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17)日召開112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上半年(4月至9月)的電價費率。本次審議會考量112年燃料價格仍處高檔,造成台電巨大經營壓力,應適時調整電價反映成本。因此審議會決議,平均電價調漲11%,但考量照顧民生、穩定物價及降低用電衰退產業衝擊,住宅用電700度以下、小商店1,500度以下、農漁及學校用電不調漲,去年下半年用電衰退產業調幅減半。
針對電價調整結果,民間團體針對電價調整聯合聲明稿認為,電價調整有其必要,而電價作為反映環境外部成本及調節社會能源需求的政策工具,合理的調漲應要能達成引導節約用電的效果,才有助於台灣邁向2050淨零排放。另一方面,針對電價調漲恐對民生造成的衝擊,我們也認為應有相應的配套措施。
用電大戶調漲17%,住宅700度以下、小商店1500度以下不調整
經濟部說明,近期國際燃料價格雖有回跌,但仍是高檔,111年台電公司每賣1度電就虧損1.2元,為減少台電虧損及由較有能力者負擔較多電費的原則下進行調整。因此審議會決定,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17%,而產業低壓以內需、微中型企業為主,電價調漲10%,低於產業高壓之調幅。另外,為減緩用電衰退產業衝擊及照顧產業弱勢,產業111年下半年用電衰退10%以上者之產業調幅減半,農漁業電價不調整。
此外,為顧及民生物價及促使用電度數較高用戶節約能源,住宅700度以下(93%,1,231萬戶)、小商店1,500度以下(84%,76萬戶)電價不調整,住宅701~1,000度、小商店1501~3000度微調3%。同時為提高節能誘因,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調漲10%、小商店3,001度以上調漲5%。另外,為照顧學生上課環境,學校(幼兒園至大專院校)電價不調整。
經濟部表示,去年電價調整,因調價後產生的節電效果,實際上台電所收的平均單價為2.8064元/度,在此基礎上,依上述方案核算調整後之整體平均電價為3.1154元/度,漲幅為11%。將於4月1日開始實施。另外,本次調幅減半的產業,以及凍漲的農漁業及學校,會在下半年提報審議會檢討。
經濟部強調,國外電業針對這波燃料價格大幅上漲,均進行電價調整,110至111年各國調漲幅度介於26%~73%之間,其111年通膨介於3.7%~11.26%,而台電公司面對燃料價格居高壓力,已採較低調幅。
企業成本電價占比低,工業部門應積極檢視自身節電空間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及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等團體發布聯合聲明強調,電價調整討論要基於事實,兼顧民生應有配套方案,更批評部分政黨、特定人士卻刻意曲解本次電價調漲的根本理由,將有礙於有意義的公共政策對話發生。
聲明稿指出,每當討論電價調漲時,部分企業大戶抨擊調漲將對生產成本造成衝擊,導致企業出走。然而根據政府統計處《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報告》,電費支出佔整體製造業營業支出的比例約在2.1%左右,而六大耗能產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電子業、紡織業、造紙業、化工業、基本金屬製造業)以及塑膠製品業占比較高,約3%-3.6%。因此去年與今年電力漲幅,對製造業的影響估計會讓電力成本對其營業支出的比例,約上升0.7-1.2%左右。
且台灣的工業電價長期以來低於主要生產大國(附件一),在全球各國紛紛調漲電價的趨勢下,本次調漲後仍低於多數競爭者。因此我們認為,電價調漲將迫使企業出走的說法,顯然為誇大其詞。
