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社會震驚!內政部正推動警械使用修法 檢討外役監遴選辦法

政治

台南殺警案震驚台灣社會,警方17小時內將兇嫌林信吾逮捕到案。總統蔡英文震怒,第一時間下令推動相關修法,下午更親自到台南探視亡警家屬,行政院下午緊急開記者會,喊話推動相關警械使用修法,同時檢討外役監遴選辦法。

行政院記者會前,發言人羅秉成、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法務部長蔡清祥起立,為亡警默哀一分鐘,氣氛沈重。針對外界呼籲修改《警械使用條例》,陳宗彥說,修正草案在109年5月8日就送到立法院,經內政委員會就條文內容詢答、審議後,12月28日完成初審,尚待立法院朝野協商,希望立法院能在下會期能加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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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提修法放寬警械使用,執勤過失傷害員警不會被求償

陳宗彥指出,修法重點包括在警察使用槍械部分,可讓員警就現場狀況,如果有適合的器具,視同為警械使用,是依情境、環境適當推動;並以國家賠償為原則,讓員警使用警械時,較無後顧之憂。羅秉成補充表示,為了讓員警第一線執勤無後顧之憂,若是執勤中造成過失傷害不會被求償,只有出於故意行為才會

完整配套部分,陳宗彥說,會由內政部成立調查小組,搭配國家賠償,這有助於員警使用警械時能依現場狀況使用;槍械使用的情境上,也有非常明確的規範。

林姓嫌犯目前應該是在明德外役監服刑,卻外出還犯下殺警案。蔡清祥說,8月13日林嫌依規定回家探視,原本8月15日要回監獄卻未歸,明德外役監第一時間通知家屬通報警方,函請台南地檢署8月16日分案偵辦。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38位死刑犯目前仍有提非常上訴或憲法審查,不能執行死刑。(照片來源/行政院)

殺警嫌一週前才從外役監逃逸,蔡清祥:有努力找人

媒體質疑為何返回監獄未歸,卻未見發布通緝令?蔡清祥說,發生之後,明德外役監第一時間有聯繫家屬希望他返回監所,同一天函請台南地檢署分案偵辦,「他們有努力找人回來,依法報請警方、檢方偵辦。」至今一週未發布通緝,因為地檢署還在找他,如果是失蹤、找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實務上有一定進行程序。

至於為何林嫌是強盜犯,仍可以申請外役監服刑?蔡清祥解釋,林嫌一切按照程序,依《外役監條例》,監獄受刑人若徒刑執行逾2個月、刑期7年以下,或刑期逾7年未滿15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3級以上,或刑期15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2級以上。無期徒刑累進處遇應進至第1級、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得遴選至外役監服刑。但若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第161條、因犯罪而撤銷假釋、有保安處分待執行、性侵、家暴等罪,則不得遴選。

蔡清祥表示,林嫌是因為強盜罪被判決8年4個月徒刑,自民國109年8月入監執行、110年12月經遴選到外役監服刑,依規定刑期符合遴選條件,且他不是毒品犯、性侵害犯、脫逃犯,依規定這些犯罪不得申請外役監。但法務部未來修法納入殺警等重大刑事犯,不得至外役監服刑。

死亡員警從優撫卹,最高可拿3000萬國賠

國民黨質疑質疑,目前38位死囚中有3人殺警,蔡英文、蘇貞昌為什麼不執行死刑?蔡清祥解釋,目前可以執行死刑的都執行完畢了,尚待執行有38位死刑犯,依規定批准死刑前,要先審查他們有無提起非常上訴、再審或憲法審查。目前38位都有申請憲法審查,部分有提再審跟非常上訴,「我們依法要嚴謹審核,才會執行死刑。」

警方調查過程中,一度傳出另一位陳姓通緝犯是涉嫌人,陳姓通緝犯還自行投案表明並無犯下殺警罪,今天凌晨才逮捕真正殺警的林嫌,過程中警方涉嫌洩密是否查處?羅秉成表示,報導內容關於偵查訊息,還需要檢討調查,若由警方洩漏是不OK,公開過程要謹慎,沒有把握嫌疑犯程度就會變成今天這樣,警方會致最大歉意,過程中合理推斷是內部的人洩漏, 警方不周全要跟大家道歉,未來會記取教訓檢討,因應處理,跟大家講破案是警察本分,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情形 應該要檢討處理。

針對從優撫卹部分,內政部長徐國勇昨表示,針對因公殉職員警將從優撫卹,依年資計算,員警凃明誠、曹瑞傑、二人分別可領取2900萬至3100萬、及2800萬至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