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求愛別淪為「恐怖情人」 警政署統計《跟騷法》每月受害人達260人

社會議題

今天是情人節,不少單身者會計劃在情人節與心儀對象告白、送禮,不過,根據警政署統計,截至今年1月31日《跟騷法》受理案件數突破2千件,平均每月有260人不堪其擾。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提醒,追求自己喜歡的對象很有勇氣,但千萬不要演變成騷擾跟蹤,以免吃上最重50萬元的罰金或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跟騷法》上路滿7個月,平均每月260人不堪其擾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跟蹤騷擾防制法》於去年6月上路至今年1月31日之執行成效,受理案件數為2084件,其中一般跟騷有1174案、家暴跟騷案件910案。

從被害人性別來看,其中9成為女性(1890人)、一成為男性(194人),以行為樣態分析來看,以「通訊騷擾」(1290次)和「盯梢尾隨」(1127次)最多,皆突破一千次最多,其次依序為監視觀察(926次)、歧視貶抑(656次)、不當追求(580次)、寄送物品(441次)、妨害名譽(219次),和冒用個資(33次)。

洪申翰表示,刻板印象中,跟蹤騷擾是尾隨監視或糾纏,然而,《跟騷法》明定跟蹤騷擾上訴8種態樣,包括嘲弄怒罵、要求約會、寄送文字影像或其他物品(禮品)、冒用個資訂購貨物等都納入規範,只要行為違反受害者意願,使人心生畏懼,且與性或性別有關,足以影響受害者日常生活,都算是違法,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勇敢尋求幫助!日本經驗警察介入後8成會停止

洪申翰強調,無論是哪一種性別,都有可能會是跟騷的受害者,即便不是陌生人,就算是現在、曾是親密關係的對象,也可能會遭遇到上述情形。

他也指出,對於跟騷案件,經刑案調查程序後若發現確實有犯罪行為,警政單位會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以警政署統計來看,超過七的案件有書面告誡,為1477件,也有警政專家表示,依日本的纏擾行違規制法運作經驗,案件在警察介入之後,大概有八成就會停止了。

另外,違反跟騷保護令案件有17件,建議羈押48件,經法院裁定准押的有23件。

洪申翰表示,其實用合乎對方意願的頻率與方式追求心儀對象,即便不是情人節,也能夠營造浪漫的氛圍。如果不確定自己的行為是否屬於跟蹤騷擾的樣態之一,也可以透過和親朋好友討論,或到YouTube搜尋警政署「NPACareU婦幼抱抱」頻道以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頻道收看短片,進一步了解自己是否可能觸法。

警政署也曾預估,每年警察機關受理的跟騷案可能高達5000件,這並不包含未有報案紀錄的黑數,相信此刻仍有許多被害人還在忍耐著不敢報警,希望身處惡夢之中的人都能勇敢尋求幫助,只要撥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警察同仁都會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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