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通過「陳明通條款」 同所3年2人因學倫遭撤銷學位 學校可主動訪查

教育議題

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去年接續爆發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兩起論文抄襲被撤銷,台大在上周(2)日教務會議通過,未來各系所應建立教師可指導研究生人數,此外,各系所如有學生的學位論文3年內違反學術倫倫理被撤銷學位達2件,校方得成立精進學位倫理訪視委員會,針對該系所進行訪視。

學生林智堅、鄭文燦論文爆抄襲,指導教授陳明通難辭其咎

林智堅、鄭文燦涉論文抄襲,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也遭檢舉,台大校長陳文章日前證實,校級教評會有審理陳明通學術倫理案,結果將函覆檢舉人及教育部,這也攸關到陳明通是否能順利從台大退休及領取退休金。

陳文章在今年一月上任時曾表示,面對學術倫理問題,如果有學生因學倫問題碩博士論文被撤銷,學校盼設立主動檢核機制,針對教師、系所採取主動檢核,此外也會請各學院訂定論文審核標準。

台灣大學於上周舉行111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會中通過「國立臺灣大學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及「國立臺灣大學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以表達校方注重學術倫理及營造良善學倫環境的決心。

系所需訂定教師可指導研究人數、論文內容相似度比對機制

為提升學生的學術倫理素養,以精進其學位論文品質,校方在辦法中多管齊下,在教育層面,台大共同教育中心等單位開設學術倫理課程,供學生修讀,以提升學生的研究倫理素養,使其具備從事學術研究工作所需正確倫理認知與態度。內容方面除教育部的線上課程外,校內也針對不同學群舉辦講座,讓不同系所的同學都能明瞭所屬研究領域的學倫要求標準。

其次,此辦法將相關規則明確化,例如各系所應建立教師可指導研究生人數、論文內容相似度比對通過標準或論文內容原創性標準等品質管考機制,經系所級及院務會議通過後,報教務處備查,並周知所屬師生。盼藉由各系所的討論以形成共識,以達到自律,也使師生有所依循。

一系所3年內2件論文被撤銷,校方可訪視並供做為資源分配參考

再者,此辦法綜整學倫相關事件的校內現行法規,在不新增法規的狀況下,各系所如有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經審定撤銷學位者,校方權責單位得依教師法、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教師懲處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決定是否啟動調查及檢討該論文指導教授的指導責任,不會有疊床架屋的狀況。

另外,為防可能發生的系統性問題,各系所如有學生的學位論文3年內違反學術倫理經本校審定撤銷學位達2件(含)以上者,校方得成立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針對該系所進行訪視,其訪視建議除供作為督促受訪單位改進的依據,並供校、院調整資源分配、修正中長程校務計畫及決定單位的增設、變更、合併與停辦等案的參考。

此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