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崑玉特稿》保二總隊擴編是解方?要有效防護關鍵基礎設施 關鍵在「國土防衛部隊」

國防軍事

新聞說政府規劃將保二總隊擴編到4千人,配以機槍、刺針飛彈等武裝,施以軍事訓練,用以防護關鍵基礎設施,引發警界反彈。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馬上出面否認,於是此事又變得霧裡看花,不了了之。

這是台灣近年來有關國防事務討論與決策的典型困境,一提就反,一反就縮,一縮就轉,一轉又提,如此循環往復。會提出類似構想,導因於現實上有需要,但討論很快便會轉進戰爭與和平、前線與後方、合法不合法、權力與利益等Why? Who?What?哲理級爭辯,卻缺乏縱向深入向下探索How?的研究與討論。

結果就是,真實的需求在一堆泥巴中被淹沒,就像那個科技界笑話講的:所謂理論,就是知道為什麼,卻不一定行得通;所謂現實,就是行得通卻不知道為什麼?咱們這裡充分結合了理論與現實,什麼事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有其必要,重點在怎麼防護

面對對岸愈來愈進逼的軍事威脅,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有沒有必要?當然有必要。而且其根本原因不是國民黨執政或民進黨執政,而是對岸換成習大大這批戰狼長期執政,他們跟前幾個世代,改革開放型執政者的觀念完全不一樣。

以前的江、胡等人還有容忍中華民國存在的肚量,不獨就不武;現在習大大這批人擺明要促統,不統就動武。對岸如果動武,關鍵基礎設施鐵定是首要攻擊的民用目標,跟普丁在烏克蘭的打法一樣,我們能不有所防護嗎?

問題是要防護什麼?和怎麼防護?舉個例來說,林口火力發電廠,就位在台北港邊,是兵家必爭之地。第一波彈道飛彈,一個連的保警攔截得了嗎?第二波戰機與長程火箭轟炸砲擊,步兵擋得住嗎?如果電廠一片廢墟或完全失能,派一個連去守衛有意義嗎?

第三波敵軍灘岸登陸或機降,輕裝步兵負責死戰到底?還是正規重裝部隊佈防比較有效率?如果防守的是德基水庫發電廠,可能還有點道理,至少防止第五縱隊或機降破壞。但電力供應問題不只有電廠,還有高壓電輸電線路,請問,光靠4千個保警,足以巡邏保衛貫穿全台的高壓電塔嗎?

政府應先詳列各關鍵基礎設施需求

合先敘明,彈道飛彈攔截,那是愛國者飛彈的專長。如果要擋長程火箭,咱們就需要去買以色列的鐵穹系統。要防對岸直升機機降或自殺無人機攻擊,數量稀少的刺針飛彈是不夠的,自動化的防空火砲是必要的,且可高平兩用,成本效益遠好於飛彈。定點哨戒與警衛,電子化的保全系統,與UGV等地面無人載具哨兵系統,效能也比步兵好,起碼站兩四不會打瞌睡。

需要人員巡邏或警戒的,是定點設施的出入口,與崇山峻嶺中的電塔。台灣現有約2萬座電塔,輸電線路約1.3萬公里,一組5人每天來回的巡邏距離約10公里計算,光巡邏人力便需7500~10000人(13000/10=1300,再X5,加指揮與備用人力)。4千名保警也不夠用啊。

換句話說,政府若想搞「第二陸軍」,那就應該把各種需要防護的關鍵基礎設施詳列出來,一條一條計算其人力需求與裝備需求,再來想怎麼組建?而不是因陋就簡,框在現有制度法令中繞不出來,找個倒楣替死鬼單位頂住,應付上級交辦事項壓力。「打、裝、編、訓」這個建軍順序,是不能跳來跳去亂掰的。否則不但事倍功半,還會好心辦壞事,多給自己找麻煩。

國土防衛部隊主要功能是後方防衛

其實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與重點線路巡邏,民間早已想過了。「國土防衛部隊(TDF)」的提議,本就主要用於後方防衛,而不是直接上前線作戰。烏克蘭的TDF,主要也是用於警戒哨與後方巡邏,防止俄軍滲透破壞。

把沒訓練多久的士兵逼上前線衝鋒的,是沒人性的俄國瓦格納傭兵集團。烏軍的某些TDF部隊戰力滿滿,威名遠播,那是因為他們是從2014年以來,在戰火中「長」出來的百戰精兵和私人武裝,跟岳飛的岳家軍,和曾國藩的湘軍一樣。

但我國軍警,對於TDF可說是深惡痛絕,養出軍閥、治安隱患是其表面理由,怕這些民間武裝力量搞到戰力比正規軍還強,讓正規黃埔與警大丟臉,凸顯他們不堪一擊,才是長官們心底最大的恐懼。這些長官們的心態,一如巴赫穆特戰場上的俄軍正規軍,千方百計弄死私人武裝,就怕他們搶了功勞。

第二陸軍阻力來自於:軍警擔心民間武裝力量強過正規軍

實際上,不論徵兵或募兵,都有其優缺點難以克服。募兵可能會招來一堆吃餉度日的廢兵,像那個揹債游去對岸的金門伙房兵一樣。徵兵則逼來一大堆「不願役」,光日常管理就搞死一堆人。我國向來沒有「公民兵」的概念,不相信有足夠的人願意保家衛國,不相信志願兵的戰力。

其實,TDF等志願公民兵之所以能夠具有戰力,是因他們由共同目標與信念而結合,本就較少逃兵,且可承受更嚴苛的訓練強度與戰場條件。他們會進來參軍,本就是準備來打仗的,沒啥好抱怨的。當國家遭受危難,志願參戰的公民兵所組成的軍隊,常能以少勝多,以弱擊強,兩次波希戰爭就這麼打贏的,而這也是西方軍隊一個很重要的傳統,使其長期佔有優勢。

要有效防護關鍵基礎設施,應適度開放「國土防衛部隊」

總結而論,要有效防護關鍵基礎設施,適度開放TDF,組訓週末戰士,使其得以承受低強度的作戰需要,例如警戒與巡邏。其幹部可由軍警中抽調訓練,或招募退役幹部補強。並廣泛配置較低成本的防空武力,善用民用裝備及車輛,以應對敵軍的後方襲擾與穿插包圍。如此,遠比把保警拉去當軍隊用,更符合作戰需求與人力需求。

其實想得更透點,像林口火電廠這種關鍵基礎設施,戰時可能根本守不住,還不如建立分散式的電力系統,地熱、微水力、太陽能、小型風電,都是可以考慮的選項。無數分散式的小系統,戰時的生存力會比大型的大場站更具生存力,這是烏克蘭戰爭的教訓,也是台灣更該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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