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收敗訴判決痛斥違憲 國民黨團已連署提《黨產條例》修正案

國民黨

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投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欣裕台公司」)因黨產會認定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之行政處分違法不當而訴請撤銷,於3月9日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上訴。

對此,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已收到法院判決書,認為嚴重損及兩公司應受憲法保障之權利,特再嚴正聲明,將續行司法救濟,並呼籲法院應公正審判「黨產案件」。與此同時,國民黨立院黨團已連署提案修正《黨產條例》。

中投、欣裕台被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黨產會於2016年11月2日作出黨產會成立以來第1個行政處分,認定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中投、欣裕台及國民黨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審理。

北高行判決指出,國民黨持有中投及欣裕台公司全部股權,可單獨指派中投及欣裕台公司之董、監事,當然具有對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實質控制力,以及要以何種方式管理、經營公司,也有自主決定權,故黨產會認定中投及欣裕台公司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於法並無違誤。

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簡稱《黨產條例》)規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必須申報財產,若被推定為不當黨產,則必須於一定期限內移轉為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

民黨、中投及欣裕台不服北高行判決,經全案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9日駁回上訴確定。

批最高行附和黨產會,將提再審與憲法訴訟

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近日收到最高行判決書,經與委任律師研閱之後,認為最高行完全沒有審酌兩公司的上訴主張,反而是全面附和倒向北高行之判決及黨產會的行政處分,讓兩公司嚴重懷疑我國行政訴訟真有審級制度存在嗎?

兩公司甚至懷疑,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就等同是終審行政判決!為此,他們將依法於法定期間提起再審及憲法訴訟,並嚴正呼籲最高行政法院,在以兩公司是否為附隨組織為先決條件之所有案件,於上開再審及憲法訴訟裁判確定之前,皆應停止訴訟程序。

痛批《黨產條例》:集違憲之大成

兩公司表示,《黨產條例》本就是在國會多數壓迫下制訂的「違憲、違法、違反法治國原則」之針對性法律,學者認為是集違憲之大成,不僅違憲立法,黨產會違法行政,甚至法院也違法裁判,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屢受違憲定義、違法處分、違法裁判,連憲法賦予的訴訟基本權都被剝奪。

兩公司指出,近期有許多充滿正義感的學者專家,挺身而出,針對黨產條例的違憲立法、黨產會的違法行政、甚至法院的違法裁判,於學術研討會發表公正專業之見解,主辦單位刻將上開學者之公正專業見解彙編為論文集,並擬發送至全國各級法院及各大學法學院所,期盼維憲護法最後堡壘之法院法官在參閱論文後能發揮道德良知,秉持從事司法工作的初心,公正審判「黨產案件」,以喚回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國民黨已連署修正《黨產條例》

兩公司也稱,面對民進黨透過國會多數暴力立法,以摧毀最大在野政黨為目的,制定堪稱「違憲博物館」的黨產條例,並牽連無辜的法人組織、侵害眾多勞工的工作權。

據了解,國民黨立院黨團為護法護憲已完成連署黨產條例修正案。知情人士表示,不容《黨產條例》繼續橫行摧殘無辜,並期待社會各界正視執政黨違法、違憲、不公不義之事實,共同認清其用意,以免民主法治被侵蝕,或不斷被崩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