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企業欲「團購」離岸風電 卻卡在CPPA遊戲規則

能源政策

國內最大離岸風電、太陽能採購戶台積電要在美國擴充產能,另一方面,經濟部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選商作業正進行中,第三階段和第二階段最大的不同,是營運商將直接面對更多的用電戶,因此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台灣區財務長徐正穎指出,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的遊戲規則更關鍵,但目前政策上的障礙,將干擾CPPA的形成。

政府追求先是2025非核家園、再來就是2050年淨零碳排、美國或歐洲將在未來2年內陸續導入碳邊境、金管會開始推動上市櫃公司碳盤查,都讓國內企業開始規劃永續政策、投資或使用綠能的政策,金融界則建構綠色融資評估的架構,然而國內綠電的重要來源、離岸風電政策,雖然已經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根據經濟部網站公布計畫,2025年離岸風電至少達到3GW裝置容量,年發電達111億度。

台積電買完綠電後,其他竹科廠商開始採購綠電

來如果沒有達到排放標準,企業可能借不到低利率的資金,出口面臨碳費,CIP台灣區財務長徐正穎說「竹科廠商是第一波感受到要用綠電壓力的。」

第二階段(潛力場址)和第三階段的差異是,賣給台積電的綠電,沒有本土化的要求,因此開發商的成本不一樣,業者表示,大部分開發商一開始都去找台積電這類有能力憑一家公司需求就能包下整個風場,而且在銀行團眼中,台積電等大型公司的信用評等沒問題。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於22日發表對離岸風電CPPA看法。(攝影/鄭國強)

第三階段開發商(電力供應商)從過去只賣給台電,變成一對多家企業的售電模式,因此政策能否成功,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遊戲規則的制定變的關鍵。

國外實務經驗,企業團購綠電可降低整體風險

「但在國際上,有團購的模式來分散銀行的風險,經過設算,雖然裡面每家公司信用評等不一樣,多家企業共同包下一個風場的模式,能降低違約風險。」徐正穎說,但在國內,由於架構還不完整,要組合成一個團購模式,還需要克服很多困難。

首先,許多新竹科學園區、台南科學園區的廠商,欲使用離岸風電、太陽能發電,對開發商來說,可能20家公司的用量才達到一家台積電的用量,而銀行端授信給購電企業,使用者不再是台電(第二階段多餘的電力可以賣給台電),因此買方的「風險貼水」會增加,借款利率更高。

還有,「國產化」仍是外資開發商和經濟部最大歧見部分,基本的爭議就是,外資發現許多本土廠商無法達到品質標準,導致工期延宕,今年9月,首輪選商的時候,歐洲商會風力能源委員會楊松樾主席曾在立法院公聽會上對「國產化」政策大肆抨擊,9月底就發生外資開發商沃旭能源選擇退出的事情,這是首次有開發商退出。

經濟部設備國產化要求,仍是歐洲商會抨擊重點

原因之一,第三階段對國產化項目要求更高、更多,還有連續罰則,而國產化將使得開發商的成本比第二階段增加,還有,第五年開始  ,只要是發電業者都要提供備用供電容量(以前是台電要承擔),這些最終會反映在電價。

但對於科學園區很多企業的採購部來說,到底買貴還買便宜?和太陽能的價格相比呢?這個一簽要簽20年的CPPA,將影響到企業本身的營運,萬一簽訂一兩年後發現買貴了,反過來增加違約風險。

對於經濟部開出的連續罰作法,業者抱怨,每個查核一點沒做到就開始罰,到了第二個查核點又未達到又要罰,政府只有罰沒有獎勵,長期而言不是好事,官方與民間應該一起思考,提高綠電的供給、如何吸引更多開發商業者來台灣投資,讓企業都買得到綠電,才是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