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權法修法》藍委揭國內聽語人力不足、修法倉促不符CRPD精神 薛瑞元四個字回應

醫療政策

九合一選舉剛落幕,立法院急忙想要審查通過行政院所提出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簡稱身權法),讓30多個身心障礙者民間團體今(28)日在立院大聲疾呼:「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做決定」。

雖攸關全台120萬名身障者的《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上一次修法是2007年,距今也超過15年,有些不合時宜或規範不足的地方,但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宗傑強調,「理應趁此機會好好檢視,不應倉促為之,並且應與社會各界對話,讓各項修法議題能夠達到最大共識。」

張宗傑表示,目前行政院所提身權法將合理調整及身心障礙者代表組成比例代表入法,值得肯定,但跟身障團體的理想版本還差太多。他認為本次《身權法》修法的重要兩大原則為,「第一、不能違反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平權及歷次國際審查委員所作結論性意見。第二、要全方位的修法,要符合障礙者的願景與想望。」

張宗傑強調,對大多數障礙者而言,期望生活在社區裡依照CRPD原則,能夠有尊嚴、平等、自由、自主的生活。「可惜的是,目前政府並沒有制訂避免障礙者孤立、隔離在機構裡的社區支持服務政策及尋求司法救濟的制度,是我國身權法修法應該補強的地方。」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日也排審《身權法》修正草案,各黨立委也對此進行質詢。

張育美:國內聽語人力不足、分布不均

國民黨立委張育美指出,根據研究,對發展遲緩、身心障礙、自閉症特殊幼兒而言,早期發現及早期療育有最大效益,因為6歲以前是兒童發展潛能的最佳時機。

不過她指出,「近年來衛福部對少子化的政策計劃增加投入預算,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以發展遲緩兒童最需要的就是語言的溝通,現階段聽語專業人力全國普遍缺乏,根據衛福部110年統計,國內語言治療師平均每萬人口僅0.6人、聽力師0.17人,遠低於國際建議2.66人,國外人力平均是國內的15倍。」

張育美也強調,國內不僅人力不足、分布也失衡,「以聽力師而言,苗栗僅2人、澎湖僅1人、花蓮5人、台東4人,在人力不足的現況下,如何幫助個案獲得資源?如何為發展遲緩兒童把握黃金療育期?」

對此衛福部部長薛瑞元承認這些的確都是問題,「但因為我們的法通過比較慢,從法通過到目前為止教考訓練下來人力就會不足,但這部分還是可以期待會逐步增加。」

對於要如何獲得更多預算及資源?薛瑞元表示,「會繼續盤點是否在學校方面多一些科系培養人才,或是考試方面增加通過率。但以現有人力分布不均問題,會藉由這次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對於早療部分做特別處理。」他強調,目前在早療的聯合評估部分時間會縮短,一旦評估需要早期療育,也會協調後端從事治療的人力同時配合,「相關資源會引進來,這個計畫希望在明年初行政院就能核定。」

公益彩券補助金,每位身障者僅分到50元?薛瑞元:會再檢討

張育美又問到,「如何協助身障者在食衣住行各方面有生活自主權益權?」她提到雖《身權法》規定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是地方政府應辦事項,但應由各縣市政府編列預算辦理,「不過中央主管機關是監督與指導責任,自然應該協助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政府多元化支持服務。」

她進一步指出,以預算編列來說,「衛福部雖自101年啟用公益彩卷回饋金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自力支持服務,但每年輔助金額最多只有6000萬,以全國120萬身心障礙者而言,平均每位身障者僅能分得約50元。」

對此薛瑞元回應表示,「會再來做檢討,不論是個人助理時新、使用限制放寬,財源部分需要做評估。」

徐志榮:本次修法草案與CRPD抵觸,也與身障者需求背道而馳

今日也有出席身障者立院記者會的國民黨立委徐志榮,質詢薛瑞元是否有聽到民團的聲音?

薛瑞元強調此修法啟動是自108年開始,「除了跟相關部會、地方政府處理,民間團體也有去溝通,但每個法的制定一定是取平衡,沒辦法每個人的需求都照顧到,必須找到最大公約數。現在35個法案目前已經在立法院,很多都可以進一步在立法過程進一步討論,CRPD今年才剛過,會產生新的議題出來,也需要解決。」

對於這次修法是否太注重機構方面的條文?徐志榮強調CRPD的宗旨是支持身障者充分參與自由、有尊嚴地融入社區,「本次行政院修法草案修改條文不只是未回應CRPD,反而與其抵觸,也與身障者需求是背道而馳,更是違背身權法立法宗旨(身權法第一條)。為何一定要在母法裡面規範機構?若在施行細則規範會不會比較有彈性?」

徐志榮認為,本次《身權法》行政院修法草案修改條文不只是未回應CRPD,反而與其抵觸,也與身障者需求是背道而馳。(圖片來源/立法院直播截圖)

對此薛瑞元表示,「這次修法大方向就是要配合CRPD意見,另一個就是針對有出現機構不良違法事項一一處理。前者大家可以慢慢來談,但後者可能無法等太久,對於不良機構的處理有急迫性,如果沒有法律授權沒辦法做。」不過徐志榮也建議沒有急迫性的部分希望不要草率帶過,能將法案修得更完整齊備。

徐志榮認為,應該針對障礙者的居住與支持服務的需求,不應只侷限於機構式的服務,而應提供障礙者居住的選擇,如也可以住在社區(如支持社區居住方案),提供租屋的補助及社區支持人力,如個人助理的服務等。

民團籲:多採納身障團體意見,讓修法達到最大共識

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周月清上午出席記者會也表示,「政院版草案太倉促,是回到戒嚴了嗎?」她分析指出,行政院送立法院的《身權法》修法草案指出,修法目的為的是回應CRPD人權觀點的要求,「因此我國2次國際委員審查的結論性報告就非常重要,也應該成為本修法的重要依據,但本次行政院修法草案並未納進考量。」

她舉例,「例如CRPD第19條,在2017年第一次的結論性報告就指出,我國現行個人協助服務(我國稱個人助理服務,此為先進國家障礙服務的主流,也是CRPD的主要核心之一)其實是違背CRPD以及CRPD第五號一般性建議,在2022年的結論性報告又被指出來,針對社區型的服務(如個人協助、社區居住),必須優先編列預算,但本行政院修法草案仍然未予以處理,不只未回應CRPD,也未回應障礙者的需求和期待。」

周月清建議,為了回應CRPD、2次CRPD國際審查的結論性報告、以及落實本次修法的目的,有必要增訂「障礙者的居住選擇權」,且針對支持障礙者在社區自主生活的支持人力「個人協助」增訂專章,以實踐CRPD第19條「自立生活與社區融入」,也能多採納身心障礙者團體意見,讓各項修法議題能夠達到最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