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儲存被美列入黑名單 富士康火速出清紫光持股 鴻海退出紫光的美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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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於12月16日深夜宣布,將出清紫光股權,鴻海說明是程序上無法定案,避免產生不確定性,或影響資金運用及投資布局,因此出清持股,和碩董事長童子賢猜測,可能與地緣政治有關,科克蘭資本董事長及異康集團首席顧問楊應超認為,「整個進出紫光的交易不會賠錢而是賺錢。」

今年7月14日,鴻海公告以子公司富士康工業互聯網出資人民幣53.8億元(約新台幣239億)轉投資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沒想到不到半年,16日深夜宣布,以不低於53.8億人民幣出清紫光的持股,為市場投下震撼彈。

今年7月宣佈入股紫光,12月就宣布退股

鴻海公告指出,今年7月工業富聯基於財務投資考量,透過興微基金轉投資晟粵(廣州),在轉投北京智廣芯,最終投資紫光,但時序已屆年底且程序尚無法定案,為避免延宕產生諸多不確定性,或影響後續投資布局與資金運用彈性,決定處分紫光集團持股。

處分紫光持股,鴻海也開出條件,在其重大訊息內容指出,「紫光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估值報告出具後但不晚於2023年3月15日前,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3.8億元,或屆時晟粵廣州淨值對應興微基金所持份額價格,或各方另行一致同意的其他價格的最高者。」

童子賢猜測,可能和地緣政治有關

鴻海宣布出清紫光時正逢週五台股收盤後,19日台股開盤,法人還算捧場,投信持續買進,鴻海收盤上漲1%,收在101.5元,市值來到1兆4千億元,和入股紫光當時市值1兆3千多億相比,還增加了200億元左右。

對於鴻海持股5個月即出清紫光一事,和碩董事長童子賢不多說,但還是點到重點,他說,「也許跟地緣政治及產業布局變遷都有一些關係,但實際布局為何,不便猜測。」

但知名外資分析師、現任科克蘭資本董事長及異康集團首席顧問楊應超則看好鴻海這個短進短出的動作,但也不排除地緣政治的因素,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一是美中貿易戰愈打愈烈,在大陸半導體業變得相當辛苦;二是鴻海可能也被美國要求選邊站,不必為了一個紫光小投資案得罪美國。

分析師認為,不影響到鴻海的股價

但在財務上,楊應超推測,可能鴻海進駐紫光後可能發現有些狀況,尤其是財務;而且若要說鴻海想切入IC設計才入主紫光,其實設立IC設計部門或公司只要僱人就好,不一定要併購。

總體而言,楊應超認為,因為鴻海投資紫光是以選擇權的概念,付出的成本很低,而且投資這幾個月來應該也認識不少紫光的客戶、了解相關市場,甚至還可以從紫光認識或挖掘半導體相關人材,同步擴大鴻海在半導體產業的影響力,這些舉動並不影響股價。

鴻海突然撤出紫光的美國因素

對於鴻海突然撤出紫光,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點出其中的美國因素。賴中強表示,鴻海在上週五深夜宣布處分紫光投資,將持股出售予煙臺海秀積體電路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這當然不是郭台銘良心發,也不是經濟部投審會勇於任事,這其實是美中晶片戰的一環。

賴中強引述資料指出顯示,12月初,彭博社報導,日本與荷蘭已原則同意加入美國的對中半導體技術輸出管制。12月12日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蘇利文證實,美國已與日本及荷蘭等夥伴國商討,從嚴管制對中國出口半導體生產設備。

12月16日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部長李昌洋首次表示,韓國政府正考慮加入美國發起的「晶片四方聯盟」(Chip 4)。那台灣呢,美國跟半導體技術上游的日本、荷蘭談,跟半導體技術應用的韓國談,那何時跟台灣談,台灣不重要嗎?

他表示,根據外交部與AIT新聞稿,就在同一段時間,12月12日至16日美國國務院經濟商業局副助卿Tony Fernandes率團來台,15日舉行第三屆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國務院主管經濟成長、能源及環境次卿費南德茲(Jose W. Fernandez)線上主談,我方由經濟部長王美花線上主談,外交部政務次長蔡明彥、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及相關部會代表實體參與,會中就經濟脅迫、供應鏈韌性及安全能源轉型等共同關切議題進行深度討論。這之間的討論,當然包括鴻海投資紫光案。

鴻海雖撤出紫光,但政府落後的中國投資規範還是需要修補

他指出,早在今年2月10日經民連記者會即提出「智路接手紫光來勢洶洶 檢視台美供應鏈安全四大破口」的警告。所以今年7月14日,當鴻海公告由旗下工業富聯以人民幣53.8億元(約新台幣241.66億元)間接投資破產重整後的中國紫光集團。經民連隨即於7月2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鴻海加入中國半導體國家隊是習近平對美國嗆聲打台灣牌。

賴中強強調,雖然鴻海處分紫光投資,但是,政府還有兩件事要做,第一件事是該繳的罰款還是要繳,這部分投審會已請鴻海到會說明。另外就是馬政府以來千瘡百孔的對中國投資規範,經濟部還是該改。

賴中強表示,2015年馬政府為了開放12吋晶圓廠赴中國投資,竟將《大陸投資負面表列-農業、製造業及服務業等禁止赴大陸投資產品項目》修訂為半導體類只有「超過12吋以上 晶圓鑄造」才禁止西進中國,完全不考慮除了晶圓尺寸外,是否為電晶體奈米數較小的先進製程。然而超過12吋晶圓的技術(例如18吋晶圓)在實驗室技術或許有,但國際間可量產成熟製程則根本不存在。

換言之,這項規定禁止的項目是「實際不存在」的東西,宛如「禁止超音速的汽車技術輸出」一般的荒謬,台灣對中技術輸出管制的規範與美國相比,更是完全不及格。而鴻海這次「先斬後奏」,「先投資再報投審會」,就是因為半導體先進製程並非「禁止」赴中投資事項,就算違規,只有罰款,沒有刑責,經民連呼籲這部分要盡速修正,亡羊補牢未為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