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危機》日本準備延長核電廠運轉年限 英、法搶先又蓋新反應爐

核能爭議

《日經亞洲評論》10月14日報導,日本政府考慮取消核電廠運轉的60年限制,明年將提交有關新規則的法案,應對能源供應緊張和成本上升的問題。

《日經亞洲》援引經濟產業省的一份草案稱,該部會正在考慮新規定,將取消核電廠運行的上限,如果得到主管機關的批准,則允許重複延役。

按照現行法規,反應爐運轉上限為60年

根據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後實施的現行法規,反應爐可以運行40年,如果得到主管機關的批准,可以再延長20年。

在關西電力公司和日本原子能公司提出延役要求後,九州電力公司本周三(10月12日)也申請仙台核電廠2座反應爐延役。

隨著能源價格上漲,以及世界逐漸遠離化石燃料,核反應爐作為確保穩定電力供應且幾乎沒有碳排放的一種方式,重新受到關注。

由於俄國侵略烏克蘭的戰爭進行7個多月,導致日本面臨能源供應緊張以及能源成本大漲,日本首相岸田文雄今年8月承諾重啟更多閒置的核電廠,並考慮延長現有核電廠的使用壽命。

日本多數反應爐已經運轉30年

根據官方規畫,經濟產業省將根據日本的能源需求和脫碳進展,決定是否批准延役。新提案包括允許經產省參與批准過程的法律修正案,最終決定權將留在原能會(NRA)。

日本可用於商業運行的33座反應爐當中,多數已運行30年,有4座已獲准運轉長達60年。如果不改變現行規則,2030年將有10多座反應爐廚藝,到2049年將有13座反應爐停止運行,到2059年將停止運轉另外15座。

外界仍擔憂核電廠安全,較舊的反應爐面臨磨損引起的事故風險更高,因為核粒子會降解壓力容器和其他部件的金屬。混凝土也會隨著年齡老化而惡化,損壞程度取決於個別反應爐狀況,有些可能需要在短時間內修復。

不過,日本前原能會主席更田豐志(Toyoshi Fuketa)表示,「60年的上限在技術上沒有意義,因為反應爐不會同時達到極限,我們需要評估每一座反應爐的安全性。」

核能專家認為60年上限沒有技術上的意義

目前,當局要求電力公司每10年檢查一次核反應爐,並在達到30年時制定管理報告。然後將報告納入公用事業的安全指南並獲得核監管局的批准。原能會將參考對這些管理報告進行更嚴格的監督,例如在必要時下令更新設備。

2011年福島核電廠反應爐心熔毀,釀成核災事故發生後,日本決定除役11座反應爐,因為維持運轉所需安全措施的成本太高。

另一方面,電力公司大量投資,更新反應爐的設備,以滿足更嚴格的安全法規,這些公司將受惠於反應爐繼續運轉。

但這個想法在安全問題上面臨強烈反對,電力公司需要能夠證明他們舊的反應爐是安全的,原能會也需要獲得進一步篩選反應爐的能力。

日本核能主管機關仍擔心舊反應爐安全

「反應爐越老,就越難證明它是安全的。」日本原能會主席席山中伸介(Shinsuke Yamanaka)認為。

山中伸介表示,「我們將建立一個系統,無論運行壽命如何,都能進行嚴格監管。但是是否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足夠強大的審查系統,來維持有效的監管?」

對照之下,美國和歐洲一些國家對核反應爐的壽命沒有硬性限制,只要通過安全檢查就可以運行。鑒於烏克蘭戰爭凸顯能源安全的重要性,英國和法國正在努力建造新的反應爐。

英國和法國決定蓋新反應爐

今年4月末,《BBC》報導,英國宣布新能源戰略,計畫在現有地點新建造8座核反應爐,還計畫增加風能,氫氣和太陽能產量的計劃,以提高能源獨立性,預計2030年之前,英國將力爭實現高達95%的電力產自低碳能源。

更早前,法國總統馬克宏2月10日宣布,法國預計從2028年開始新建6個核電機組,第一台機組在2035年前投運,並在此基礎上另外新建8台機組,到2050年新增2500萬千瓦核電裝機。

德國雖然沒有蓋新反應爐的計畫,但是今年底關閉所有核電廠的目標確定破局,並將保留巴伐利亞州和巴登符騰堡州的兩座核電廠,作為緊急儲備,在2023年4月中旬以前都要保持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