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號房事件」不斷上演》被害者年齡層頻下探 立委籲儘速修法

司法改革

新冠肺炎疫情歷經3年,終於迎向解封,但歲末年終之際回顧今年台灣發生的社會重大事件,數位性暴力或性剝削議題帶來的衝擊,引起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格外關注。

「科技日益進步的時代也挑戰了人性,帶給人類非常多新議題,涉及到的不只是社會、法律、倫理、心理層面,特別是青年學子,他們在網路世界似乎找到滿足自己需求的地方,但他們也可能面臨到虛擬世界心理危機的潛在可能,要如何協助他們走出來面對?」諮商心理師全聯會常務理事胡延薇指出。

近年來最有名的莫過於韓國「N號房事件」,發生在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3月間南韓的性剝削案件。作案人在加密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上建立多個聊天室,將對女性進行性威脅得來的資料、相片、影片等發布在聊天室中,部分受害者亦於線下遭受性侵。

而2020年至2021年間,國內也發生了「小玉Deepfake換臉事件」(或稱為深偽事件),為台灣網紅朱玉宸(小玉)濫用Deepfake技術將女藝人、女明星、女名人、女網紅等女性的臉部惡意合成到成人片角色臉上的深偽色情事件。2022年7月,朱玉宸遭台北地院一審判處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羅惠群表示,「回顧這3年在新冠疫情的威脅下,大家的生活都有很大的改變,尤其是在數位世界裡潛藏許多危險,尤其對兒童青少年族群,不管是交友或是在網路各平台遊走,都很可能碰到以往在現實世界才會遇到的危機。」

這些危機政府是否有擬出配套更完善的法案?目前卡在哪?在後解封時代面對數位性暴力,又該如何運用資源協助?

王婉諭:台版「N號房事件」仍不斷上演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指出,韓國N號房事件雖然在2020年落幕,但在台灣類似的頻繁事件仍反覆上演。「台灣也發生好幾起數位性別暴力案件,以2021年來說,我們辦公室就有接到數十名被害人收到陌生網友訊息、在外上廁所被偷拍的照片、影像被傳播在私密社團或色情論壇上,且連同被害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社群資料也一併公開,讓其他人可以透過網站接觸到這些被害人,這讓他們的恐懼更加被放大,也害怕自己的真實生活會受到恐嚇和影響。」

王婉諭也表示,台灣數位性暴力防治的法規十分落後,遲遲未將典型行為樣態入法。「直到今年初,行政院才提出《刑法》修正,將『未經同意散佈性影像』、『散佈不實性影像』等明確規範為侵害性隱私權之犯罪。」她進一步說明,針對被害人最關注的問題,她及行政院均提出多部法案修正,規範影像移除機制,並提供被害人心理支持、隱私保護措施。「經過台北地檢署、台北婦幼隊、電信偵查大隊這一年多的偵辦,的確發現這不是單一事件的犯罪人而已,更循線找到背後有非常大的犯罪產業鏈的存在。」

王婉諭指出,光是目前兩個網站會員人數就高達25萬人,「完全不亞於韓國N號房事件的26萬人。同時,網站上偷拍影像更高達20萬份,有非常多人受到這樣的侵害,這些集團的獲利恐怕高達上千萬!」她表示雖行為人跟加害人已經逮捕,犯罪模式也被揭露和起訴,但這些影像仍然會在網站上流傳,也因未抓到主謀,過一段時間可能又會更換名稱、網域在網路上繼續運作。

王婉諭也強調數位性暴力相關人力佈建及培力都非常重要,社會大眾也需要一起來支持努力。(攝影/陳稚華)

數位性暴力防治四法已通過審查,待黨團協商

王婉諭表示,「我在今年初就提出了刑法修正案,目前數位性暴力防治四法均已通過委員會審查,等待黨團協商。」不過她也呼籲,除了修法,台灣應借鏡韓國作法,給予足夠的人力及經費資源,成立具公權力的性私密影像專責單位,才能確保影像移除機制的有效性。    

另外在執行層面上,王婉諭指出韓國在N號房事件後,國會就迅速訂定相關法規和課責,行政部門也拿出對策,加強經費人力編制和權限,希望透過公權力介入,減少這樣事件的發生。「相對來說,台灣在這部分真的比較緩步!」

她表示,目前台灣僅有用民間單位「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協助處理,「過去iWIN比較針對兒少部分,現在進一步也希望處理成人部分,但政府只提供一年約200萬的經費,且是民間單位並沒有公權力。希望透過預算編列要求行政部門成立專責單位,給予這些機關有充足權限和經費。」

王婉諭也強調人力佈建及培力都非常重要,這些配套都到位才有可能進一步強化協助網絡、避免再次傷害,社會大眾也需要一起來支持努力。

研究:18-74歲經歷影像性暴力事件終生盛行率4.6%,但求助者不多

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王珮玲表示,根據研究團隊蒐集約3,200份數據,經初步調查發現,18-74歲民眾經歷遭影像性暴力事件的終生盛行率有4.6%,但被害人出來求助者不多。

「我們呼籲社會需要有更多的協助資源投入,包括輔導、諮商、陪同與法律協助等;同時,當被害人向警察與司法系統求助時,警察機關應有專責人員辦理此類案件,並且建議建置全國性的案件資料庫,可以彙整各地案件資料,有利偵辦。」    

而長期投身家暴性侵受害人服務的諮商心理師陳意文也分享,在臨床工作觀察到過去較易發生性暴力事件的脆弱家庭結構已悄悄改變,「數位性暴力可能透過網路滲透到所有的家庭,家長們應該更注意孩子的網路使用,孩子18歲以前父母都是他的『監護人』,有權監督和保護,不用過度擔心給予孩子界線是不尊重。」

陳意文呼籲教育端應加強學生網路安全及自我保護意識,父母端也應調整過去的教養方式,勿繼續只關注孩子的學業成績表現卻忽略內在心理狀態,也要把握「多傾聽、少評價」的原則來維持與孩子的對話。陳意文提醒相關專業助人者需要增加相關訓練,以有效協助越來越普遍的數位性暴力受害者及家庭成員。    

數位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被害者年齡層頻下探

律師柯萱如則指出,近年來數位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且被害者的年齡層頻頻下探。「由於新興犯罪樣態的不斷發展,加上『性』在社會上的禁忌性、羞恥感與汙名化效應,及現行法律規範與保護的不足,都使得被害者向外求助與尋求法律途徑的歷程經歷重重挑戰。」

柯萱如表示,為防止個人性自主權、隱私權與人性尊嚴遭受任何形式的侵害,除了法律規範與制度有必要重新審視與補足漏洞、對於行政與司法機關應有的作為為明文規定外,也呼籲大眾應加強於家庭、學校與社會文化中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預防也避免被害者於案發後因為他人的不理解與性別偏見遭受二度傷害。「要避免被害人陷入自責、害怕被報復的情緒,也要告訴他們不是你的錯、被傷害仍然值得幸福,並且給予更多有愛的關心。」

律師柯萱如指出,近年來數位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且被害者的年齡層頻頻下探。(攝影/陳稚華)

羅惠群也強調,數位世界的風險因相關法律規範不全及配套措施未跟上而不斷攀升,這是後解封時代新生活常態當中急需關切的議題,「不只是一般民眾、家長、老師需要更多相關資訊,相關心理專業助人者、醫療人員、警務司法人員也都應有更完整的訓練以應對各類型網路性暴力事件,也需要教育部動起來,完整配套才能避免無辜者再次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