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價格改變是細節裏的魔鬼 貨幣政策不宜以固定物價上漲率為目標

總體經濟

經濟學和經濟政策主張常有些流行的說法,多數說法流行一段時間之後就會退潮,但不少也仍有人繼續相信和支持。

近幾十年貨幣政策也有幾次不同的主張流行,1989年由紐西蘭開始採行的通膨目標法(Inflation Targeting)雖在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之後已受到明確之批評,但至今仍有不少人拿它來做政策主張,甚至在政策主張中不知不覺隱含了更狹義而可能不恰當的做法。

中央銀行和貨幣政策要以安定物價為重要甚至主要目的,是各界相當一致的共識,但物價是不是唯一的目標,要不要明訂一個物價上漲率的目標值,則更有很多不同的意見。

通膨目標法的支持者心中可能也有各種想法,但當它被落實為具體政策標準時,它很可能就成為Joseph E. Stiglitz批評它時所做的定義:當物價上漲率高於某個目標值時,央行就應提高利率(J. E. Stiglitz,2008)。而依這種定義或做法,這種政策可能並不恰當。

提高利率曾經成功抑制通貨膨脹

物價上漲率或上漲的預期心理太高時,提高利率是傳統上很重要的對策。這種對策在台灣也曾有國際聞名的成果。二次大戰之後台灣受到中國大陸超級通貨膨脹的牽連,也發生超級通貨膨脹,而有舊台幣四萬元換一元新台幣的幣制改革,但通膨和物價上漲預期並未因而消失。

後來能停止通膨的政策之一是提供利率高於人民通膨預期心理的優利存款,讓人民願意把錢存下來而不是馬上用掉,因此可以減少民間支出而安定物價。後來利率也多次用來做為安定政策之重要工具。

1973年全球物價上漲嚴重,在美國講學的梁國樹教授被政府召回從政,回國途中去看金融界的前輩張公權先生,張先生也要他回來後告訴當局要快升息。

現在利率政策已不再那麼直接有效

但升息也不一定有效,戰後國民政府在中國發生超級通膨時也曾採用升息政策,但當時即有人指出,極高利率所發出的利息有可能很快成為貨幣量快速增加的另一個原因,而阻止不了通膨。

台灣當年優利存款能夠成功的原因之一,是人民在存款及貨幣之外並沒有多少其他金融資產,而所有銀行及存款利率都在政府控制之下,所以提高利率的政策可直接產生抑制支出的作用。

像目前金融資產種類和金額都極龐大,央行只能用重貼現率、存款準備率、和公開市場操作等方法間接影響部分金融資產預期報酬率的情況,利率政策恐怕就難有那麼明確的效果。

2008之後有許多重要專家批評通膨目標法

而就算利率在加上其他貨幣政策工具之後能夠影響人民的支出甚至物價,現在複雜的經濟也不再適合用以前或簡化的理論模型中那種簡單的方法調控。2005年柏南克(B. Bernanke)將出任美國聯準會主席前,由於他對通膨目標法甚有研究,因此也可能在台灣形成要中央銀行跟隨通膨目標法之潮流的壓力,所以我寫了一篇社論來指出通膨目標法並不適合用於台灣(陳博志,2005)。

2008全球金融海嘯之後,通膨目標法的缺點更加清楚,Joseph E. Stiglitz說通膨目標法是失敗的(J . E. Stiglitz,2008),Jeffrey Frenkel說通膨目標法已死(J. Frenkel,2012),Paul Volcker也說以2%通膨為央行目標既無關理論也無法深入的實證研究做基礎(P. Volcker,2018;中央銀行,2021)。但有些人還是不瞭解通膨目標法藏在細節裏的魔鬼,而仍有類似的政策主張。

在簡化理論模型中看起來可能不錯的通膨目標法,可能出錯的一個細節在於實際上是有很多種財貨並存,而各財貨的相對價格常有不小的變化,簡化的模型卻把它們當成一種產品一個價格。因此當相對價格改變時,簡化的模型和政策方法就可能出錯。

