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欲退存蘭山千館文物 專家籲「續約」改「捐贈」把國寶留在台灣

文化資產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天召開「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連署行動記者會。

主持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表示,蘭千山館有非常多重要的文物,總計有349件,歷經故宮八任院長,皆寄存於故宮。然而,故宮卻在合約到期前兩週突然發文林家,要求林家取回,除了讓林家措手不及之外,也讓人擔心,蘭千文物是否可能因此離開台灣。

陳學聖強調,蘭千文物典藏僅佔四個櫃,所謂空間不足的理由並不存在;且依據文資法第65條、68條及72條條文,中央與地方有普查以及保護、保存文物的責任。

據此,陳學聖表示,將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的連署行動,要求故宮繼續簽訂蘭千山館文物寄存合約,並請文化部依文資法,指定蘭千文物為國寶,亦請立委善盡監督與守護國寶之責。他強調,不是跟故宮對立,連署的最重要目的,就是讓國寶留在台灣。這是林柏壽唯一的要件。

空間不夠?故宮欲把寄存53年國寶退存

陳學聖說,曾有旅日台僑彭楷棟收藏歷代佛教的收藏品,想捐給故宮,卻因日本列為重要文化財,不能離開日本,這兩件還留在日本代表處。日本是如此態度守護他們國內的重要國寶。故宮卻要把目前寄存的國寶退存。

中華語文教育促進協會段心儀秘書長表示,「蘭千山館」文物自民國58年開始,寄存於故宮至今,其中蘭亭和千字文等代表文物,曾經到日本和法國展覽,備受世界重視;而蘭千山館文物還包括諸多民間作品,其中有許多是女性的作品,能呈現民間精彩的創作能量,亦能彌補故宮收藏的不足。

然而,故宮卻選擇將如此重要的文物解除寄存合約,令人匪夷所思。段心儀強調,蘭千山館的館主林柏壽,當初選擇將這些文物以「寄存」而非捐贈的方式留在故宮,即是著眼於故宮的特殊性,聲明無論未來故宮文物如何變動,蘭千山館文物還是要永留臺灣。未來若是這些文物離開故宮、離開臺灣後,對故宮、對臺灣來說,都是極大的損失。

文化中國研究中心創辦人黃光國國家講座教授認為藍軍今天發起「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連署行動很重要,我們要思考為什麼故宮要終止合約,吳院長是台獨派,最終的目是要去中國化。蘭千山館的寄存人林柏壽先生在寄存時就講得很清楚,希望國寶留在台灣,台灣是中華文化的重要延續地。黃教授並指出國家領導人送出的訊息很重要,若是國家領導人顯示出很重視文化資產,企業家也會捐出珍藏的文物。

輔仁大學日本語文學系特聘教授兼日本暨東亞研究中心主任何思慎沉痛指出,蘭千山館文物爭議事件,從文化脈絡來看,兩岸的競爭,台灣在二戰後守護中華文化超過70年,顯示台灣對中華文化做出卓越貢獻。我們今天要延續要保存和捍衛的工作,因為台灣擔任重要的角色,而且故宮才是台灣的護國神山。故宮保存很好的蘭千山館文物,也是國寶,例如:唐褚遂良蘭亭序、唐懷素的小草千字文。

不保護國寶,就沒有競爭的軟實力

中華奉元學會理事長潘朝陽從三個層面來看蘭千山館文物寄存故宮爭議事件。第一是歷史面,他的老師愛新覺羅毓鋆先生曾說,國寶是一個國家的精神立國的根基,愛新覺羅他们雖是異族,當年入主中原,仍能護持漢人國寶,連傳統清朝都有這種的基本認知,讓他感觸很深。而且現在故宮文物大部分是也屬於清朝時期保存的文物。

第二是地理面,中共當年反傳統,到執政後期對於中華古物國寶盡心盡力保護,在中國大陸各省都有省立博物館,若有地下文物出土,都會在地建博物館予以保護。例如:熱河省的紅山文化,當地高鐵一下車就可瞭解何謂紅山文化。第三,是對照歷史和兩岸,國家有義務權利收藏保護文物,故宮收藏蘭千山館文物也是基於此一意義。 

