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同意權》從總統公布人選到投票僅23天 在野黨轟:立法院淪背書工具

政治

總統府在5月30日才剛公布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是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及律師尤伯祥,5月31日送進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民進黨就在14日主導召開臨時會,並且將要在6月21日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整個過程僅僅只有23天。

針對這次大法官審察時間如此倉促,而且15名大法官都將是由蔡英文總統所提名,在野黨紛紛都對此表達反對。

國民黨:大法官全為民進黨做事,難怪司法信任度低

國民黨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司法制度是國家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基礎,,其中,憲法法庭更是重中之重。過去多年來,憲法法庭的宣判基本上都是支持蔡政府的相關做法,所以並不符合外界期待,外界對其的評價並不好,也難怪,現在司法信任度那麼低。

另外,在這4位提名人中,有幾位外界對其有諸多的批評,且大家都會覺得意識形態太濃厚,到底在被提名之後能不能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曾銘宗對此表達了高度的懷疑。

曾銘宗也指出,以現在民進黨在立法院的生態,這4位大法官絕對會強行通過。因此,他呼籲這4位被提名人必須要捍衛中華民國的法治,希望他們可以拿出專業與良心,做出最好的作為,讓國家社會更好的發展,並且具體貢獻,當一個被社會接受、尊敬的大法官,希望在他們任期結束後可以拍著胸脯說自己是一個為國家社會服務的大法官,而不是一個民進黨奉獻的大法官。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謝衣鳳表示,所有的大法官都有解釋憲法、解釋所有法律命令的職權,而這將對民眾產生重大的影響。所以國民黨做為在野黨,絕對會秉持為民眾發聲的職責,對於大法官的資格審查絕對嚴謹。

時力:我國大法官審查時間不到美國的八分之一

而時代力量也對此事件投下反對票。時力黨團指出,大法官是憲法重要的守護者,也是法律人的崇高榮耀,此次臨時會要處理大法官之人事同意權,這是何等重要的大事,各國國會都準備相當多的時間來審查。以美國參議院最近一次審查Jackson大法官為例,拜登總統在2/28向參議院正式提名,參議院4/7才表決,經歷了一整個月。而且根據估算,Jackson光是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問答,總共就超過24小時。而且,美國的大法官即便是終身制,也只有少數人有做到兩、三個八年,因此我國的八年任期絕不算短,實在是沒有理由我們的問答時間不到美國的八分之一。

時力黨團表示,在我國的審查時間本來就遠遠不足的情況下,理應要朝向提前提名、加長審查時間的方向來努力。結果,儘管民進黨過去自己就是這個立場,卻在完全執政滿七年時,因為選舉到了,就想倉促背書,僅用6月14日到21日這一個禮拜的時間,就想來通過大法官人事案。一個禮拜審查4位被提名人,根本不能進行什麼深入的對話,這在實質上就是放棄立法院的審查責任。

時力黨團還直言,民進黨團自己要放棄審查就算了,還要用多數強迫讓整個立法院陪你當橡皮圖章,這不但是對其他在野黨不公平,其實也對每位被提名人都非常不公平。事前有嚴謹的程序,事後的結果比較容易被支持,這是基本程序正義的原則和道理。當被提名人經過這樣匆促的任命程序,就直接減損了人民對大法官抱有的信任。民進黨團如果還會為司法制度的未來著想,就應該要延長臨時會的期間。

陳婉惠列表指出時程越縮越短,批立法院淪為背書工具

而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表示,如此倉促的時間讓立法院監督與公民社會表達意見的空間受到嚴重的壓縮。回顧2011年與2015年,馬英九總統任內最後兩次提名大法官,雖然當初倉促與草率的審查程序也受到民間團體與學者強烈批評,但從總統府公佈被提名人到行使同意權,至少都分別有62天與50天。不料蔡英文總統執政以來,竟然越來越離譜,2016年與2019年,分別只有54天與31天。此次,不到1個月,只剩下3個禮拜左右,立法院淪為執政黨背書的工具。

以下為陳琬惠整理出過去提名大法官的時程表,可以看出審查時間越縮越短。

2011馬英九總統提名:總統府公布被提名人(2011.04.13)~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表決(2011.06.15)=62天

2015馬英九總統提名:總統府公布被提名人(2015.04.23)~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表決(2015.06.13)=50天

2016蔡英文總統提名:總統府公布被提名人(2016.09.01)~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表決(2016.10.25)=54天

2019年蔡英文總統提名:總統府公布被提名人(2019.05.27)~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表決(2019.06.27)=31天

陳琬惠也表示,大法官享有我國司法體系最崇高的地位,不僅掌握國家憲法的最終解釋權,還有權把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宣告違憲,結果對握有如此大權柄的大法官人事審查,竟然只有1天公聽會、1天審查會,以如此草率的審查程序,人民如何能相信4位被提名人真的能作為憲法守護者?

更值得思考的是,此次大法官被提名的名單,多數人選與綠營有密切的關係往來,他們能不能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備受外界質疑。如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其配偶就是檢察總長邢泰釗,姑且不論政治色彩的問題,未來當檢察總長指派最高檢檢察官參與憲法法庭時,這難道沒有利益衝突與迴避的問題?同樣,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綠營色彩鮮明,此次更捲入「教唆證人偽證」爭議,雖然尤伯祥試圖澄清,但提出指控的,不是路人甲乙丙,而是承辦該案的法官康樹正與檢察官蔡啟文,兩位都是在法界評價很優的法律人,必須嚴肅看待。

陳琬惠認為,大法官享有我國司法體系最崇高之地位,公信力及操守絕對容不下一絲一毫地質疑。誠摯地希望,在接下來的審查程序中,各黨應拿出真材實料,進行最嚴格、最嚴謹地審查,絕對不能只是行禮如儀、放水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