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高科技角力 因應TTIC會議 經民連提出台美經濟安全合作5項倡議

台美關係

台美即將於10月12日至14日在華府展開「台美科技貿易暨投資合作架構」(TTIC)會議,會中將討論美國「晶片與科學法」(CHIPS and Science Act)在美國的實施。

對此,經濟民主連合(簡稱「經民連」)提出包括台海反封鎖合作、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合作、對中技術輸出管制合作、投資審查合作與禁止鴻海投資紫光等5項倡議,呼籲台美雙邊政府將台灣民間倡議納入合作對話議題,並建議政府改組投審會,納入經濟安全機制,把關投資審查。

台美4經濟對話管道,凸顯經濟安全重要性

經民連研究員歐栩韶指出,近年來台美經濟合作穩定深化,目前主要經濟對話管道有4個,包括歷史最久的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2020年開啟的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EPPD)、2022年宣布的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以及台美科技貿易暨投資合作架構(TTIC)。

為因應科技業供應鏈變動,2021年TTIC關注半導體、5G、電動車及其零組件等領域的議題,以促進台美雙邊貿易、投資擴展及產業合作,達成「關鍵供應鏈多元化」目標。日前,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孫曉雅受媒體採訪時表示,「TTIC架構下的下一個交流互動,將於10月12日到14日在華府登場」、「在這次活動上,我們打算舉辦圓桌討論會,分享更多關於晶片法如何在美國實踐的意見。」

晶片法有美中高科技戰略地位角力意涵

歐栩韶表示,美國晶片法要求,獲美國政府補助之企業,10年內不得在中國、俄羅斯、伊朗等國家擴大投資28奈米以下的晶圓製造,立法目的帶有濃厚的美中高科技戰略地位爭奪色彩;2020、2021年EPPD也曾把供應鏈韌性、反擊經濟脅迫、投資審查等經濟安全合作列為討論議題。

經民連建議美台雙邊政府,將「台美經濟安全合作」納為對話、合作議題,以落實「深化美台經濟關係,進一步擴大雙邊社會對民主機制的尊重,並藉由雙邊對自由市場、創新創業及自由的共享信念,讓美台齊聚一心、共創繁榮」的夥伴關係。

經民連對台美經濟安全合作的5項倡議

經民連研究員許冠澤表示,考量美國晶片法的立法規範,與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結論,經民連提出5項台美應優先討論合作的經濟安全倡議:

一、台海反封鎖合作:當中國解放軍以演習為名,對台灣實施海空封鎖時,美國如何協助台灣將晶圓廠所生產的晶片運出台灣,如何協助台灣儲備並持續取得半導體生產原料、發電所需之天然氣與基本民生物資?甚至,必要時如何將高科技人才從台灣後撤至備援工廠?雙方應進行因應方案研擬、兵棋推演與實作操演合作。

二、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合作:擔負民主國家晶片生產需求等重責大任的台灣工業區與科學園區,根據最近一期《天下雜誌》報導,園區監視器竟高比例以「台皮陸骨」貼牌方式,使用中國海康威視監視器,更不用說「科學城物流」經營權,還掌握在中國民族企業家郭鶴年手中。

我們不得不擔心,中國可以透過海康威視監視器,掌握台灣工業區與科學園區的一舉一動,也可以在進行破壞行動前,癱瘓園區的安全設施。台灣沒有國土安全部,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脆弱,應透過台美合作,全面引進美國軍規之安全設施與安全制度規範。

三、對中技術輸出管制合作:相對於美國對中國的技術輸出管制禁令,台灣目前還在美國的信任圈中,但若將來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台灣是中國取得美國關鍵技術的中間破口,將會破壞台美互信,甚至可能影響台灣在跨國供應鏈中所處之位置。中芯半導體疑似從台積電抄襲七奈米製程,就是一個嚴重的警訊。
台灣應嚴肅建立《敏感科技保護法》等技術輸出管制規範,上會期立法院通過的《國安法》經濟間諜罪,只能懲罰竊取企業營業秘密的「企業叛徒」,但卻不能處罰背叛國家的「企業主」把國家關鍵技術違法輸出至中國。

將28(或16)奈米以下晶圓製造列禁止項目

參考美國晶片法要求,獲美補助之企業10年內不得在中國、俄羅斯、伊朗等國家擴大投資28奈米以下的晶圓製造,現階段至少應將「28(或16)奈米以下的晶圓製造」,列為《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項目》,已許可投資者,不得擴大生產規模。現行規定只禁止在現實業界已不存在的「超過12吋晶圓以上」大尺吋晶圓製造,根本是經濟部舊官僚對中國放水。

四、投資審查合作:今年3月18日,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在立法院備詢時,對於查緝違法中資作出明確宣示,「中資在那邊轉來轉去,台灣不能讓它如入無人之境,水龍頭關起來,不要老是擦地板。」我國外人投資法制採雙軌制,寬待「外資、港資與華僑」,只對中資有較嚴謹規範,造成先天不良的漏洞規避。

法規破洞,讓中資在那邊轉來轉去

2008、2009年又遇到尹啟銘、范良棟、吳當傑與蔡練生「四人幫」後天惡搞,規定「證券投資單次買進持股10%以下,不受投審會審查」、「第三地企業,中國人有控制力或持股三成以上,才算中資」,讓中資在那邊轉來轉去,如入無人之境,錯誤至今未能導正。

台灣應參考美國《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簡稱FIRRMA)進行法制全面翻修,美國並應透過其全球影響力協助台灣進行可疑境外投資之資金來源審查。

五、禁止鴻海投資紫光:鴻海投資中國紫光的決定基本上是美中科技戰、美中區域對抗下,配合習近平向美國嗆聲打的「台灣牌(鴻海)」,甚至是「日本牌( 夏普)」。我們非常擔心鴻海在上下游產業鏈的企業合作關係,以及在台灣的高階技術人才甄補管道為中國紫光所用,鴻海投資紫光就是協助中國紅色供應鏈取代台灣廠商,只要做到兩者技術相當,中國政府就能以大量政府補貼打擊台灣廠商的國際競爭力,傷害台灣產業競爭力。

賴中強:投審會組織改造,引進國安、檢調、科技與反洗錢人才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經濟部投審會雖然由跨部會副首長所組成,但投審會編制人員人數只有55人,審查能量不足,而且基本上是由經濟部招商官員擔任。執行秘書張銘斌目前兼任經濟部投資業務處代理處長、投資臺灣事務所執行長、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執行長,現行體制根本是把「投資審查把關」與「招商」兩個衝突的角色混為一談,何其荒謬。

而且歷任投審會官員卸任後,多到工商利益團體任職,甚至到被認為是中共統戰色彩濃厚的外圍組織任職,例如投審會前執行秘書蔡練生,卸任後去當工總秘書長、兩岸企業家峰會副秘書長;前執行秘書范良棟,卸任後去當工商協進會秘書、兩岸企業家峰會副秘書長。

蔡練生、范良棟卸任後都去兩岸企業家峰會

這個「兩岸企業家峰會」,名譽理事長是前副總統蕭萬長,現任理事長是前行政院長劉兆玄,理事是台灣各大企業老闆,它是原本的「海峽兩岸企業家紫金山峰會」升級轉型,作為推動兩岸企業合作和兩岸經貿對話的新平台。

為了推動台美經濟安全合作,負責對內對外投資審查與技術合作審查的投審會,勢必進行組織改造,引進國安、檢調、科技與反洗錢人才,兩位副執行秘書分別由國安局官員、調查局官員擔任,並設駐會檢察官,遇有不法,可即時偵辦。

本文授權轉載自經濟民主連合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