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革命延燒 中國台商再掀退場潮 專家:加速退場應注意土增稅實質課稅風險

中國議題

新疆烏魯木齊至少10人因不當封控被大火活活燒死,引發中國北京、上海多地爆發反封控「白紙革命」,不滿政府清零封控措施的民眾紛紛上街怒吼,甚至還有人抗議中共獨裁專制,高喊國家主席習近平下台。

近期中國大陸二十大全代會落幕,明確共同富裕推展等政策方向,再次加速中國大陸台商企業退場計畫及轉向東南亞新興市場。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陳建霖今(30)日提醒此時台商更應留意自中國大陸退場產生之實質課稅風險,避免引發不必要之稅務風險並承擔鉅額稅負成本;一般常見最快退場方式,為透過「股權轉讓」而出脫持股退場,惟是否可能穿透視為實質移轉土地並據此課徵土地增值稅,各地稅務機關尚無統一明確規範。

觀察現行實際案例,廣西、天津與湖南等地的稅務機關,均有穿透認定並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案例,不過,各地稅局間尚存在正、反兩面見解。

支持穿透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觀點:實質課稅原則

支持穿透課徵土地增值稅之理由大多是主張「交易實質」,當公司主要價值源自不動產,若轉讓其全數股權相當於已移轉其不動產所有權,故依此邏輯稅務機關可按交易實質穿透課徵土地增值稅。

此外,2014年蘇州工業園案判例與2015年湖南-湘地稅財行便函[2015] 3號均引述國稅函[2000]687號之見解,亦被解讀為國家稅務總局對穿透課徵土地增值稅採肯定態度。

反對穿透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觀點:公司具獨立法人格並應依循租稅法律主義

反對穿透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大多是認為依公司法規定,公司具獨立法人格,擁有獨立法人財產與相關權利,在股權轉讓交易中,公司所持有之不動產並未實際發生移轉,且仍承擔同樣之權利義務,故不應穿透課稅。

另一方面,反對者也認為稅款之徵收應依循租稅法律主義,如國稅函[2000]687號僅為稅局對特定個案作出之批覆,並非正式規範,若以此類函文主張依交易實質穿透課稅,其效力與適法性有待商榷。

中國大陸台商退場前需留意之事項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補充,鑒於各地稅務機關對於是否穿透課稅尚未有共識,若台商有計畫撤出中國大陸,應先確認及評估以下事項:

一、與主管稅務機關之事前溝通:以往台商多透過境外公司投資中國公司,故當退場時買方需協助申報並扣繳稅款,若買方與目標公司位於不同租稅管轄區,目標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可能因此無法課到稅額,進而流失相關課稅權,是以可能引發實質課稅風險,因此事前溝通與協調更顯重要。

二、目標公司資產之組成與評估:如前述提及觀點,當目標公司主要價值源自不動產,容易被稅務機關依交易實質穿透課稅。此外,稅務機關可能要求提交專業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之資產評估鑑價報告,以正確反映公司淨值。

陳建霖再次提醒,透過股權轉讓方式加速退出中國大陸,可能涉及複雜且專業之稅務處理與判斷,應審慎評估公司現況與相關風險,或委由專業團隊協助,以降低稅務風險並與稅務機關達成有效及妥適之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