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現場》私校退場如採雙軌制如同架空退場條例 將嚴重影響師生權益

教育

全台各級學校都受到少子化衝擊招生狀況,近來更有不少私校申請停辦,立法院耗時5年,在今年4月三讀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但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卻公開表示,現行私校停辦可依照《私立學校法》或退場條例雙軌進行。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14)日與教育專家共同呼籲教育部,想解決高教退場亂象,就應該平衡公私校資源、同步減招,並落實退場條例。

立委張其祿表示,私校停辦雙軌進行,形同架空退場條例的功能與強制性,私校董事會可以考量自身利益,在未正式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前,依私校法辦理退場、清算校產,嚴重影響教師與學生權益。

張其祿也提到,2005年到2017年政府投入兩期耗資千億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最後造成高教M型化、各校輕教學、重研究等弊端,隨後又在2018年推動5年836億「高教深耕計畫」,33所公立大學平均每年獲得一半以上深耕計畫資源,台、清、交、成4所大學每年經費占總額33%,高教M型化依然無解。

立委張其祿表示,私校董事會可以考量自身利益,在未正式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前,依私校法辦理退場、清算校產,嚴重影響教師與學生權益。(攝影/林聖凱)

張其祿認為,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21至2030年大學學齡人口預估減少26萬人,2070年國中小、高中、大學學齡人口都只剩2021學年度一半,若國立大學招生員額不變、家長及學生先公立後私立想法不改,10年後恐怕只有2.4萬人會選讀私立大學,全台僅5、6所大型私校能生存,呼籲教育部不應單方面要求私立大學與科大減招,公立大學也應該跟進,維持公私校學生穩定比例,並讓辦學不佳的私校退場,既可以維持公校品質,也對辦學績優的私校比較公平。

他也提到,退場條例通過後短短不到2個月,已經傳出好幾所私校停招、停辦,或打算捐贈給國立大學的爭議,教育部應停止私校退場雙軌制,落實《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保護學生與教師的權益,教育部對大學合併也應提出具體規畫與方案,做好準備迎接少子化對的高等教育的衝擊。

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表示,政府應改變思維,制定更合宜的大學管理辦法。(攝影/林聖凱)

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表示,政府應改變思維,制定更合宜的大學管理辦法,並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更合宜的大學教師法,而不是用中小學的教師法,甚至針對國立大學要公教分離,將國立大學視為公務機關是削足(大學)適履(公務機關的相關限制),已讓國立大學喪失競爭力。

第二、一年到頭有各種教育部的訪視(體育、通識、交通安權等)和評鑑,完全是疊床架屋,現在少子化再加上各種雜誌的大學的排名,大學所受的監督和壓力已經很大,沒有那間學校是存心騙人而擺爛的,教育部應該用心於監控畢業生的品質即可,其他則可放手矣。

第三、大幅鬆綁,現在大學的管制還是太多,系所的關閉和成立,要招多少學生,要收多少學費,教授證書的頒發,學則的訂定,人事會計制度的束縛等等,有太多太多的東西都需要教育部同意,大學辦學彈性不多,時效不夠,難以應付多變的環境,競爭力也跟著消失。

張瑞雄也提到,要讓公私立平衡競爭的話,就是學費的基準要調整成一樣,把公立大學的學費調整到跟私立大學一樣,因為公立大學的學生都是政經社會地位高的學生,私立大學才是窮苦的學生,家裡有錢的學生學費反而低,家裡沒錢的學生學費反而高,這絕對是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