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多路搜索高虹安辦公室 北機組約談至午夜 她與4助理均移送北檢複訊

政治

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15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北機組說明助理費案內容,約談到午夜12點被移送至北檢複訊,而她辦公室4位助理都同樣先後被移送由檢察官漏夜偵訊中;一位曾任檢察官的資深律師初步觀察,高的助理如有實際工作,就沒有「人頭助理」所涉《刑法》詐領問題,如為辦公室「公積金」問題,應會回歸《民法》處理,惟仍要視檢調手中證據而定。

調查局15日兵分多路,前往立法院高的辦公室等處所調取資料,和約談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助理「公衛文」王郁文,以及男友李忠庭等人,台北地檢署不做任何評論及證實。

在新竹市長選戰末段,國民黨侯選人林耕仁發動一波波對高虹安助理費爭議的攻擊,相關媒體更是「一天一爆料」,不斷以大篇幅報導前助理費與「公積金」帳戶等爭議問題。

期間一度傳出「人頭助理」情形,綽號「神龍Z9」的PTT名人吳達偉,被爆料稱申領公費薪資5萬元,但實領0元;惟他已鄭重澄清稱,有從事實質助理工作,也有領薪水,爆料為錯誤內容。

高虹安在選舉期間,已一一提出佐證資料和說明,惟因被檢舉,北檢分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偵辦。

(更多新聞:高虹安備戰法律攻防 副手傳「不倒翁」陳炳煌有爭議未敲定

8張搜索票獲准,比對辦公室公款帳目

檢調多路行動,約派出6、7名檢調人員,進入高虹安國會辦公室進行長達2小時的搜索行動,並帶走陳奐宇及一箱資料。

據了解,這次檢調共聲請8張搜索票獲准,除了國會辦公室外、新竹市辦公室、高虹安雙親內湖住處,以及助理相關處所,都被搜索取證;目前以「他」字案被告身分,約談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以證人身分約談副主任陳昱愷等人,訊後均請回。

高虹安曾提出豐富資料證明沒有「人頭助理」問題。(圖片來源/擷自高虹安臉書)

由於檢調收到檢舉信,約談和搜索行動,主要是為比對內容與辦公室相關公款帳目是否相符?以及有無刑事責任?待釐清後再決定續偵查作為。

而高虹安在北機組從上午一直待到晚上燈火通明,說明和詢問時間相當長,王郁文先在8點被移送,後來一輛轎車於9點13分停在門口,一度引發守候的媒體緊張,駕駛在9點38分下樓發動車輛,於39分先接走陳奐宇,李忠庭於10點29分離開,近11點離開的是行政主任黃鈴惠,都被移送北檢複訊。

一位專家研判,高會同意夜間進行說明,似有意「一次解決」,不想擇日再度前往說明而「延長戰線」,惟檢調對現任立委約談逾深夜,十分罕見。

資深律師見解:
一位曾任檢察官的資深律師分析稱,「人頭助理」是要未從事實際助理工作,或是浮報薪資情形,才會有《刑法》詐領公費的問題,但從高虹安先前曾提出許多佐證資料,初步來看,應非涉及詐領情形。

至於公積金的問題,如果是薪資先撥到辦公室,扣下公積金再發給助理,或是先匯給助理,但再提撥出來的「不樂之捐」,由於立法院助理適用勞基法,此情形就不適用《刑法》規範。

這位經驗豐富的律師稱,如此就會回歸《民法》剋扣薪資的不當行為,要看當事人,也就是助理是否要進入法律求償程序。

但如為雙方工作前就事先約定好,這樣爭議就會比較小。他也強調,未來案情究竟會如何走,端視檢調手中所掌握的資料與證據而定。

3個月內未補宣誓將重選,「他」字案不確定是否涉案

此外,資策會指控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資策會著作,提告《刑法》背信罪,北檢亦已受理案件,同樣簽分「他」字案偵辦。

新竹市政府民政處也指出,依照《宣誓條例》規定,如果縣市首長無法於12月25日宣誓就職,也未能在3個月內進行補宣誓,依規定將要在3個月內重新進行補選,且由中央派任代理市長。

據了解,高虹安團隊與民眾黨已經定調,此事進入司法調查階段,由黨團總召邱臣遠出面表示,沒有收到相關搜索的消息,尊重檢調辦案,讓司法還原真相。

對於近期是否和高虹安聯繫時,邱臣遠表示,沒有討論此案,近期只有和她討論預算和法案等工作。

高的辦公室對此不另做回應。知情人土稱,高虹安先前已與律師釐清相關法律爭議與帳目內容,此次前往北機組說明,態度相當穩定。

小辭典:他字案

根據《法律百科》解釋,他字案是指對於「是否有特定人涉嫌犯罪這件事情」還不清楚;實務上可能會依據個案情形,以「被告」或者「關係人」傳喚特定人到案。
但是案件分為他字案之後,在實務上會用(行政)簽結的方式處理,但因簽結其實並沒有刑事訴訟法的明文規定,檢察官就不受到拘束,仍可對同一個案件重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