台北市前文化局長劉維公教授以台北市的新北投車站為例,新北投車站被賣到彰化後,歷經了20多年,花了很多時間、精力才重新回到北投為例,認為文物寄存一旦終止就很難回到原來的收藏地,若故宮屆時想要展覽終止寄存的文物可能要花很多錢才能買回。若是寄存者林家願意捐出蘭千山館文物我們很樂見,但也覺得很荒謬,等於故宮之前提出退回寄存的原因是收藏空間不夠的問題根本不存在。發起連署行動不是要和故宮對立,只是希望文物留在台灣。

臺灣藝術創生文化基金會董事長李永萍表示,相信連署行動會得到不分政黨顏色的回應,因為有從事文化工作的都了解,沒有文化傳承,就沒有創造,不保護國寶,就沒有競爭的軟實力。

以文化軟實力著稱的國家,其法律應是對國寶盡力精心維護,並不斷擴大國寶的陣容與內容。此次蘭千山館文物事件,吳密察院長恐是要藉機展現政治正確,以空間不足的理由,把國寶排斥在外,導致國寶可能遭受被流亡、搶奪的命運。以蔡英文總統的話來說,其實就是對國際社會送出錯誤訊息,讓國際社會認為中華民國不在乎保護文物,不在乎文化傳承,也不在乎文化的力量。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魏裕國副總經理表示,若是探討林柏壽將蘭千山館文物寄存於故宮之用意,可發現其中包含四點重要性。第一、是將傳統中華文物進行有效的歸屬,此一歸屬感十分重要;第二、與國人分享這些重要文物,讓國人能親臨現場觀賞;第三、將重要文物留在臺灣,而非流落海外;第四、蘭千文物過去53年來皆存放於故宮,代表故宮即是能蒐藏這些文物之地。魏裕國強調,臺灣是文化中國的延續之地,故宮應以這樣的態度來重視、保存、守護相關文物。

故宮應說服林家把「續約」改為「捐贈」

前文化部長洪孟啟以書面稿表示,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博物館法,以及日本、法國的相關法律對於國家珍貴文物的保護和典藏都有獎勵乃至強制的規定,其最高目的是為全體國民留下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同時也為人類共享的文明留下深刻的文化印象和價值。

作為世界級的故宮博物院,對於民族代代相傳文化遺產的維護不但有著責無旁貸的責任,並且站在博物館專業的立場上也是必不可卸責的敬業態度,如今卻以空間不足為理由,唐突決定排除「蘭千山舘文物」,欲將民間珍貴文化資產棄之不顧,不但有違各相關文化資產保護法規的立法原旨,嚴重背離自己的專業職分乃至故宮人的傳統榮譽,也恐於世界博物館史上留下為天下笑的一頁。

前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以書面稿主張,為避免此事件再次發生,建議召集人或故宮博物院藉由此次機會和林家協商一個永久解決的方法,利用修訂合約保證這批文物永久根留台灣,進一步促成林家甘心願意將「到期續約」改為「捐贈」,如此一來,不但一勞永逸,達到雙贏,而且可以終止蘭千山館文物多年懸而未決的問題。

文藻大學助理教授李昱宏以書面稿表示,當年日本政府強硬的認為彭楷棟欲捐贈給故宮的二件珍品非屬彭楷棟家族所有,它們屬於日本全體國民共有的重要文化財。當初在野的民進黨及其側翼個個口誅筆伐,咸認為故宮罪大惡極,對照當下民進黨人及綠營對蘭千山館的態度,可謂雙標。

李昱宏認為故宮的「庫房空間有限」令人不解,一則故宮近幾十年來並無大規模的徵集與購買新藏品,二則即使本院庫房不濟,南院的庫房難道無法使用?不續約是故宮單方面主動提出,林家後人在民國91年還再加碼寄存文物,可以說明林家人並沒有想主動把文物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