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審議會登場 將公布首批專案輔導學校名單

教育議題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下稱私校退場條例)於今年5月公告實施,於8月31日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下稱退場審議會)首場會議,議程主要討論後續審議議事規則與原則,暫未討論專案輔導學校名單的認定、免除。

退場審議會指定發言人、技職司司長楊玉惠表示,下周將開始陸續排審個案,以在今年5月前就被列為專輔學校者先進行認定,給予改善期最長1年、最短1個月,屆期仍未獲免除者,將令其下一學年度停招。

退場審議會建立迴避、保密規則

教育部指出,首場退場審議會由召集人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主持,共有22位委員出席(全體委員共25人,出席人數達全體委員會2/3),此次會議主要是為奠定後續議事基礎,為了配合會議運作,經與會委員決議同意退場審議設秘書小組辦理會議作業。另此次會議通過訂定退審審議會迴避規定、保密規定與會議規範,並就專案輔導學校審議重點、原則及程序等建立審議機制。

教育部表示,退場審議會也建立發言人機制,會議中決議事項如須對外說明時,由召集人劉孟奇或其指定教育部機關代表委員,於會後代表審議會統一對外發言。

楊玉惠接受《信傳媒》電訪時表示,首場會議並未實質討論退場學校名單,而是訂定審議會進行時委員該遵守的規範,讓之後的會議有效率的進行,他舉例,審議會參考行政程序法精神,規範「迴避」原則,如果委員的配偶、父母親、公婆等是備審學校董事,審議時就該迴避;為了保障委員能暢所欲言,討論過程中各委員會的發言需保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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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場審議會認定後,當天就公布

退場審議會最重要的職責在於負責審議專案輔導學校的認定與免除。在私校退場條例公告施行前,教育部從未主動對外公布專案輔導學校名單,但經退審會認定後,楊玉惠表示,將於當天會議結束後,立即向大眾公告。

楊玉惠指出,下個禮拜就會陸續排審個案,會以今年5月退場條例公告實施前就已被列專輔的學校先審議,因為有些學校已經被列了4、5年專輔學校都改善不了,因此退場條例規定,改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至於最長一年,是幾個月?這個審議會會做討論,每個個案可能都不一樣」。

他也不諱言,可能只給1個月的改善期。楊玉惠直言,「假如這個學校現在一毛錢都沒有,都已經在欠老師薪水,董事會也直白的講,不會再拿錢進來,那你還要給他11個月那麼久的時間嗎?不可能嘛,還要讓他繼續欠下去嗎?」

審完舊案後,教育部將提列符合退場條例第6條規範情形之學校進行審議,當中的態樣包括財務明顯惡化、師資質量不符合規定、積欠教師薪資且經學校主管機關處以罰鍰、三年內被列為預警學校達兩次以上、違反私校法有關教育法規或學校法人捐助章程且情節嚴重等。

楊玉惠說明,在退場條例後被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者的改善期最長2年,時間的長短也是依個案認定。

專案輔導學校難起死回生,停招後當年度就停辦

依法專案輔導學校除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辦理開設遠距教學、辦理推廣教育、以校外專班方式辦理回流教育、辦理職業繼續教育、開設原住民專班、開設境外專班、招收境外生、單獨招生、招收碩博士班學生等,且學校主管機關得停止專案輔導學校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

加上近年私校停招、停辦消息頻傳,同學與家長都擔心不小心「踩雷」,勢必會讓民眾對專案輔導學校避之唯恐不及,進而導致學校招生更困難,形同被判死刑。

若專案輔導學校屆期仍未獲學校主管機關免除,學校主管機關應令其於下一學年停招,並於停招的當年度結束時停辦。

去年教育部長潘文忠曾表示,當時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有40多所,據悉,下三場審議會將於9月6至7日進行,不論結果如何,都將為台灣教育界投下震撼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