是規定在「公路法」第27條第一項,將汽燃費定義為公路維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用,現在採「隨車徵收」,依照「汽缸排氣量」預估固定金額方式收取,亦即排氣量越高,費率就越高。

少開車繳一樣燃料稅,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

這種按排氣量採「隨車徵收」方式,最受人詬病的問題是,不論汽車在道路上行駛里程的多寡,車主都要繳付相同的汽燃費用,有過於僵化的問題。例如即使同一廠牌車款,不同車主使用道路,行駛里程都不盡相同,造成的污染與燃料消耗也不同,對於上述各種不同的樣態,現在都徵收相同的汽燃費,就明顯有比例上不公的問題。

1,800cc的汽車為例,車主每年燃料費需繳4,800元,但是對於有同一車款的不同車主來說,每個人行駛里程與道路使用量可能不盡相同,卻要繳交相同汽燃費,立委認為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也無法達到鼓勵民眾改搭大眾交通工具,節約能源的效果。

因此,多年來有許多立委都提出修法,希望改採「隨油徵收」方式,以符合公平原則。在去年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也有民眾提案建議「汽機車燃料稅應隨油徵收」,但都未被交通部接受。

隨油徵收會讓大家都去地下油行加油嗎?

過去政府曾在1961年採取隨油徵收方式,但只實施一年,就發生許多車主不再使用繳稅的合法燃料油,轉而使用地下油行的油,造成市場混亂,引發弊端,因此交通部不願改變。

林俊憲說,過去的年代可能有這樣的情況,但現在的車主會冒著讓自己車子拋錨的危險去加黑市油嗎?修車費可能就抵過加黑市油的錢了。況且,取締與防治地下油行本來就是交通部職責所在,拿古早年代的情況跟現在比,根本是食古不化。

目前立院已有趙天麟、王定宇、張廖萬堅、賴瑞隆、趙正宇、林俊憲等立委提案,要將現在「隨車徵收」汽燃費的方式改為「隨油徵收」,即將費用加在汽油價格中徵收。除了隨油徵收方式外,王定宇也提案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為「汽車道路使用費」,以確立公路法27條規定,徵收汽燃費作為公路養護的宗旨。

電動車不必繳道路養護費用,交通部未提配套

不過,由於「汽車燃料使用費」是針對使用各類燃油的交通工具收費,無法對電動車輛收費,因此交通部擔心,不使用燃油的電動車輛無法徵收汽燃費,將造成政府收入不穩,同時形成「汽柴油車主補貼電動車輛」的情況。但因為目前電動車輛數目不多,所以交通部也沒有相關收費配套。

林俊憲認為,既然汽燃費的目的是道路使用費,電動車就應要有自己的稅率與累進方式,交通部對電動車稅制沒有訂清楚,是交通部自己的問題,這跟隨車或隨油收費,一點關係都沒有。

能源稅是配套,財政部不知何時提

 交通部路政司專委李昭賢認為,若變更採取隨油徵收,再發生地下油行,民眾改用未繳稅的非法油等狀況,屆時將發生收入不穩,恐面臨美國公路基金破產的問題,政府必須設法另外編列預算來進行道路養護。

他說,財政部近期討論能源稅議題,若課以能源稅,即便油電車也能納入,這個方向較可行與較公平。

林俊憲說,從2003年開始,就有立委提案改成隨油徵收,累計至今,已有高達22個委員,包括藍營的賴士葆、王惠美、羅淑蕾等人都曾提案修法,顯見自小客車燃料稅隨油徵收早就是不分藍綠的社會共識。因此,他會匯集民進黨在交通委員會的力量,讓這個法案在這個會期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