小國相對價格常因滙率和國外因素變動而難用通膨目標法

我在2005年即指出(陳博志,2005),我國是小型開放經濟,進口品及許多出口品的價格主要決定於國際物價和滙率,而和國內需求及貨幣政策直接關聯不大,因此當國際和滙率因素使這類物價上昇甚多時,央行若要抵銷其所造成的物價上漲,即必須大幅緊縮貨幣及信用以使國內需求減少而其他物價下降。若相對價格變化甚大時,壓低整體物價上漲率也可能使一些該調整的相對價格未能順利調整(陳博志,2019)。這都會使相關產業及經濟景氣受害。

Stiglitz(2008)所說通膨目標法失敗的理由,也是它為抵銷國際能源及食品價格上漲而做的貨幣緊縮,會傷及景氣和就業。現在也是國際能源和食品等價格高漲造成物價快速上漲的情況,但還是有一些人依通膨目標法的路線主張要提高利率來壓低物價上漲率。

改用不同物價指數也解決不了問題

總體經濟學常就相近的經濟變數做大膽的加總,其好處是能簡化複雜的經濟關係,而較能當握住某些關鍵的因素及影響途徑,但其缺點則是忽視了被加總的變數之間也可能很重要的相對變化。

而相對價格的變化正是經濟中極為重要的現象,所以將各種物價綜合成一個物價指數或假設成一個物價而行的各種分析,在面臨相對價格大幅變化的情況,都可能會出問題。通膨目標法除上述問題,實務上也因各種價格的變化率不同而有要用那個物價指數做標準,也就是要包含或考慮那部分物價的討論,但不管用那種物價指數,都逃脫不了相對價格變化所帶來的問題。

簡化的調整公式可能和其他機制形成不利的動態互動

物價上漲率高於目標值就要提高利率或緊縮貨幣這種固定的政策法則,實際上也可能和其他市場力量或政策法則產生動態相互影響,而產生意外的結果。例如某國若因出口產業的國際不景氣而造成貨幣貶值時,進口物價的上升可能促使貨政策緊縮,而造成經濟進一步的不景氣。這至少在短期恐非政府和人民希望的情況。。

通膨目標若可調整就不再是通膨目標法

為了避免在不宜緊縮的時機緊縮貨幣,也有不少人認為通膨目標可以有彈性,例如當國際油價大漲時就調高通膨目標而不一定要緊縮貨幣。

這種彈性的做法有可能較為合適,但它已不能稱為通膨目標法,因為調整目標時已把很多其他因素考慮進來,貨幣政策已是考慮了這麼多因素以後所做的決定,只是用一個新的或當期的通膨目標來表現最後之決策而已,不再是只以通膨為目標。而將來情勢改變時目標也將再調整,因此也沒有讓人民相信物價上漲率會穩定的作用。。

政策可能因效果不知何時才會出現而弄巧成拙

通膨目標法還有一個各種貨幣政策都可能遭遇的困難,即政策和其效果之間不確定的時差落後。前面提過古早時代利率政策相當有效的原因之一,是提高存款利率能立即直接影響人們存款的報酬和支出的意願。但現在金融市場甚為複雜,中央銀行的利率政策要經過不少過程才影響到某些資產的報酬率,而且仍不保證影響人們的支出意願,因為人民也有很多管道以不同成本取得支出的財源,以及運用他擁有的資產。

所以利率和貨幣政策影響支出的速度和程度都比以往不確定,而且會隨情勢而改變。於是為了目前的通膨或通膨壓力進行的貨幣緊縮,有可能在目前沒發生太大作用,卻在通膨壓力下降甚至經濟要變壞時才開始發揮作用,因此僵化或公式化的安定政策有可能反而加大了經濟波動。

有人主張不用短期而用長期物價上漲率做政策調整指標來降低這個問題,但實際上恐怕有困難。長期若是指過去較長一段時間的實際上漲率,則時差落後使政策不精準的問題可能更嚴重。長期若是指未來一段時間的預期上漲,則各種估計預期上漲率的理論和資料都可以進到政策中,已變成是一般性以關切物價上漲為主的貨幣政策,而非狹義的通膨目標法。

貨幣學派的先進考量過眾多因素和資料,而主張採取固定貨幣供給成長率政策,其原因主要就在於前述的各種困難。而凱因斯派則可能較偏向同時考慮眾多因素而隨時調整各種政策。新一代的學者和官員也會積極想看有什麼更積極或簡單的方法。通膨目標法三十多年前在很多期待下出現,但似非現在複雜情況下可行的方法。它的吸引力在於簡單,但這也是它的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