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黃明昭北縣刑大任內有殺警犯判死未執行 葉毓蘭:國家對不起警察

國民黨

台南市2位年輕員警曹瑞傑、凃明誠昨(22)日盤查通緝犯林信吾時,慘遭割喉不幸殉職。對此,中央警大外事警察系前主任、現國民黨立委葉毓蘭直言「心痛如刀割」,並指目前尚有3名人犯涉及殺警且判處死刑,蔡政府卻未執行死刑。

國民黨立委默哀,陳以信:台南警力最少

國民黨團今天召開「治安嚴重惡化!殺警死刑不執行!」記者會,首先便替2名殉職員警默哀。總召曾銘宗表示,根據刑事警察局統計,2017年槍擊發生案95件、去年是100案,創下歷史新高;光是去年每3.65天就發生一起槍擊案,社會治安狀況,已經到無以復加的程度,顯見蔡政府執政以來,治安嚴重惡化。

台南立委陳以信指出,台南市警力長期不足,若與同樣南部縣市相比,嘉義市每10萬人有315名警察,嘉義縣有269名警察,高雄市有269名警察,台南市卻只有230名警察。陳以信說,台南警力最少,治安自然不好,警力吃重、勤務過勞都可能讓治安惡化,因此必須解決結構性的問題,給予警力更多資助,才能改善治安。

殺警判死卻不執行,葉毓蘭:國家對不起警察

聽聞2位年輕員警殉職的訊息,葉毓蘭表示,自己心情非常不好,有太多過往的學生們來問她,「讓我心痛如刀割,就像林信吾的利刃是刻在我心頭,政府什麼時後當過警察後盾?我們的國家,對不起警察。」

葉毓蘭攤開數據指出,過去20年來,警察在值勤期間有6人遭到殺害,其中一起是現任警政署長黃明昭,2005年在台北縣擔任刑警大隊長時,所發生的汐止殺警奪槍案,凶手王柏英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但政府都沒有執行。她並指出,此次犯案兇嫌林信吾逃出明德外役監,矯正署、法務部等相關機關應檢討。

葉毓蘭也說,10年前在台南市發生駭人聽聞的「湯姆熊隨機殺人案」,兇嫌曾文欽遭警方逮捕時曾說:「在台灣,殺死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她質疑:「現在台灣,是不是殺1、2個警察也不會判死刑?」

綠營質疑何不立法「唯一死刑」?葉毓蘭回應了

對於葉毓蘭要求執行死刑的說法,有綠營人士沒好氣表示,如果國民黨立委想用死刑來保護警察,為何不立法「殺警唯一死刑」。葉毓蘭對此回應,關於立法「殺警唯一死刑」的說法,其實就是個假議題,因為除了問題在於現行司法實務上,法官已經實質廢死、不願判死外,歷經更審再審定讞多年的死刑犯,也因為執政黨的政治考量不執行。

葉毓蘭強調,關於「殺警唯一死刑」的說法,她從未提過,因為除了問題在於現有法律的執行問題外,此舉更將讓警察陷入值勤危機的情境。她並指出,我國目前量刑的最高刑度為死刑,可是現況遭判處死刑,卻仍未執行的人數即有38人以上;尤其在蔡政府期間,死刑只執行過2人,甚至有3人涉及殺警判死,卻迄今尚未執行,其中更被法院判死17年卻仍未執行。

葉毓蘭說,由此顯見,問題並不在於是否為唯一死刑,而是政府是否依法行政,「如果政府不依法行政,立法機關不論通過了再多法律也是枉然,法律貴在執行!」

葉毓蘭指出,目前有3名殺警犯人被判死刑,但政府卻都沒執行。(圖片來源/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立法唯一死刑違憲?葉毓蘭分享專業看法

針對「殺警唯一死刑」的立法議題,外界有說法指出,大法官第263號解釋已認定立法「唯一死刑」有違憲的可能。該解釋理由書指出:「不分犯罪之情況及其結果如何,概以死刑為法定刑,立法甚嚴,有導致情法失平之虞,宜在立法上兼顧人民權利及刑事政策妥為檢討。」

儘管葉毓蘭未提及立法「殺警唯一死刑」,但對於大法官第263號解釋,她也樂於分享專業看法。她表示,該號解釋所提及的是已經廢止的「懲治盜匪條例」,解釋文中亦未指出依該法所判定的死刑與憲法牴觸等等之語。再者,目前刑法已經有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等相關規定,已可兼顧情法平衡,故難以理解立法唯一死刑何來「有違憲的可能」之云?

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