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批准4.4億美元對台灣軍售案 軍火商將供應高爆燃燒曳光彈等軍備

台灣國防

綜合《路透》、《日經新聞》6月30日報導,美國五角大廈(國防部)周四(29日)表示,美國國務院批准通過2筆對台灣軍售案,包括供應彈藥和後勤支援等,總金額達到4.4億美元(約135億元台幣)。

美國向台灣供應高爆燃燒曳光彈、多功能彈藥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周四晚間表示,其中一筆軍售金額為3.322億美元,向台灣供應30毫米高爆燃燒曳光彈、多功能彈藥及訓練彈和相關設備等。

另一件筆軍售金額為1億800萬美元,向台灣供應輪式車輛、武器及其他相關元件的備用與維修零件,以及合作後勤供應支援。

DSCA表示,軍售案符合台灣關係法,支持台灣持續實現軍隊現代化和維持可靠的防衛能力,來推動美國外交政策與國安目標,也有助於提高台灣安全,並維持區域政治穩定、軍事平衡與經濟進步。

加強台灣抵禦中國灰色地帶威脅的能力

台灣國防部周五發布聲明表示,這2筆軍售將增強台灣抵禦中國持續擴大的軍事和灰色地帶威脅的能力,這些威脅對台灣造成嚴重威脅。

我國國防部的聲明也指出,中國繼續利用「灰色地帶」策略,來測試台灣的反應,包括向台灣附近地區派遣無人機、氣球和漁船。

承包這2筆合約的美國軍火商分別為Alliant Techsystems Operations和General Dynamics;這是拜登2021年1月上任總統以來,第10度對台軍售,也是今年第2度軍售案。

3月初,美國批准向台灣出售300枚飛彈

今年第一度軍售在3月初,美國批准向台灣出售6.19億美元的新武器,包括為我國F-16機隊配備的飛彈,原因是中共解放軍戰機持續大規模入侵台灣的防空識別區 。

今年3月1日,五角大廈表示美國國務院批准向台灣出售武器和裝備,其中包括200枚先進中程空對空飛彈(AMRAAM)和100枚「AGM-88B高速反輻射飛彈(HARM)飛彈。

美國防部當天表示這些飛彈將有助於增強接收方保衛其領空、地區安全以及與美國互操作性的能力。台灣國防部3月2日指出,這些導彈將有助於有效保衛領空,應付共軍的威脅和挑釁,並將加強國防儲備。

2家軍火巨頭製造出售給台灣的飛彈

美國軍火商巨頭雷神(Raytheon Technologies )和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是售台飛彈的承包商,這2家軍火商向台灣出售武器,遭到中國點名實施制裁。

2022年,美方批准較大一筆軍售案在2022年2月初,當時美國授權向台灣出售軍備和服務,以支持其導彈防禦系統,這筆交易金額為1億美元,因為華盛頓支持在台灣建立強大的防空系統,也支持台灣的導彈防禦系統對付中國施加的壓力。

當時,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表示,台北要求參與為期5年方案,以維護和改進愛國者飛彈防空系統,擁有愛國者導彈系統的國家必須參加該方案。

DSCA是隸屬美國國防部的一個部門,負責華盛頓對外軍售案。

2021年8月拜登首度批准7.5億美元對台軍售

DSCA當時的聲明亦表示,這項軍售支持接收方持續努力實現武裝部隊現代化和保持可靠的防禦能力,符合美國的國家、經濟和安全利益。這也有助於改善接收國的安全,並有助於維持地區的政治穩定和軍事平衡。

2021年8月,美國國務院批准7.5億美元(約210億元台幣)的對台軍售案,包括40門M109A6「帕拉丁」自走砲,這是美國總統拜登2021年1月上台後,首度對台軍售。

美國根據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向台北出售軍事裝備,其中規定華盛頓可以向台灣提供必要數量的國防物品和國防服務,讓台灣保持足夠的自我防衛能力。

美方持續對台軍售,可能會進一步惡化華盛頓和北京之間本已緊張的關係,北京一再要求停止這類交易,中國認為美國防部不應供應武器給台灣。