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票到底有多猖獗?吳思瑤:應有完整的黃牛專法 把交通、藝文、體育都納入

文化政策

疫情過後,演唱會如雨後春筍般紛紛開始舉辦,幾乎每個禮拜各地都會有演唱會。民眾也因為許久沒有感受到歌手現場演唱帶來的魅力,所以也很踴躍購票入場。

而演唱會商機也導致了黃牛愈發囂張的違法行為,原價翻到45倍賣出的票價令人傻眼;在臉書社團直言不諱的表示自己是黃牛,沒有預算不要詢問的囂張態度,甚至和粉絲嗆聲表示賣不出去寧願燒掉也不會退票的言論,更是令消費者生氣。

文化部積極面對問題,修法重懲黃牛

對此現象,2022年11月,民眾自發性地組織「屠牛小分隊」,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要遏止猖狂的黃牛票現象,這項提議也很快的就通過應有附議人數。而文化部長史哲在今年3月表示文化部將朝著修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方向,併以行政罰及刑罰的方式來懲處這些黃牛。

今年4月6日,行政院通過黃牛修正草案,準備送進立法院審議。而立法院在4月13日也舉辦了公聽會,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了業者、學者專家、消費者代表共同與會討論。

文化部說明,此次《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修正條文5條,其中增訂處罰黃牛行為有1條。文化部已經多次邀集業界及消保團體等多方召開諮詢會議,並參考國外立法例,提出以修法重懲黃牛。

黃牛最高罰到票券面額50倍,刪除轉售10%合理手續費

修正草案除了針對銷售端訂有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處以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的罰鍰外,更祭出以行政罰及刑罰併行重罰源頭的草案內容。也就是說,未來使用外掛程式或掃票機器人大量登錄假帳號等方式購買藝文票券的民眾,則將會處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可以保障到國人的公平文化近用權。

修正草案公告期間,朝野立委和民間對於草案中規定轉售者可以有10%以內的合理手續費與相關費用,以及處罰效果不夠到位等內容提出質疑。文化部也在行政院版的草案大幅修正,刪除10%合理利潤的規定,並加重罰則。

至於實名制入法的議題,文化部強調他們始終支持並鼓勵實名制上路。但根據以往執行實名制的活動經驗,曾經有場次引發上千件觀眾投訴、進場時間較以往延長2至3小時等爭議,對消費者造成重大影響。

因此,文化部經審慎政策評估,現階段暫時不會以強制立法的方向設計,而是採用持續輔導主辦業者實施實名制及建立合法二手票券平台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

范雲建議實名制可參考日本,吳思瑤建議獎勵執法人員及檢舉民眾

立委范雲在會中先是感謝文化部積極快速的針對這個問題做出處理,再來也肯定了 修正草案刪除10%合理利潤的做法。另外范雲再次提醒推動實名制以及建立官方二手票券平台的腳步不能停下來,如果推動實名制有問題的話,可以參考日本的做法,她相信文化部會一定持續輔導大型活動可以逐步採用實名制。未來新制上路後,更要加強查緝,鼓勵民眾多多檢舉,落實嚇阻的作用。

立委吳思瑤表示,她當立委8年來一直在推動相關的政策修法,因此她更肯定文化部願意率先對自己掌管的文創法來對賣藝文票券的黃牛下手。也強烈要求這個法案一定要速審,希望可以在個會期來完成二、三讀。

同時吳思瑤也指出,就是因為社會維護法第64條,對賣黃牛票的相關規定太過時也罰太輕了,1萬8千元的罰鍰對黃牛根本罰不怕也罰不透,才要從其他法律下手。另外,5年內36案的移送案件僅有18案開罰,關於抓黃牛這件事難以執法,未來要如何讓警政跟司法部門真的可以罰到黃牛就是在立法的過程更要去思考的。

吳思瑤表示,文創法並不是管警政機關執行的法源,現行它只能在第10條法規裡加一句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了調查取締或違規可以請檢察機關派援協助,所以如果可以在社維法裡賦予警政機關查察的政策工具,她個人是非常支持的。

吳思瑤也鼓勵應該要有檢舉制度,因為有誘因,就可以讓大家把黃牛看成一個重要的犯罪行為來偵辦。只有常常在欣賞演出的觀眾才知道黃牛在哪裡,所以如果可以針對吹哨檢舉的民眾以及執法的人員都給出獎勵,才可以真正有效的抓到黃牛。

最後吳思瑤表示,現在是文化部自己硬起來在處理黃牛。未來國家其實應該要有一部完整的黃牛專法,讓交通、藝文、體育甚至是高價販售物品的黃牛通通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