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砲彈聲娃娃兵說」!2005年後出生代表:全民國防與主動上戰場一點關係都沒有

教育議題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去年在會議上,建議要提升國防安全教育,卻遭部分媒體與政治人物渲染成要教幼兒辨別砲聲,訓練娃娃兵。

兒少代表今(4)日出面還原完整提案,表示是從兒少角度提出建言,發現現在的國防教育都還停留在軍備的介紹,卻沒有戰時兒少的自我防護及求生技能,強調提案是希望讓兒少擁有戰時自我生存能力。

出席的台大公共衛生學系助理教授張弘潔也提到,美國因為校園槍擊案頻繁,有槍擊事件自我保護的訓練;日本311海嘯時,部分國小學童也因為教育存活下來,認為國防教育有一定的重要性。

俄烏戰爭讓青少年很有感

提案委員、台東大學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陳名謙表示,去年2月俄烏戰爭爆發後,同儕開始關心起國防安全的議題,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資料,才短短兩個月的時間就有430萬的兒童流離思索,有感於在教育現場缺乏相關課程,所以4月時決定提案與中央進行對話,希望可以增加國防安全教育。

兒少委員日前提出6大建議,包括政府應編訂兒少版本全民國防手冊、國防手冊中應敘述關於資訊戰之內容、教育部應研議課程讓兒少擁有戰時自我生存能力、辦理有關兒少國防安全議題與總統對話論壇、萬安演習時加強各級學校實施空襲演練密度以及建議內政部定期檢查防空避難設施,確保容納人數及避難空間之安全度,並研擬戰爭發生時之物資配給制度,以保障兒少之性命及安全無虞。

兒少代表:從來沒提出要訓練幼兒園學童辨別砲彈聲

不料,去年10月31日召開臨時會議,討論這些前次會議未討論完事項,卻遭到部分媒體與政治人物扭曲,不只出現「砲彈聲娃娃兵說」,國民黨立委費鴻泰還揚言解散兒權小組、刪除兒權小組的預算,今來自各地高中、大學等兒少代表及台少盟、兒福聯盟等出面聲援。

另一提案委員台東育仁高中學生江瑜庭先駁斥「砲彈聲娃娃兵說」。他指出,大家很關注辨別砲彈聲,只是國防教育手冊中的其中一點建議,是為了強調我國現行的國防教育較缺乏實用性知識與技能的養成。

江瑜庭表示,現在高中職國防教育課本其重點仍舊停留在我國及外國軍備的介紹等,但都沒有提到針對戰爭時,兒少的自我防護及求生技能,希望我國在國防教育上應該更注重實用性的教育模式,才可以避免戰爭發生時兒少缺乏概念的窘境。

他強調,關於砲彈聲的辨別是希望在兒少有預備知能,進而增進自救能力,且希望是增加在網頁,「而不是訓練幼兒園孩子學習如何分辨砲彈聲,這是我們在提案完全沒有講到的,而且砲彈聲辨別這點建議至今沒被政府採納,所以我不知道為甚麼砲彈聲會一直被拿出來無限上綱,過度渲染。」

美有槍擊案自保訓練,反觀台灣的國防教育卻很缺乏

現任中央兒少代表、台北市和平高中的高一學生聞英佐也分享這學期他首次進行空襲演練。經過空襲演練,他才知道,遇到空襲如何保護自己,包括嘴巴要張開、以類似趴著的姿勢等,是與地震不同的應變方式,聞英佐認為這樣的演練是相當重要的。

聞英佐釐清,全民國防與主動上戰場一點關係都沒有,卻出現培養娃娃兵這樣的形容,其實是非常嚴重的誤解。

兒少在國防議題絕對有發表意見的權利,2005年起出生的役男役期從原本的4個月延長至1年,聞英佐就是受影響的兒少,他表示,只要內容精實,相信外界的抱怨就不會那麼多。(圖片來源/FB@國防部發言人)

張弘潔則指出,若戰爭發生,兒童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俄烏戰爭即便芬蘭沒有戰事,但因為鄰近俄羅斯,芬蘭的兒童都相當擔憂,以0到10分評分焦慮狀況,原本只有1-2分,戰爭後上升到8-9分,學校也對學生進行各種戰爭相關教育,包括協助舒緩學生對戰爭的焦慮情緒。

此外,美國因為校園槍擊事件頻繁,所以學生都要接受槍擊事件發生時如何自我保護的訓練,「這是非常遺憾的教育,但是也是非常必要的教育」,反觀台灣過去幾十年學生的國防教育都是非常缺乏,在法規上面缺乏對國防教育的實施,其實某種程度可以說是立委的失職。他認為,真的很不希望戰爭發生,但如果真的發生了,我們真的需要教導幼兒該躲去哪裡、如何保護自己,防災與國防教育應同等重視。

張弘潔表示,當學生提出政策上的問題,理應給予支持,卻看到立委用非常歧視的態度對待兒少代表的發言,表現出來的是他們對於兒童權利意識的缺乏,相當遺憾也譴責這樣的作法。

兒少代表最早在2010年推行,別讓未來兒少沒有勇氣發聲

台少盟副秘書長林于聖則認為,國防政策應該怎麼進行有很多不一樣的辯論跟看法,但兒少如果有準備絕對比沒有準備好,尤其這次是由16、17歲的兒少代表自己去提出這個需求。

他強調,兒少代表在表達意見的時候,沒有任何政黨傾向,上次他們開記者會是要求衛福部官員「高樓自殺論」道歉。

值得注意的是,兒少代表制度中央是馬英九總統時代2014年推行,其實更早是2010國民黨胡志強市長在台中市推行青少年質詢的機制,林于聖表示,目的就是要促使早已遠離第一線教育現場的官員及學者們,瞭解兒少實務生活情況的重要機制。

兒福聯盟處長黃韻璇表示,兒童權利公約中重要原則之一是「兒少表意權」,也就是讓兒少在各種有關自身事務中表達意見,其中依照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六條,邀請兒少代表進入行政院兒權小組便是表意權的一個重大展現。

黃韻璇期待,透過兒少跟成人的對話,可以增加兒少未來更關心公眾事務或是為社會貢獻的基礎,社會大眾需要更寬容的聽多元的兒少意見,避免未來他們沒有勇氣衛兒少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