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消極面對《租賃條例》修法 內政部帶頭默許租屋黑市存在?

住宅政策

近年房價持續高漲,許多民眾以租屋度日,卻深受租屋權利不彰與高昂租金所苦。巢運於9月1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委員會於開議後盡速排審《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條例》)。

昨(27)日國民黨召委鄭天財回應巢運訴求,甫一開議便積極召開黨團協商會議討論《租賃條例》。但由於內政部的消極與資料未臻完備,此次協商會議僅不到一個小時便草草結束,而上個會期保留的「租金支出改列扣除額」、「租賃糾紛處理機制」、「租金實價登錄」等修法提案,再度被「擇期再議」。

內政部未做準備,老調重彈,造成修法作業延宕

事實上,今年5月內政委員會審查《租賃條例》時,由於內政部對各版草案之修法內容幾乎全數表示反對,許多委員立即要求內政部進行修法內容的相關研議。如「一個月內把將研議包租代管租金行情開放方式、三個月內提出租屋市場配套政策」、「研究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提出全面實施實價登錄制度之評估報告」。

由於上述均為修法審議所需之必要資訊,內政部當下也全數同意辦理。但在今天內政部出席黨團協商會議時,其並未提出任何足以信服委員與社會大眾的論據,亦未提出其承諾的評估報告,只是老調重彈內政部過往的反對意見。

巢運認為,內政部不僅未履行對立委的公開承諾,且因為其消極虛耗了四個月的時間,造成修法進度難以推展並再次延宕,完全辜負廣大租屋民眾的高度期待。

政府幫房客減稅大踢皮球,卻對房東減稅十分大方

面對巢運屢次提出,且已有多位委員提出修法草案的「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議題,內政部再次以「終究還是在所得稅法裡面才適合處理」為由,將皮球踢回給財政部,而財政部亦持續跳針以「通盤檢討」帶過。但財政部蘇部長在本月接受節目專訪時,早已清楚表示,在他任內僅會考量基本生活費調整,不會通過「租金支出改特別扣除額」的修法。

政府幫房客減稅時大踢皮球,對房東減稅卻十分大方。本月內政部才在部務會報上快速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不得做為追溯課徵稅捐的依據」,這是繼2021年內政部修訂《住宅法》,將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的免稅額提高為「1萬5千元」後,再度主動為房東「減輕繳稅負擔」。

巢運質疑,為何內政部對於房東減稅慷慨迅速,更可以幫財政部決定「不追稅」;但回到房客「減輕租屋負擔」議題時,內政部卻斤斤計較,難道內政部是「房東減稅主管機關」嗎?

租屋糾紛已水深火熱,內政部卻還在考慮是否介入

除了拒絕降低租屋族負擔外,在租屋市場健全化與權益保障等重要議題面向,內政部可謂將「消極怠惰」的態度貫徹始終。面對「租賃糾紛處理機制合理改進」提案,內政部甚至還停留在「租屋糾紛多數透過『公所調解』處理,市場偏向『私法』解決,行政部門的量能及權責是否適合介入那麼深,需要保留討論」的階段。

實務上由於租賃雙方權力多不對等,租屋族遭遇糾紛往往十分無助,因此政府應提供有效且快速的解決機制。目前市場之所以多以「私法」的「公所調解」處理租屋糾紛,乃因現行機制下,「不動產糾紛調處」對「房屋租用爭議」毫無效力,「消保調解」舉證企業房東又十分困難。況且內政部作為《租賃條例》的中央主管機關,倘若內政部沒有量能及權責處理租屋糾紛,到底哪個單位有?面對過去數個月的延宕,內政部這次又需要「保留討論」多久?

巢運呼籲,作為《租賃條例》主管機關的內政部,應盡速與消保單位協調改善「租賃糾紛處理機制」並提出具體方案供委員審議參酌,以促使修法盡速通過,保障租屋族權益。

「健全租屋市場」實屬空頭支票,內政部帶頭默許黑市存在

而對於「租金實價登錄」提案,內政部指出各縣市都反對租賃契約全面實價登錄,因為「政府單位也無法掌握市場」,調查租金的行政成本非常高,恐造成房東抗拒及漲租或不租。

但即便租屋黑市沉痾已久,改革難以一步到位,內政部仍掌握了花費大量公帑補貼的「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物件租金資訊,公布此類租金資訊無需耗費行政成本從市場慢慢調查,也無須擔憂「房東抗拒及漲租或不租」,且若以內政部宣傳稱之「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成效良好,此揭露當可達到良幣逐劣幣之效果,促進市場健全化。

但內政部卻仍然以「恐影響包租代管產業發展」、「開放民眾檢舉未登錄物件將造成租賃雙方關係緊張」為由,認為「尚須審慎評估」。巢運呼籲,內政部勿再保守拖延,應盡速完成其承諾的「包租代管租金行情開放方式」。

內政部應盡速「補交作業」,莫使修法持續延宕

本次《租賃條例》修法,雖然已進入黨團協商程序,卻因為內政部怠惰拖延,並未做足準備,造成修法被迫繼續延宕。因此巢運呼籲,內政部應於一個月內針對以下修法保留內容提出具體評估報告,以便內政委員會再次召開黨團協商,並於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修法

內政部應與財政部協調於本次修法將房客租金抵稅額度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升額度為30萬。

內政部應與行政院消保處協調研擬租屋糾紛處理機制。

內政部應盡速將「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之物件租金資訊,導入實價登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