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詐騙 唐鳳要努力!

政策

(讀者投書-作者為黃創夏。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

對於網路媒體的詐騙訊息,引發全民的困擾,政府只成立「跨部會小組」、宣示成立「打詐國家隊」和「打詐中心」,然後增加檢警調一大堆所謂的「任務」…只有留下紀錄的宣傳文件,對於解決問題毫無意義!

6月19日行政院舉辦了超過800人參加,其中有70名第一線打擊詐騙的檢察官與會之反詐騙研討會,檢察官痛陳:相關主管機關毫無作為,根本是「國家級詐騙」!

檢察官並不是卸責推諉,數位化時代,網路銀行、盜用肖像權的假社群平台、通訊軟體的無孔不入,犯罪者的科技遠遠超過執法者的技術,光靠檢調人員的「勤奮」無法有效應對。

在反詐騙的戰場上,數發部呢?

第一線執法者早和台灣大多數平民同樣無奈,在2022年2月,一年半前,刑事局「打詐中心」主任也曾公開聽證時指出:「警方現今的查緝手段已經到了瓶頸,必須要從科技、工具的管理面開始。」例如,FinTech、跨國網路金流、虛擬貨幣的去中心化、網路加密通訊…

這些都需要經濟部、國科會、金管會相關單位給予協助和創新法規,而具有核心專業和整合科技,創造反詐騙平台的專業法規與技術指導,唯有最新的部會數位發展部,請問在反詐騙的戰場上,應該是主帥的唐鳳和主力部隊的數發部,芳蹤何在?

數發部或許會覺得「委屈」,今年四月初也發表了針對無店面商店零售、第三方支付、以及OTP(一次性密碼)驗證、跨國平台溝通等等「七大防詐措施」,要求相關業者「自律」,否則祭出單日最高三萬元限額的法款行政處罰…

黃子佼一出事,馬上成為新的詐騙素材

媒體平台沒有「自律」的態度,的確相當令人詬病,例如有的企業登「關鍵字」攻擊同業,破壞公平競爭環境,平台業者只管收上架費不管內容!只說一句「你去告他」,縱使提告有了結果,都已曠日費時。這樣的例子層出不窮,公平會不管、數發部也不管,那倒底誰才可以管?這段時間對企業所造成的損失又該算誰的?

又如最近黃子佼出事,立刻被詐騙集團利用,在網路刊登「我不會再選擇輕生,…現在我決定用我餘下的殘生全力彌補我的過錯,我決定拿出我所有的積蓄邀請大量財經專家,成立公益投資社團,回饋所有台灣的投資者!!點擊聯結免費加入」

這個太明顯、騙太大了!平台業者只著眼利益收廣告費,用戶登錄不實廣告,不用審查,不用負責任嗎?

請問數發部這些防詐的手段,有效嗎?如果有效,就不會還有那麼多人對詐騙束手無策!

台灣雖然已是漸趨更成熟的民主國度,卻沒有期待那種「無所不在」的大政府又復辟存在,但請相關部門認清楚,如果政府沒有能力在社會充滿不確定風險的疑慮、以及生活世界隨時可能被不可測的危機入侵,政府該做的將不只是那種「科技宅」的瑣碎技術手段,而是先要展現出:「有我在,我會給指引」的現代化服務型政府的能耐。

盜用知名公眾人物的肖像,一般人民如何分辨真假?

最近最讓許多人民感到困惱和威脅的就是短影音與社群平台,盜用知名公眾人物的肖像,架設類似股市投資詐騙的平台,很多人都問:政府能不能多做一些什麼嗎?

政府當然可以動用大量的網路偵蒐資源去一一驗證那些掛名知名財經主播、名證券分析師的短影音和社群平台的真假,請問:一一查驗,還要投入多少龐雜之比對和偵蒐資源?已經累壞的檢調警察,是嫌他們還不夠疲於奔命嗎…

更何況,台灣的法律上,只有民法18條將肖像權列入人格權的一種,侵犯肖像是民事法庭管轄範疇,請問張忠謀、知名財經主播‧‧‧還要一一將侵害者蒐證告上法院嗎?

這樣的局面,一般人民如何分辨真假、如何辨認那個肖像是真是假?

此時此刻,也許是唐鳳和數發部可以考慮率先利用數位科技,推動「數位肖像認證機制」,類似像臉書等社群平台的「藍勾勾」,讓更多公眾可以有參考依據辨認這個肖像是本人無誤,而非贗品!

政府推動如此的機制很困難嗎?

最傳統的產業農業早就推廣GAS(台灣優良農產品認證標章)超過30多年,只是交通部下屬的三級單位觀光局也有「民宿認證」標章,請不要讓人民認為:這些小部門都做得到,唐鳳和數發部卻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