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蔡壁如輔選、提申復書一路衝 為捍衛清白持續奔走

政治

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在被撤銷碩士學位後,從地方輔選、與吳欣盈交接、聲援高虹安到向德明科大提出申復書,一路忙得團團轉,為此瘦了一圈,她並許下「不允許中國文革在台灣發生」的誓言。

蔡壁如因碩士學位以極不尋常方式遭到撤銷,她於10月14日晚間接連發出兩份聲明請辭立委。

由於德明科大通知至學倫會說明,卻不提供爭議點,撤銷學位先透過媒體放話才通知個人,事後經多次追討又不提供審定書,多位有名望的學術界人士向蔡壁如表示,相關作法不合常理,根本就是國家機器介入和追殺。

來自政治力介入的校園白色恐怖,曾讓蔡壁如一段時間輾轉難眠、身形消瘦不少。後來,蔡壁如一方面再向學校索取審定書(未果),再與律師、學界大老,甚至有教授主動伸出援手提供意見,為提出申復書而努力。

此外,由於選戰進入最後決戰階段,蔡壁如也透過在台南市場,為黨籍市議員參選人輔選「試水溫」,結果地方鄉親熱情回應,紛紛盛讚她很有G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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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白色恐怖壓力大,輔選全台跑透透

蔡壁如隨後也開始忙於輔選行列,置重點於台北市長與各地小雞輔選行程;近期從台北、花蓮、台南、嘉義跑透透,推出民眾黨「全台大車掃」造勢活動。

至於在向學校爭取撤銷原決議部分,蔡壁如日前提出長達14頁的申復書。她強調,撤銷學位程序有重大瑕疵,論文是原創著作;並以國民黨南投縣長候選人許淑華論文為例,主張應改採修正論文內容,或其他適當處置。

蔡壁如根據比對系統,她的論文僅16%文字近似。她質疑,未來德明科大是否將比照此標準,只要學生論文有超過16%的文字相近,就是「情節嚴重」和「抄襲」?未來在職碩專班招生時,是否應該說明只要超過16%,一律撤銷學位?

此外,一位台大教授在看完蔡壁如的論文後表示,目前國內多數大學,對相似度的標準,多以30%為限;僅中山大學在李眉蓁事件後,進一步提高到12%,為國內大學最高標準。

他經利用查重軟體Veriguide查核比對,發現蔡壁如的論文「相似度指數」只有18%,完全符合目前絕大多數大學相似度30%上限的要求。

扣除引用與必要敘述,高度相似剩不到5%

這位教授稱,如果扣除已經清楚引用資料來源的7%,則只有11%,在進一步扣除必要的敘述、說明和一般的語法,高度相似比例,大約僅剩不到5%。他強調,蔡壁如的論文絕對符合規範,難以被認定為違反學術論理的「重大情事。」

至於有關論文中第四章,為自行研究所得,這位教授稱,即使有小部分雷同,是屬於學術訓練不足、引用資料不完整所致,和被認定幾乎都是成篇累頁抄襲的狀況完全不同。

德明科大處理全案過程不尋常處甚多。包括學校迄今不提供學倫審定書,教務長林倫豪的台師大工業教育學系博士論文,經網友比對系統相似度達51%,遭到蔡壁如質疑學校「雙標」。

不過,德明科大回應稱,比對系統僅是相似度檢核的工具,相似度百分比不代表抄襲成立與否,仍要由學倫會審議與決定。

網友評黑箱拔學位,蔡稱行政與法律程序有瑕疵

此一說法引發PTT熱議,網友批評,「審查報告在哪裡?跟14匿名專家(高端EUA)一樣嗎?」「黑箱拔學位…誰叫你惹到黨。」

蔡壁如在申復書中強調,學校處分沒有載明首長署名、蓋章、代理人簽名,信件中亦無發文字號和具體理由,在行政程序上有重大瑕疵。

其次,學倫會通過於9月12日前往說明,並沒有事先告知事由,導致她無從就爭議點進行充分答辯,則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要求。

蔡壁如多次指出,論文是原創著作。她是以內容分析法、社群網路數據分析等方式,以Q-search trend工具,蒐集台北市第12屆議員的臉書貼文為研究文本。

內容包括她所歸納的關注度與擴散度分類和自行繪圖,以及依據影響力分數公式計算和製表;另外分析不同政黨關注議題、選舉期間議題關注與擴散,這些都是具高度原創性的研究成果;而將他人公開資料,以自己的觀點重新詮、表達,「這是屬於改寫,並非抄襲。」

引用公開資料非抄襲,論文明確記載為原創

學倫會雖指出與他人資料「文字相似」,但經比對可知,她並非完全抄錄,而是經過整理,再以自己的觀點重新詮釋與表達,並以自己的文字呈現。

同時依據學倫會案件處理規定的「抄襲」定義,是指援用他人資料,且限定於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而未註明出處。

蔡壁如稱,至於她所引用的公開資料,僅為單純陳述事實的新聞報導,或眾所眾周知的社會現象,並非他人的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有關學倫會接獲11項檢舉事由中,部分稱與台北市議員臉書貼文、評論文章內容文字相似,蔡壁如鄭重澄清,臉書貼文為研究標的,引用只是客觀敘述內容,並非做為研究的成果或創見。

「論文中已有明確記載貼文內容和研究資料的出處,難以被認定為構成抄襲和違反學術倫理。」蔡壁如稱,相關檢舉內容,都不是研究成果的核心領域,縱使有未註明出處、引註不當,不致讓人誤認,並沒有到情節重大,應撤銷學位的程度。

她並舉行政程序法,與教育部部頒規定,審理應注意比例原則及程序正當性;未達撤銷學位程度,可以要求作者進行修正或其他處置方式。

蔡壁如再舉許淑華的論文遭到檢舉為例,前三章相似度高達72%、52%、45%,逢甲大學做出修正論文的決定;她據此申請,學校能撤銷先前處分,改採其他適當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