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遭國民黨加重處分「開除黨籍」 揚言告黃健庭誹謗

國民黨

國民黨今(8)日召開中央考紀會,針對堅持登記參選的苗栗縣議長鍾東錦,國民黨苗栗縣黨部今天上午已送交考紀案,建議「撤銷黨籍」。但黨中央最後的審議結果則是加重處分,一舉把鍾東錦「開除黨籍」,使其未來回歸國民黨更加困難重重。

從「撤銷黨籍」到「開除黨籍」,到底差在哪裡?

鍾東錦9月2日登記參選,期間一度傳出,苗栗縣黨部主委劉政鴻認為要先等待黨中央的指示才會提案。國民黨苗栗縣黨部書記長林怡君表示,縣黨部今天上午已提交鍾東錦考紀案給黨中央。

據了解,苗栗縣考紀會決議建請「撤銷黨籍」;之所以未「開除黨籍」是考量鍾擔任縣黨部主委期間出錢出力,且4大公投宣講也盡心盡力,因此不忍開除黨籍。然而,鍾東錦考紀案送交黨中央之後,儘管被列為第29案,但中央考紀會特別提前優先討論,並決定加重處分為「開除黨籍」。

根據國民黨《黨章》規定,撤銷黨籍者,3年後可申請恢復黨籍;開除黨籍者,則須6年以上才可申請恢復。另外,黨代表徐正文亦因違紀參選而遭到開除黨籍,而花蓮市前市長魏嘉賢違紀參選則是決議撤銷黨籍。

鍾東錦條款?其實是曾獻瑩條款!

鍾東錦本次參選到底,獲得苗栗縣內多數黨籍民代的支持,連縣長徐耀昌都親自牽起鍾的手,也請妻子蔡麗卿數次幫鍾站台。令外界注目的是,國民黨昨通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國民黨黨員行為規範」,讓地方黨部可以專案准許「報准輔選」,被外界稱為「鍾東錦條款」,似乎能開放縣長徐耀昌及其他地方藍軍可以幫鍾東錦站台。

對此,國民黨苗栗縣黨部書記長林怡君表示,關鍵是被輔選者是否具有黨員身分,假設是去幫民進黨籍、民眾黨籍的人站台,就會構成違紀輔選;但若被輔選人是以無黨籍參選的黨員,去輔選站台就無違紀問題。

換言之,倘若鍾東錦確定失去黨籍,任何去幫他輔選的國民黨員,不管是縣長還是議員,都構成違紀輔選,都將受黨紀處分。反之,例如以無黨籍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的曾獻瑩,才是本次「報准輔選」的對象,黨員經向地方黨部報准後,便可以幫曾獻瑩輔選,而不會有違紀問題。

鍾東錦決意司法救濟,還要拉黃健庭墊背

面對違紀參選處分,鍾東錦表示,如果最終被開除黨籍,將會循法律途徑申訴,並提出黨員資格存在的訴訟;並且也將控告黨秘書長黃健庭誹謗,因為黃曾稱他強姦、殺人,實則妨害家庭及殺人未遂。

此前,立委陳玉珍也寫信鼓勵鍾東錦,表示2019年她也獨立參選,還被撤銷黨籍,但後來申訴成功。她因此建議,如果之後鍾東錦被做出撤銷黨籍以上的處分,一樣要做申訴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若鍾東錦提出訴訟,並比照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申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屆時可能有望暫時保有黨籍,這時縣長徐耀昌及其他地方藍軍似乎就有「報准輔選」的可能性。但地方人士說,考量目前苗栗縣黨部主委是劉政鴻,他不大可能批准黨員「報准輔選」鍾東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