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資金滲透》總統大選前18天做出驚人結論 賴中強:監察院應彈劾吳當傑、范良棟

國安

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調查,金管會、投審會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18天的一場會議並做成決議:華僑及外國人證券投資「單次」取得10%以下股份不用送投審會審查,造成今日紅色中資源源不絕;而經民連12日一早已向監察院遞陳訴書,要求彈劾當年的兩位主事者,包括時任的金管會證期局局長吳當傑及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並召開記者會呼籲:「當傑有錯、天牧要改!」

事實上,今年3月18日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備詢時,對於查緝違法中資已明確宣示,中資在那邊轉來轉去,台灣不能讓它如入無人之境,「把水龍頭關起來,不要老是擦地板」。

(更多新聞/一條法令架空國安把關機制 賴中強:這漏洞不補共軍合法取得台灣潛艦設計圖將易如反掌

總統大選前18天做出驚人會議結論,成為中資水龍頭關不緊的元兇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指出,2008年1月的立法委員選舉結果,民進黨大敗,國民黨囊括國會達7成席次,各界氛圍已判斷馬英九即將贏得3月22日的總統大選,相關的部會早已進入看守狀態,相對不會做出重大決策或改變。

但是金管會、投審會卻在2008年的3月4日卻反常地舉行「華僑及外國人來台投資業務分工後續執行規劃」會議,會中並做成決議:「外國人或華僑投資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單次』投資取得投資事業10%以上股權案件,應向本會或本部委託或委任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申請許可」。換句話說,若「單次」取得10%以下股份不用送投審會審查。

許冠澤指出,這個會議結論完全架空了投審會的把關機制,因為明訂,單次10%以下的證券投資案件不用進到投審會嚴格審查,換句話說,只要外國投資人(含香港)或以外國投資人為名的中國投資人,只要透過股票市場、「單次」買進只要控制在10%以下的公司股份,就算累積已買到51%取得經營權,也只適用金管會主管的《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完全架空投審會的審查把關機制。

許冠澤也說,金管會現任主委黃天牧早在2020年11月曾對外承認問題,「外資投資上市櫃股票10%以下是財務性投資,不用向投審會申請,對於同一標的股票分年買進累計持股超過10%,目前是未管,會研究是否也要做控管。」但是如今已經過了一年多,相關的研究至今仍未見。

(更多新聞/蝦皮有特權?經民連轟金管會縱容蝦皮違法經營電子支付業務 要求財委會速審

會議結論3大違法,經民連遞狀要求監察院彈劾吳當傑、范良棟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直指,總統大選前18天所做出的驚人的會議結論,在過去十幾年來已嚴重傷害台灣的國家安全、經濟穩定,讓中資「如入無人之境」。

賴中強指出,金管會、投審會在2008年的3月4日所做的會議決論具有3個違法,第一個違法是,會議結論中的10%以下證券投資不受投審會審查,就是架空投審會國安把關機制,違背《外國人投資條例》7條第1項第1款規定。

第二個違法則是,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8條第4項「投資人投資證券之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換句話說,什麼範圍算證券投資必須由行政院決定,但經民連調查,當時的會議結論並未依法呈報給當時的行政院張俊雄院長核定,僅是由金管會與投審會自行會商決定證券投資的適用範圍。

賴中強指出,第三個違法在於,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1條第5項「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但投審會與金管會卻沒有透過法規命令修正,只透過兩個部會開一個會、宣布一個結論,就隨意劃分投審會與金管會的管轄權。

賴中強指出,2008年3月4日會議當時,投審會執行秘書是范良棟,金管會證期局局長是吳當傑,雖然兩人皆已不在公部門任職,但在其任內出現重大缺失,成為中資假借外資名義滲透台灣的破口,監察院應該要予以彈劾。

經民連呼籲黃天牧應改正而非護航

而現任的官員也有責任必須更正錯誤。但賴中強也擔憂,現任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與吳當傑互為前後任的證期局局長、也是前後任的常務副主委,甚至黃天牧在擔任證期局局長時,吳當傑任副主委就是他的直屬上司,「我們非常擔心黃天牧會不會忌憚老長官吳當傑的壓力或顏面,而貽誤了金融監理與國家安全大事。」

而當年的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卸任後,擔任工商協進會秘書長,也是中國統戰機制「兩岸企業家峰會」副秘書長;而吳當傑卸任金管會之後,目前也是金融總會秘書長。

賴中強更擔憂,「如果任由這兩個在利益團體任職服務的『老長官』來施壓現任『小老弟』,違抗蘇院長『關水龍頭』的指令,那麼財經幫不就成為民主法治禁地的深層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