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靠賣未上市股票、投資賭場吸金 主嫌遭重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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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徐OO打著投資未上市股票吸金,2017年被起訴、2021年一審被判18年重刑。

2017年9月假投資所謂澳門賭場「銀河紅利」、「長征」等吸金集團首腦徐OO,涉嫌勾結警察,以投資澳門賭場為餌吸金51.8億元,2021年9月才被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徐OO和同夥曾OO以投資未上市股票非法吸金更多,共吸金118.13億元,2021年12月底徐OO因違反《銀行法》被判18年重罪。

徐OO(綽號「寶哥」)為雙盈行銷公司之實際負責人,並與綽號「AMY」的游OO、綽號「二姑」的鄒OO、鄒OO、蕭OO(已歿)、蔡OO、蔡OO、簡OO等人與曾OO(法院通緝中)以曾OO、姚OO及雙盈公司名義,於共同對外招攬不特定人投資圈購未上市、上櫃公司股票之業務,保證獲利。

徐OO從投資賭場吸金,到賣未上市股票吸金

徐OO與鄒OO合作,由徐OO先於99年間介紹曾OO予鄒OO認識後,於2010年6月間由徐OO支付鄒OO新臺幣(下同)200萬元收購采陞公司,並於同年年6月21日變更登記由曾OO擔任采陞公司名義負責人,供曾OO0體系(見後述)作為營業處所使用。

在陸續成立寶德資訊、雙盈行銷、宅吉便不動產公司後,徐OO和曾OO分工,由徐OO負責向上手取得圈購之未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再將該等股票標的交予鄒OO、曾OO對外招攬業務。

曾OO涉嫌從2011年開始,以「寶德資訊」、「雙盈行銷」「宅吉便不動產」等公司名義,聘請業務員,對外宣稱可精準通報股市名牌,招攬投資人參與圈購OO書店、OO大車隊等未上市櫃股票,並保證「投資報酬為3個月可回收8%到10%獲利並歸還本金」。

結合股市作手胞妹,對外宣稱賣OO書店股票

本案之所以引外界關注,原因之一涉案人是股市炒手「小三」鄒OO的胞妹鄒OO與姪子鄒OO,二人因加入曾OO吸金集團,對外宣稱以可圈購OO書店、OO大車隊等未上市股票。

根據判決書記載,曾OO和徐OO的細部分工是,曾OO提供其個人多個銀行帳戶給鄒OO、鄒OO,供投資人匯入投資款,並負責辦理帳戶提款、客戶出金及匯款至圈購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上手帳戶事宜,再由鄒OO向徐OO確認股票上手是否收到匯入款。

另外由鄒OO擔任財務會計主管,蕭OO擔任鄒OO之會計助理,負責資金調度、客戶入金及出金之登帳事務等會計工作,並保管曾00申設帳戶,及製作空白協議書交由曾OO簽名後,交付業務人員對外簽約使用,亦即由曾OO負責與投資人簽訂協議書。

曾OO集團吸金121億,審理期間棄保潛逃

到檢調2014年初發動搜索約談為止,曾OO集團已經吸金達121億元,檢調查扣曾OO住處的現金與存款4億多元後,曾OO一度被收押,後來獲檢察官同意給予100萬元交保,他卻棄保潛逃,隨即遭到法院通緝。

這個集團還發生黑吃黑的插曲,2013年4月12日約定之出金日,鄒OO、鄒OO未依約匯款予投資人而捲款潛逃,即日起即由徐OO、曾OO主導該非法吸金業務組織,繼續帶領該體系之游OO(綽號「AMY」)業務組之業務人員繼續招攬。

2019年檢方以違反《銀行法》起訴鄒姓姑姪、徐OO,還有業務人員蔡OO、蔡OO、簡OO等7人。

犯罪所得達54億元,徐遭法院重判18年

主謀徐OO的姊夫李OO因為提供帳號給他使用轉帳,也被告,但他於檢察官訊問時推託說,「徐OO是我妹婿,要我過去幫忙擔任行政助理,負責人事、管銷、財物、出納,也要跑銀行,因為被告徐OO是經營博奕事業,向我借用國泰世華銀行、新光銀行、日盛銀行帳戶使用。」

李OO還說,「徐OO會告知哪一天會有一個款項進來,要匯到哪一個帳戶,把存摺、印建交給我,我就會去跑銀行,都是徐在調度,我都按照徐OO指示,曾OO、姚OO、宅吉便公司、雙盈公司都有匯進去過。」

2021年12月底,徐OO則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重判18年,沒收犯罪所得54億元,其餘同夥也被法院依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刑,鄒OO被重判12年、鄒OO被判10年、游OO被判1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