另《生產性質能源查核年報》的歷年資料顯示:在過往電價凍漲期間,多數耗能產業並未顯著提升節能投資;在節電率上,部分產業的節電率亦低於整體工業部門的平均節電率。我們呼籲企業大戶應認真回頭檢視並提升其節電率,切莫糾結電價,才有助台灣產業邁向淨零轉型。若能將節電率提升至全台平均的2%,應可大幅抵銷電價調漲對生產成本的衝擊。
核二除役是必然結果,與電價調整無關
部分政治人物指出,本次電價調漲最主要的原因是來自於非核家園政策以及核二除役所導致。然而實情是,核二廠內已被9,620束高階核廢塞滿,5.9萬桶低階核廢也仍無處可去,沒有乾貯設施、核廢最終處置場址連選址都遙遙無期。塞滿的燃料池和退不出反應爐的燃料束都無處可去,是核二無法使用的根本原因。況且,核二廠早已過了延役的合法申請期限的狀況下,此時此刻更不可能違法行政、開機續用。
核二屆期除役,不是今天突然發生,核廢無處堆置,也是使用核電四十多年來的難題,曾經執政的政黨,支持核能卻無力處理核廢,成為核二要關機的主因,部分人士所述,只要核二延役就不用漲電價,是罔顧核廢料爆滿及法律規範的基礎事實,刻意誤導社會大眾。
燃料成本上漲舉世皆然,發展核電更不是萬靈丹
近兩年受烏俄戰爭與疫情影響,國際燃料成本大幅上漲,這是國際皆共同面對的問題。台灣的電價結構中,燃料占了近五成,其次是運維費、利息與折舊,因此,部分人士指稱,電價調漲主要是因為綠電躉購造成,再一次罔顧事實、不成比例的錯誤歸因。
此外,發展核電更不是壓低電價的萬靈丹。核電大國法國與韓國在近年一樣面臨電價調漲,使用7成核能的法國,2022年的電價漲了5倍,也需要向德國買電。韓國的核能占比為26.7%(2021年),也於今年年初調漲電價,漲幅達到9.5%。這證明即使大量使用核能,也不足以抵銷國際燃料成本上漲的整體趨勢。反之,加速發展綠電才是讓台灣在未來真正能夠達成能源自主、淨零排放,減少受燃料成本影響的解決之道。
電價應拉大級距,減少貧富差距
撇除上述謠言,今天審議會做出的電價調漲決議,雖多以原料上漲為由,但我們認為,政府仍需盡可能降低對民生造成的衝擊,拉高電價級距、加強節電政策,並減少對弱勢族群的影響。
針對能源弱勢的家庭、收容機構,特別是這些家庭及機構常使用捐贈的老舊二手家電,卻因能效差而導致電費暴漲,政府應透過各縣市掌握的名單,予以協助。電價調漲時,避免影響到這些能源弱勢族群的用電權益。
調漲應從高用電級距為主,以韓國為例,其最高和最低的級距每度電相差7.28倍,用電基本費也相差8.02倍,而台灣差距最高僅3.93倍,且每戶基本費也相同,對於浪費的用電行為,抑制效果不佳。本次調整,用電度數700度以上調漲3%,1000度以上調漲10%,估計影響戶數約為93萬戶,占整體7%的用戶,而台灣110年每戶平均每月用電量約352度,非夏月每月平均用電量是312度,夏月則平均每月用電量433度。因此,一般家戶在正常用電狀況下,應不至被這次的漲電價影響。
趁勢推廣「節電,是最好的發電」
電價調整的目的之一,就是期待能達成節電。目前政府對節電有諸多獎勵誘因,應趁電價調漲時多多宣傳,讓民生節電政策普及並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以現有政策來看,用電和去年同期相比每節省一度,可獲得0.6元獎勵金。在更換設備上,若將10年以上老舊冷氣更換為現行一級能效的冷氣,一年就能節約670度的用電。配合經濟部能源局現行3,000元的節能家電補助,以及貨物稅2,000元的退稅,趁機更換一級能效的家電更能無痛省電。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時節進入春夏,可收起24小時不斷電的電熱水瓶;此外,白天沒人在家時,隨上拉上窗戶的遮陽,有陽台的也可種植爬藤類植栽遮陽,都能有效降低室溫,進一步減少冷氣需求。諸多節能方式,都更應趁此機會大力宣傳,讓電價調整促成民生習慣的改變,進而讓台灣整體電力使用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